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水無影

    看你負的責任大小,保險夠不夠賠。不夠賠的話早些墊錢早些治好了事。保險按照死亡算都夠賠的話,不用管讓保險公司處理。

  • 2 # 元芳有看法

    這個事情要分兩說,這個要看責任的區分和個人財力的負擔,以及傷者受傷程度。

    如果確定是你有責任的,我認為即便你沒有錢也應及時的幫人墊付,不管是出入救急還是人道主義,你都有義務幫著人家墊付,因為是你的責任導致人家受傷,如果還是冷冰冰的按照法律來走,未必有點不人道吧。而且責任劃分後,你的錢也不是白墊的,保險會如數報銷。

    如果是對方責任的話,如果傷者非常嚴重,你可以象徵性的拿一點,但不要太多,不管誰的責任,畢竟人家受了重傷,我們出一點純粹是盡個心。其它的後續治療,你可以讓對方事後走法律和保險理賠程式。

    你只要記住,你花的每一分錢,都要向醫院和病人家屬要著單據或收條,以待事後進行賠付時有支付證據。

    另外,你不用擔心對方耍賴皮,如果走你的保險,你完全可以在對方花費中扣除的,這個法律是支援的。

  • 3 # 北京群益律師事務所

    依據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 4 # 李重德律師

    從人情道義層面來講,應該力所能及的去墊付,中國有著優良傳統美德。

    我們不應當所有的事情只講法律,那樣感覺太冰冷。

  • 5 # 白水農村歡歡

    對於司機是否應該墊付醫藥費,法律上沒有硬性規定,遇到傷者傷勢嚴重的情況,醫院有綠色通道都會先救人。如果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之後,交警一般會通知保險公司或者由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來先行墊付相關費用。

    1,一般發生車禍,司機應該有個大概的責任判斷,如果自己無責或者責任很小,且傷者無大礙,建議最好不要先行墊付醫藥費,畢竟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遇到難纏的人就麻煩了。

    此前某地發生過一起交通事故,小區內一輛私家車從車庫倒車出來時撞到了一個突然出現的騎電動三輪車的老人。由於倒車速度不快,老人看起來也沒什麼大礙,但是老人的子女要求上醫院檢查,想著老人年紀大了,這個要求和合乎情理,於是司機帶老人去了醫院並墊付了3000元的檢查費和住院費。第二天司機還買了禮品去醫院探望,並看到了醫生的診斷書,上面顯示老人只是手掌、腿部擦傷以及軟組織挫傷,其他並無大礙。結果老人的子女堅持不讓出院,說要再觀察幾天怕老人摔成內傷。就這樣老人一直在醫院住了20多天,等司機把醫藥費都付清之後又賠償了2000元營養費才了事。雖然事後交警通過倒車記錄儀認定主要責任在騎電動車的老人,但是保險公司並未支付全額的賠償,司機個人支付了大半費用。

    2,如果司機負主要責任,且傷者傷勢嚴重,建議司機盡最大可能墊付資金,以救人為主,也能在最大程度上獲得對方的諒解,為後續賠償調解做好鋪墊。在這種情況下,於情於理司機都應該表現出自己的誠意,千萬不要採取網上流傳的“不理睬、不賠償、不探望、沒有錢”三不一沒行為,那樣只會激化矛盾,成為像教科書式老賴黃淑芬那樣的反面教材。

    3, 站在個人角度看,既然發生了事故且雙方都有責任,那麼救人應該排在第一位,不過,在積極救人的同時也可以根據自身的條件作出相應的選擇,如果經濟條件不錯先行墊付也未嘗不可,如果經濟條件有限可以選擇等待交警處理。不過這樣做都應該遵循一個大前提,那就是收集好證據保護好自己,然後再盡最大可能去幫助受傷者。

  • 6 # 旅行者阿曾

    車禍導致傷者住院。一來講,應該是義不容辭別說醫藥費,這是中國的傳統的我們需要換位思考,如果傷者是自己或者自己的家人朋友。你感覺對方車主是不是應該墊付藥費。不要,因為有保險公司就不管,不問不墊付。不要完全以法律的角度來思考問題那樣就沒有人情味了。出了車禍車主應該力所能及的墊付醫藥費。

  • 7 # 馮三談保障

    如果保險公司說可以墊,讓保險公司墊,但是自己一定不可以墊!

