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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前兩天,寧夏回族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連發三則通告,宣佈取締3批共28家機構P2P網路借貸業務。

而就在5月29日,湖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釋出公告稱,全省納入專項整治的147家法人網貸機構,沒有一家完全合規並通過驗收,所有P2P網貸業務也未經過金融監管部門審批或備案。

該局在公告中指出,上述147家法人網貸機構已全部停業。任何機構未經許可不得開展P2P網貸業務,一經發現,按照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予以取締。這意味著,湖北成為中國第16個宣佈取締P2P的省份。

而早在2019年11月15日,河南省金融監管局官網釋出《河南省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公告》稱,2016年以來,河南省網路借貸行業一直在進行專項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臺完全合規通過驗收,並研究確定了河南省第一批擬登出網站備案編號的網路借貸平臺名單。

目前,已經有河南、四川、重慶、陝西、山西、雲南、河北、內蒙古、吉林、黑龍江、江西、安徽等多個省份取締了P2P業務,而僅僅在在三月份內蒙古、陝西、吉林、黑龍江、江西、安徽在內的6個省份在一個月之內齊聲宣佈取締轄區內所有網貸業務。

而綜合多方訊息,目前尚未宣佈取締網貸業務的省份,也正在監管的指導下,全面推進P2P退出和轉型。

但是,截至到目前,被取締的P2P網貸部分平臺仍然存在僥倖,甚至有些P2P網貸在取締前深夜遷移公司到沒有取締P2P業務的省份,主要的是,這些P2P網貸平臺被取締後的後續工作應該及時的展開,比如說在P2P網貸平臺運營過程中存在的違法行為應該及時的追究其法律責任,甚至對於借款人以及相關與債務無關人員造成的巨大傷害應該得到合法的權益保障。

雖然多個省份P2P業務被取締了,但是他們犯的錯永遠都不會消失,就算這些P2P業務被取消了,但是他們以往存在的犯罪行為理應及時的追究,甚至對於一些轉型的P2P網貸平臺進行監管,防止其“跑路”,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幫助投資人進行“止損”,也能幫助借款人合法的維護自身的權益。

自3月份以來,隨著多地區P2P業務被取締,而相關的投訴網站的資料也在穩步的下降,但是P2P網貸行業的投訴量下降了,反而銀行信用卡中心以及銀行相關業務機構的投訴量卻在不斷的上升,根據目前銀行機構投訴的相關結果來看, 浦發銀行目前已月被投訴高達728件穩居銀行業被投訴的首位,而中信銀行以月投訴682件排名銀行業第二,招商銀行、交通銀行、興業銀行、平安銀行、廣發銀行等銀行機構排名前20名內,而解決問題的速度也是非常的緩慢的。

根據許多信用卡使用者的投訴,部分銀行在經營的過程中對於有意願還款的使用者持有強硬的“不與協商”的態度,有的銀行的工作人員在和信用卡使用者溝通的過程中存在“不當催收”的行為,而還有部分銀行委外的第三方催收公司在催收的過程存在不同程度的“過錯”,甚至有些第三方催收公司的工作人員在催收的過程中存在“軟暴力”討債行為,因此我們希望各個銀行作為合規金融機構應該嚴加監管其委外的第三方催收公司的行為,以防止第三方催收行為造成的侵權行為導致信用卡使用者維權行為的出現。

其實,一直以來,金融消費和金融機構存在最大的問題就是第三方催收公司的問題,比如說前幾天,筆者的一個朋友就遭到一個自稱為深圳佰仟金融法務部陳姓助理的簡訊轟炸,甚至瘋狂到了僅僅不到20分鐘的時間,筆者朋友就收到各種各樣的註冊簡訊驗證碼高達1000多條,而造成其轟炸筆者朋友的原因就是,筆者朋友早起在深圳佰仟金融分期購買了一個電子產品,但是已經還清了,筆者朋友近期又收到了一封深圳佰仟金融的催收郵件,而筆者朋友因為手機沒有電就用了筆者的手機撥打這封郵件中存在的手機號詢問下什麼情況,而就是因為這樣不僅僅筆者朋友遭到了簡訊轟炸,甚至連筆者也沒有逃脫他的簡訊轟炸,而綜合上述的行為,自稱為佰仟金融法務部陳姓助理的這種行為已經可以確定為軟暴力討債行為。

而非常客氣的是,我們在聯絡深圳相關部門反映此問題的時候發現,不僅僅深圳佰仟金融沒有人工服務,而深圳的各個部門也存在“踢皮球“的行為,首先筆者撥打了深圳12345市民熱線,而他們說這件事要找金融監管部門,隨即給了筆者一個號碼,而我們撥打號碼之後,問題也沒有得到解決,對方稱不在他們監管的範圍之內,要我聯絡深圳地方金融監管局,而我們在網際網路上找到了深圳地方金融監管局的號碼之後就撥打了過去,但是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的狀態,而至今筆者反映的問題仍然沒有解決。

知名媒體人徐亮認為,隨著金融監管升級的部分,各個地方監管部門應該保持消費者投訴有迴應的狀態,反映問題有人能解決,而不是消費者反映問題無門,有很多消費者反映在投訴或反映問題的時候均遭到了多次無法決絕問題的情況存在,有些部門甚至說這不歸他們管,而讓消費者找其他部門解決問題,好不容找到可以解決問題的地方了,結果電話卻沒有人接。

出現這樣的行為我們認為與“賴政“行為沒有任何的區別,所以,我們認為在這個網際網路+的時代,地方相關部門應該拿出一個“快速反應”的姿態來應對存在的問題。

主要的是,現在隨著多個地區取締P2P業務的情況出現,相關部門應該及時的對於這些P2P網貸平臺進行監管,防止其跑路以及失聯,對於轉型的P2P網貸平臺應該及時的追究和調查其在轉型前的經營過程中存在的違法行為,及時追究也就是對於投資人的及時“止損”,也是對於借款人合法權益的一種保護。

只有這樣,網際網路金融才能健康有序的發展,說白了,只有一個能做出“快速反應”的監管部門,這樣才能樹立一個真正的“權威”,只有“權威”了,才能更好的穩定發展和維護法律的尊嚴。

最新評論
  • 1 #

    對,說的太對了!我們所有出借人於負債人支援?

  • 2 #

    交通訊用卡人工電話很難打進,怎協商?

  • 3 #

    如何監管委外的第三方?發個通知,自查一下而已。

  • 4 #

    宜信什麼時候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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