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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用戶5119196148852

    1850年,霍桑寫下了小說《紅字》。《紅字》講述了發生在北美殖民時期的戀愛悲劇。女主人公海絲特·白蘭嫁給了醫生奇靈渥斯,但他們之間卻沒有愛情。在孤獨中白蘭與牧師丁梅斯代爾相戀並生下女兒珠兒。白蘭被當眾懲罰,戴上標誌“通奸”的紅色A字示眾。

    小說的故事並不複雜,但裡面的大段心理描寫讓整部小說充滿悲情色彩。《紅字》中霍桑借海絲特·白蘭之名錶達了這樣的觀點:“人世間的法律並非她心目中的法律”。他認為,人類的一切法律條文和道德規範都無法對人類的罪惡進行評判,即使是具有神權制度賦予了神聖性的權力機構及其代言人,也沒有資格來評判人類靈魂的罪惡。

    小說問世多年後,由《紅字》改編的影視劇進入人們視野,還有更多作品從中吸取養分。《紅字》中提出的倫理和道德困境,依然是現代人類社會需要面對的重要課題。

  • 2 # 用戶4809094769590

    莫泊桑,1850年8月5日生於法國的諾曼底。他的祖輩都是貴族,到了他父親這一代,就趨向沒落了,父親做了商人。他的母親出生於書香門第,熱愛文學,經常對文學作品發表議論,很有見解。莫泊桑年幼時,聰明活潑,母親很喜歡他,教他讀拉丁文。進了中學後,他的教師路易·布耶是一位詩人。他看到莫泊桑經常寫詩歌,就孜孜不倦地引導、啟發他,使他進步很快。

      1870年,普法戰爭爆發的時候,他在軍隊裡服務。在這以前,他認為法國的武器是無敵的,不會吃敗仗。可是事實上是法國被打敗了。他目睹著危難中的祖國,和在血泊中呻吟的士兵,心裡十分難過。他要把自己的所見所聞寫下來,以激起人們的愛國熱忱。1871年,戰爭結束後,他到了巴黎,先在海軍部工作。1878年,又到教育部當小職員,在這期間,他一直努力寫小說。後來,他為尋找寫小說的材料,從1880年起,到處去旅行。他去過非洲,跋涉過荒涼的撒哈拉沙漠;他去過意大利、英國,觀看過海岸、火山和城市夜景,他體察風土人情,聆聽田夫的情歌……這些生活,大大豐富了他的創作。

      莫泊桑從1880—1890年共寫了300篇短篇小說,因此而聞名於世。此外,他還寫了6部長篇小說,其中《俊友》和《溫泉》也同他的極大多數的短篇一樣,享有盛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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