    這個時候很多事往往很微妙,切記按規則走,不要用感情處理問題。

  • 8 # 鑫享任生

    這個情況分二種

    如果是對方的責任你可以墊也可以不墊了,有些人必須為他的行為買單了。我同事小舅子去年騎個摩托車沒駕駛證又沒戴頭盔,騎的太快了撞到人家小車後面了,重傷住院,他父親找交警去法院諮詢,可交警把路邊上的監控調出來一看,都是騎摩托車的全責了,去年在醫院過得年,今年隨便問了一下說走了。花了幾十萬,你說誰有經濟實力的也會走法律保險程式吧,可能人有時就是有這一劫吧。遇到這情況要保留證據了

    自己有責任的話,應積極配合了,保留憑證,多詢問下保險公司的建議

  • 9 # 楚星律師談俊威

    很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容易走入兩個極端。

    認知極端誤區

    一種極端是很多受害人一直都錯誤的認為,只要發生交通事故,就應該由司機或車主來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所以,一直錯誤的認為,打官司就是告司機和車主,事故發生後僅僅想到糾纏司機車主希望和解達到賠償預期;

    另一種極端是在肇事司機的影響下產生的,有的司機把人撞傷之後出於內疚等原因,會在傷者住院治療期間積極配合支付醫療費,時常探視,並告知受害人自己有保險,到時候會讓保險公司按規定理賠等等,受害人就容易被這些人之常情的小恩惠誤導,失去理智,“司機是個好人,他不是故意撞我的,只要醫療費給了就行,其他的就按保險理賠就行了”,這是不瞭解保險公司的本質,對《保險法》和“交強險”一無所知的認識。

    事故索賠物件

    交通事故的索賠物件包括但不限於肇事司機,車主,交強險保險公司,商業三者險保險公司等,根據每起交通事故的具體情形,索賠物件都是不一樣的,換句話說,交通事故發生後,千萬不要盲目聽信非專業人士的言論,索賠物件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一、司機和車主為同一人且司機為非職務行為,車輛也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此時受害人的索賠物件為:司機,交強險保險公司以及商業三者險保險公司。

    二、司機和車主非同一人,車主沒有過錯且司機為非職務行為,車輛也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此時受害人的索賠物件為:司機,交強險保險公司以及商業三者險保險公司。若車主有過錯,車主也是應然的被索賠物件。

    三、發生交通事故時,司機為履行職務行為的,司機不對受害人承擔賠償責任,此時受害人的索賠物件為:司機的用人單位、交強險保險公司以及商業三者險保險公司。

    四、肇事車輛沒有保險或脫保情形下:保險公司不對受害人承擔賠償責任。但是今年疫情影響下有特殊政策規定。

    特別提示:只要肇事車輛有保險,那麼受害人的索賠物件是有一定的順位的:一,首先由交強險保險公司在其限額內進行賠償;二,超出交強險限額的部分由商業三者險保險公司按責任劃分進行賠償;三,交強險以及商業三者險都不夠賠償受害人損失的,才由司機等其他賠償主體對受害人承擔賠償責任。

    所以綜上,只要車輛有足夠保險,那麼儘管進行墊付,保證受害人的生命救治權利,你所墊付的費用,之後都會由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 10 # 賓哥走四方

    原則上不建議墊付任何醫療費。墊付的醫療費後期很難要回來,如果三者金額賠償夠大,所佔責任劃分不大,完全不用墊付,告訴對方有保險公司出面處理,當然這個問題也要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還要看你購買的三者賠償金額有多大,夠不夠賠償對方,責任的劃分,對方有沒有保全你的車輛,同不同意把車提前放行,發生車禍,對方一般都很惱怒,對方和出主意的會很多,弄的你也會非常難受,對方就會以各種理由要求你墊付醫藥費,他們無力支付等等各種奇葩理由,也不要一時心軟就配合幫忙墊付,後患無窮,如果碰到迫不得已的情況千萬要留好證據,押金收據一定要收好,後期經公處理都能用的到,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你是全責,對方又通情達理,經濟也確實困難,你完全可以墊付一部分,因為是你的原因導致對方住院,但是也要把握尺度,不能全額墊付,建議平時多保留一些證據,票據、錄音都可以。

    千山水總是情,給個關注行不行。一家之言,僅供參考!

