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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最喜歡,最熱衷做的四件事分別是:戰爭、政治、權利和性愛。

可見人們對於權利的追逐是多麼的執著。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權利和榮耀,併為之努力奮鬥。

《權力與榮耀》是英國作家格雷厄姆·格林創作的長篇小說,也被譽為“宗教四部曲”之一。

格雷厄姆·格林是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馬爾克斯的文學偶像。他曾被21次提名諾貝爾文學獎。但是都沒有獲得這個獎項。

神奇的是,他被很多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視為偶像和導師。被稱為20世紀大師級的作家,也被譽為20世紀人類意識和焦慮的卓越記錄者。

馬爾克斯還說,雖然他們把諾貝爾文學獎授給了我,但也是間接送給了格林,倘若我曾讀過格林的書,我不可能寫出任何東西。

《權力與榮耀》中有一句經典的話是我總是既不堅定,也不徹底,但我會為了信念堅持到底。

當普通人面對困境,面對內心的焦慮,面對世俗的眼光和靈魂的掙扎時,會追求信仰,追求真理。

就像有句話說生活虐我千百遍,我待生活如初戀。真正的英雄是看清了生活的真面目,以後依然熱愛生活。

格林的這部作品是以自己在1938年居住在墨西哥的兩個月的親身經歷作為背景。

主人公雖然是一位具有特殊職業的神父,但其實像極了我們大多數人,每個人都是矛盾的個體,都有好的一面和壞的一面。不存在完美無缺的人,也不存在極好的人和極壞的人。

書中的主人公神父就是這樣一位神性和人性的矛盾結合體。

他有自己的私慾。儘管作為一名神父,他還是視酒如命,還和別人偷偷生下了一個私生女。這在當時的教會來說是絕對無法容忍的事情。

當時的教會非常腐敗,所以一些新生力量的革命分子。想要打倒教會,清除宗教活動迫不得已,這位神父進入了逃亡的生涯。

但就是這樣一位貪生怕死,惡習重重的神父,在逃亡的過程中卻顯示了自己無比光輝的神性的一面。

雖然他有著宗教所不允許的惡習,但是他對自己的職業內心是非常認可的。對自己的信仰也堅持到底。

在逃亡的過程中,他不顧危險,一而再,再而三地為逝去的人們做著禱告。

儘管他已經識破了最後那場騙局,但是他義無反顧地隻身前往,最後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但為了自己的信仰而赴死,他沒有一絲的猶豫和後悔。

就像孔子所說的,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人無完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優點和缺點。但是能夠有自知之明。能夠改過自新。這才是最難得可貴的。

看《權利與榮耀》,是我們每個人都值得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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