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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中國少有的多面手,可是他卻不適合做官。不得不說的他的性格缺陷使得他得罪了朝堂上的所有人。當時恰好王安石推進改革變法,蘇軾是反對變法的一派,他直言不諱地向宋神宗進諫變法的弊處,王安石倒是沒有在意,可是一些藏在暗處的人早就紅了眼。等待蘇軾的,是中國文壇上最大的冤案“烏臺詩案”

烏臺詩案

公元1069年,宋神宗任用王安石為參知政事,主持變法改革。由於蘇軾與變法派的政見不合,遭受排擠。蘇軾自覺在朝廷無法立足,於是申請外任。

公元1071年任杭州通判。之後又分別擔任密州、徐州、湖州知州。在任職上,蘇軾看到了新法執行過程中的諸多流弊。像涉嫌朝廷放貸的青苗法、兩浙路嚴苛的食鹽專賣法、鼓勵人告密的手實法等, 蘇軾都極為反感,於是便形諸吟詠,對新法實行過程中出現的弊端進行批評和諷諫。而在當時,王安石早於熙寧九年即公元1076年二次罷相,變法事業的主導者已經從王安石變為神宗本人。當時變法已經成為皇帝親自部署的既定國策,反對變法就是反對神宗的既定決策。結果蘇軾就撞在這個槍口上鋃鐺入獄,最後還是靠朝中好友為他奔走,以及太后也為他說好話,最後蘇軾雖然保住了性命,但是卻要發配黃州。

吃貨蘇軾

他被貶至黃州,擔任一個毫無實權的小官。薪俸微薄,蘇軾只能精打細算著過日子。於是他到了黃州帶領著家人開墾荒地,“東坡居士”的名稱就是這麼來的。黃州又窮又悶,終日勞作不免有些累。於是,蘇軾開啟了“吃肉狂人”模式。他還專門寫下了一篇吃肉指南《豬肉頌》。

改革派失敗,蘇軾升遷

公元1084年,蘇軾離開黃州,奉詔赴汝州就任。由於長途跋涉,旅途勞頓,蘇軾的幼兒不幸天折。汝州路途遙遠,且路費已盡,再加上喪子之痛,蘇軾便上書朝廷,請求暫時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後被批准。當他準備要南返常州時,神宗駕崩。他在常州居住,既無飢寒之憂,又可享美景之樂,而且遠離了京城政治的紛爭,能與家人、眾多朋友朝夕相處。於是蘇東坡終於選擇了常州作為自己的.終老之地。

可是哲宗即位,高太后以哲宗年幼為名,臨朝聽政,司馬光重新被啟用為相.以王安石為首的新黨被打壓。蘇軾復任到登州做朝奉郎。四個月後,以禮部郎中。在朝中半個月,升起居舍人,三個月後,升中書舍人,不久又升翰林學士知製造,知禮部貢舉。

當蘇軾看到新興勢力拼命壓制王安石集團的人物及其廢除新法後。認為其所謂的舊黨與新黨不過是一丘之貉,再次向皇帝提出諫議。他對舊黨執政後,暴露出的腐敗現象進行了抨擊,由此,他又引起了保守勢力的極力反對,於是又遭誣告陷害。蘇軾至此是既不能容於新黨,又不能見諒於舊黨,因而再度自求外調。

再被貶到海南

公元1097年,年已六十二歲的蘇軾又被貶到荒涼之地海南島儋州。據說在宋朝,放逐海南是僅比滿門抄斬罪輕一等的處罰。吃,再一次成了蘇軾人生的主題。“吃貨”蘇軾加緊在野生動物中尋找美味又便宜的食物。終於,他發現了鮮美的生蠔,並探索出一套吃法。將生蠔肉與酒一起煮,再挑選其中個頭較大的,烤熟,簡直美味。他甚至還為此寫信給兒子,讓他不要公開海南生蠔的秘密,因為擔心朝中大臣知道後,會跑到海南跟他搶。

歸途

被貶多年後,即公元1100年,朝廷大赦。次年,北歸途中的蘇軾在常州去世。

蘇軾彌留之際兒子邁走上前去請示還有沒有什麼遺訓,但是一言未發,蘇東坡便去了,享年六十四歲。正如蘇東坡在潮州韓文公廟碑中所說“浩然之氣,不依形而立,不恃力而行,不待生而存,不隨死而亡矣。故在天為星辰,在地為河獄,幽則為鬼神,而明則復為人。此理之常,無足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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