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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們之間,問心無愧就好了,即對得起當初的萍水相逢,也對得起最後的一刀兩斷。這句話,想說給過往的戀人聽,也想說給,曾經的朋友。

很久以後,我迎面走過,頭髮染回了黑色,經歷了些許世俗,然而,值得慶幸的是,我的嘴角依然上揚……真不好意思,這趟水,我買得有些久,也正是在這一趟途中,我想明白了,以後啊,只看風景,不下水了。

我當然知道以你的能力還可以傷我無數次,但你沒有機會了,因為傷我無數次的能力,原本就是我賦予你的,是你在我心裡的分量以及我對你的感情,才讓你有了能夠傷害到我的資本,厲害的人從來就不是你。

而現在,我好像,在心底裡放棄了太多的感情……放棄了那些有著好感的異性,也放棄了那些想要與我走近的新朋友,我總是發自內心的感覺恐慌,那些曾被我信誓旦旦說給別人要走完一輩子的感情,讓我年少的驕傲,輸得一敗塗地,而那些我自信一定會偏心於我的人,則一次次地把我推入火坑,不知這是人間的什麼道理,原來,緣聚緣散,很多時候並非上天所為,則真切地應了那句事在人為,成也在人,敗亦是如此。

書上說,苯基乙胺的濃度高峰一般可持續六個月到四年,這就是一次戀愛的時間。人本身就不是長情的生物,至死不渝的愛情違背天性,所以,若你也想放棄愛情,這就是藉口。

其實啊,我也不是沒有想過留下來。

而當感情彌留之際,你說了那句:寧願遺憾。而那一刻我愣了許久,於是我用了無數個日夜才想清兩個人的關係,分開的確很難過,然而在一起,卻又沒辦法快樂。那些看不到光亮的感情,本身就像是兩手空空在大霧裡行走,前面有懸崖,身邊有猛獸,永遠的膽戰心驚,如履薄冰,不知下一步該邁向何方,同樣也不知道,這場大霧究竟何時可以散去?

如果那一年我16歲,我什麼都敢。我敢與你蹉跎年華,也敢與你虛度光陰,敢與你鼓足勇氣邁向毫無目標的人生,也敢告訴全世界,我身邊站著的人是你……我敢做一切的荒唐只為圖與你之間還有著那麼些許的關聯,也敢拋開所有跨越山海奔赴離你最近的位置,可是那一年,我不是16歲,而是22歲。

於是,我走啦,不回頭的那種哦。已經立春了,又何必執著於那年夏天呢?無論在何種感情中,無論在那段感情發生的時候,兩個人有多麼的真摯,也無論那段情分,有多麼的深,令人多麼的難以忘懷……我只希望你可以明白“總有新人代舊人”,舊人不會一直舊,而新人當然也不會一直新,,大家只是碰巧在那個時候相遇了又碰巧在某個時刻走散了,此後再無故事,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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