  • 11 # 偉文8644

    應該本著人道主義精神,以救死扶傷為原則,由醫院先行搶救,第一時間通知保險公司及時墊付,要不然醫院是幹嘛的,交強險是幹嘛的;生命誠可貴,規則價更高,若為公正故,全得考慮到。

  • 12 # 大順鄉村生活

    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出於道義上講應該墊付車費。如果自己的經濟條件不允許或確確實實沒有錢墊付,這個時候我們可以要求保險公司先期墊付一部分。個人認為有2點。1:如果傷者傷勢不重,而且態度也比較好,作為車主我們應該先去墊付一部分。2:無論傷者,傷勢重與輕,如果態度非常惡劣,我們也可以不墊付。讓傷者直接和我們的保險公司洽談就可以了。這個也不違法。只是人情道德倫理的問題。

  • 13 # 神經質神仙

    保險買夠不涉及刑事,一律三不一沒有。

    說應該墊付的聖母婊,麻煩你墊付了,等事情解決了保險再把錢給你,不願意這麼幹請閉嘴,別說什麼道德之類的話,這都是道德綁架!

    說應該墊付的人,說道德的人,說人道主義的人,都是沒有碰見獅子大開口的,一哭二鬧三上吊的,覺得交通事故就可以發家致富了!

    站在所謂道德制高點指指點點的人,請別說他太可憐了云云,所以你應該如何如何,反正最後保險會如何如何,你真這樣,你應該主動幫傷著墊錢,反正最後保險會全賠。

    站在道德制高點的人,有那功夫不如推動一下保險法的修訂,推動一下保險公司提前賠付人傷,定責之後,就應該按照定責比例支付醫療費用。車主買車險的意思就是轉移風險,那事情就應該是保險公司全程解決,讓車主先解決再去跟保險公司拉拉扯扯幾個意思?

  • 14 # 大眼睛貓貓

    大哥,人家都進醫院了,如果你有錢的情況下就把醫藥費出了吧。不管誰的責任,人命關天。如果真拿不出來,就催保險公司吧。

  • 15 # 保通姐1319

    然後有保險公司去處理這件事情的責任劃分,至於你墊付的錢只要收據儲存好,你不必擔心傷者會耍賴,就是走法律程式也會支援你的,再說人心都是肉長的。

  • 16 # 大兵叔叔

    建議是有原則性的墊付,而不是無原則性墊付。

    怎麼講,開車撞了人,不一定是開車一方全責,有可能是行人的責任,如果開車一方預判到是行人闖紅燈被認定為全責的可能性很大,就沒有必要墊付醫療費了。

    如果司機一方認為自己的責任相對大,而受害人一方家庭條件很差或者受害人一方傷情較為嚴重,可以適當墊付一定的醫療費,記住,只墊付醫療費,不要墊付比如來看病親戚的住宿費、以及他們的餐飲費用,這些你墊付了,將來也得不到理賠的。

    而墊付的醫療費,只能自己去醫院交上,將單子拿在自己手上,不要給別人,尤其是墊付醫療費時儘量不要直接給受害人家屬,當然,給了也行,要受害人家屬出具收條,否則,很有可能在將來的訴訟中,受害人一方矢口否認的,這在司法實踐中,我遇到過。

    其實墊付不墊付,一直存在很大的爭議。尤其是在法律沒有規定的情況下,墊付,只能靠肇事司機的自覺。

  • 17 # 悠閒的老王

    這個問題要從兩個方面來說 對於傷者來說 應該及時送醫院 進行治療 因事發突然傷者家屬沒能及時到達醫院 為及時治療傷者 有必要先墊付醫療費的 另一方面是出現了交通事故 先要報警 由交警來處理和通知上著家屬 這樣做是不給以後增加不必要的麻煩

  • 18 # 開啟車窗看景色

    交通事故導致傷者住院,那麼肇事方需不需要先行墊付醫療費?這個問題是許多人非常糾結的問題。

    個人認為,沒有必要先行墊付,一切由法律說話,不能用道德挷架!

    1、交通事故致人傷亡,需要交警認定責任,在責任不明確的情況下,最好不要先行墊付;

    2、就算交警做出了責任認定,由機動車投保的保險公司先從交強險中支付搶救費用,不足部分由三者責任險中墊付;

    3、肇事方如果先行墊付了住院的辦理費用或部分押金,需留好票據,以備事後結算時做為依據;

    4、受害方可以先行墊付醫療費用,並留存好醫療票據,以備與肇事方、保險公司結帳時用;

    5、受害方根據對方賠償態度,治療期間可把肇事者、保險公司一同起訴到法院,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6、這樣做,避免無休止的扯皮現象,肇事者與受害方根據雙方所擔負的責任做出賠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19 # 麻糖小叔

    必須的顛覆,即使有保險也得有個申請的流程吧,再者如果沒有保險,是你自己人也得積極治療吧,康復了再追求賠償,人安康比啥也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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