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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信用卡無疑是傳統金融產品擁抱網際網路的又一大作。當消費者津津樂道虛擬信用卡的同時,也對傳統信用卡的部分功能和服務提出了質疑。其中,“信用卡全額罰息”和“捆綁銷售”成為信用卡持卡者的投訴重點。

繼打車軟體“燒錢”大戰之後,兩位網際網路大佬又將競逐焦點放至信用卡領域。12日,阿里巴巴和騰訊不約而同對外公佈將推出“網路信用卡”,這無疑是傳統金融產品擁抱網際網路的又一大作。不過,當消費者津津樂道虛擬信用卡的同時,也對傳統信用卡的部分功能和服務提出了質疑。其中,“信用卡全額罰息”和“捆綁銷售”成為信用卡持卡者的投訴重點。

消費者最反感信用卡全額罰息

信用卡亂收費一直是消費者投訴的重災區。據調查顯示,在信用卡服務方面,中國消費者對信用卡全額罰息最不滿意。調查中無受訪者認為全額罰息是合理收費,其中56.25%的受訪者認為該項收費不該收取,另外43.75%的受訪者認為該項收費額度過高。

在繳納過信用卡費用的受訪者中,其對信用卡全額罰息的滿意度最低,全部受訪者均認為該收費不合理,應該取消。消費者對信用卡全額罰息的不滿由來已久,銀率網資料顯示,2012年受訪者對於信用卡收費最不滿意的也是全額罰息,2013年此項收費的不滿意率由2012年的98.65%上升到了100%。

不少持卡人都遭遇過全額罰息帶來的高額利息和滯納金。實際上,信用卡全額罰息是在中國信用卡發行初期,個人信用體系還沒有建立,銀行為了控制風險,降低壞賬率而普遍採用的一種罰息方式,這種罰息方式對持卡人刷卡消費的利息計算非常嚴格,只要持卡人沒有全部償還當期賬單,就無法享受免息期,而被從消費當天開始計收利息。

業內分析師認為,雖然監管部門對於銀行採取何種罰息方式尚無統一要求,但是全額罰息的“懲罰”力度無疑過高,對持卡人來說也有失公平。2009年,工商銀行率先取消了這種罰息方式,但是其他銀行的跟進效果並不理想,仍然有很多持卡人因為幾角錢零頭沒有還而支付數十倍的利息。

2013年中國銀行業協會正式公佈了修訂之後的《中國銀行卡行業自律公約》,要求銀行自2013年7月1日起建立信用卡還款容差容時機制,為持卡人提供一定期限的還款寬限期服務,還款寬限期自到期還款日起至少三天;持卡人在還款寬限期內還款時,應當視持卡人按時還款。如持卡人當期發生不足額還款,且在到期還款日後賬戶中未清償部分小於或等於一定金額(至少為等值人民幣10元)時,應當視同持卡人全額還款,此部分未償還金額自動轉入下期賬單。

“容時容差政策的實施無疑極大地彌補了全額罰息的不足,讓受訪者有了一定的還款緩衝,體現了銀行業服務理念的進步;但是應該看到,信用卡全額罰息的根本制度並沒有因此而改變,針對受訪者的計息方式依然沒變,未來銀行無疑需要在信用卡罰息方面做出更多的改變。” 分析師指出。

銀行捆綁銷售嚴重

除了信用卡全額罰息的詬病外,目前銀行的捆綁銷售行為依然嚴重,其中購買理財產品或申請貸款時必須辦理銀行信用卡成為消費者投訴重點。8.74%受訪者在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被強制辦理信用卡,該結果環比上升了5個百分點。在強制辦理信用卡的行為中,排名前三的銀行分別是:平安銀行、華夏銀行、光大銀行。

同時,在過去的一年中,信貸市場受貸款利率放開、信貸政策、貨幣流動性和網際網路金融等因素的影響波動劇烈,特別是個人貸款產品,2013年初市場上普遍存在各類優惠政策,但從年中開始,信貸出現緊縮,優惠政策漸漸消失,融資成本不斷提高,也讓銀行捆綁銷售行為出現抬頭。銀率網調查顯示,約10.29%的消費者在申請辦理貸款時遭遇過強制辦理信用卡。

2012年2月銀監會發布了《關於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範經營的通知》,嚴禁銀行捆綁銷售,但是這些監管部門明令禁止的情況在2013年雖然得到改善,但並未完全根除。其主要原因在於:銀行目前普遍實行以客戶為中心的客戶經理制度,導致客戶經理往往揹負著眾多考核指標,這些考核指標與個人收入和晉升直接掛鉤,客戶經理有向消費者推銷其他銀行產品的利益衝動。

事實上,捆綁銷售信用卡很難起到銀行提高有效持卡量的目的,只會引發消費者的反感,不少消費者在調查時表示,會在購買理財產品後直接登出所辦信用卡,這使得銀行事與願違,不僅無法促進有效持卡量,還會增加辦卡時銀行的成本。因此專家建議,銀行應該從信用卡本身做起,提供更多更優惠的活動去吸引消費者主動辦卡,而不是通過捆綁銷售的方式。

信用卡送保險貓膩多

為了推廣信用卡業務,提高信用卡的市場佔有率,一些銀行為持卡人提供了免費附贈保險的服務。不過,實際情況是,辦卡贈送的保險普遍是僅贈送首年或是前幾年的保險費,到期後如果持卡人不取消,保險公司就會從持卡人的信用卡中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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