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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基礎研究是科技創新的源頭,要健全穩定支援機制,大幅增加投入,中央本級基礎研究支出增長10.6%,落實擴大經費使用自主權政策,完善專案評審和人才評價機制,切實減輕科研人員不合理負擔,使他們能夠沉下心來致力科學探索,以“十年磨一劍”精神在關鍵核心領域實現重大突破。

根據科技部發布的資料,2020年,我國全社會研發經費預計2.4萬億元左右;科技進步的貢獻率超過60%。“十三五”以來,我國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明顯加強,基礎研究佔研發投入比重首次超過了6%,建設13個應用數學研究中心。

而據《全國科技經費投入統計公報》,2019年中國研發投入總量達到2.23萬億元,相比2015年1.42萬億元增加8100億元,“十三五”年均增長11.8%。中國研發投入強度達到2.23%,相比2015年的2.07%提高0.16個百分點。我國研發投入總量自2013年超過日本後穩居世界第二。

研發投入尤其是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投入的增加,體現了國家對科技創新的高度重視。但是,在研發投入增加的同時,我國研發經費使用效率不高的問題,一直遭遇科研人員和社會輿論的詬病。其原因是,從科研專案立項,到經費管理、成果評價,科研人員要花大量時間填各種表格,參加評審,出差、開會;同時,缺乏經費使用自主權,在弄發票、跑報銷等方面折騰了不少精力。也就是說,與研發經費使用效率不高對應的是科研人員不合理負擔沉重。這也令公眾擔憂,非學術負擔沉重的科研人員,如何完成突破“卡脖子”技術任務的重任。

我國科技論文數量早已世界第一。

要讓所有科研經費都發揮高效率,就必須改革科研經費管理體系,給科研人員更大的經費使用自主權,減輕科研人員參加評審、接受檢查、填報表、跑經費報銷的非學術壓力和負擔。

2019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抓好賦予科研機構和人員更大自主權有關檔案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針對的就是一些部門、地方以及科研單位存在的雖然國家要求賦予科研機構和人員更大自主權,卻依舊按老辦法操作、用老規定來約束科研人員的問題。這次政府工作報告再提落實擴大經費使用自主權政策,切實減輕科研人員不合理負擔,是富有深意的,指向的是一些部門和地方,還沒有其實做到落實自主權,給科研人員減負。

評審多、檢查多、表格多的背後,是有關部門對科研人員不信任,擔心科研人員濫用科研經費。而構建在不信任基礎上的科研經費管理機制,不但存在以行政評審代替學術評價的問題,也傷害科研人員的學術尊嚴,還會出現“墨菲定律”怕什麼就來什麼的問題。為應對經費管理措施,科研人員想辦法折騰經費的問題並不鮮見,存在“花不動、趕緊花、胡亂花”的經費使用亂象。

2019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就提出,“要充分尊重和信任科研人員,賦予創新團隊和領軍人才更大的人財物支配權和技術路線決策權。”並明確,進一步提高基礎研究專案間接經費佔比,開展專案經費使用“包乾制”改革試點,不設科目比例限制,由科研團隊自主決定使用。

而放權給科研人員自主使用經費,並非就不需要進行監管。這就需要轉變監管思路,之前,我國對科研經費的管理,主要採取預算制,加強立項審批,要求科研人員按審批預算花錢,對照審批預算檢查。這其實是不符合科研規律的,科研還沒有開展,怎麼就可預計所有開支?按預算列支,不需要的也必須開支,實際需要的卻不能開支,這不是造成科研浪費,並影響科研活動開展嗎?在這樣的科研管理體系下,一些科研人員要開展科研,就不得不浪費經費,也不得不違規騰挪經費以讓科研活動能開展下去。這自然影響科研的效率。還有的科研人員學會以“包裝”方式應對管理,這就滋生弄虛作假、學術不端。這樣的科研環境,也就影響科研人員把全部精力用於科研工作中,攻克“卡脖子”技術難關。

從預算制的前置監管,調整給科研人員更大自主權的“包乾制”,需要完善科研資訊公開制度,以及專業同行評價機制。具體而言,要透過公開不涉及機密的科研財務資訊(具體到細目),接受學校師生和公眾監督,以避免科研人員濫用經費,發達國家對科研人員使用經費均採取詳細的資訊公開方式,公開範圍可依據科研專案的不同性質而不同。

同時,對科研人員的科研進展和科研成果,應由學術共同體進行評價,尤其對一些需要“十年磨一劍”的重大研究,不能指望科研人員一夜之間出成果,對其進行一年一考核,要求產出多少論文,而需要給他們進行研究的時間。那麼,怎麼判斷他們在潛心做研究?這就需要學術共同體評價,不能再搞“唯論文”、“唯獎項”那一套評價體系,引導科研人員急功近利,要關注科研人員的真實科研投入、科研能力與科研貢獻。這需要進行同行專業評價,而不再是行政部門主導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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