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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您有沒有發現,現在騎行電動車的人,比前兩個月明顯多了許多,正因為現在的季節天氣,既是少雨季節,又不會過熱過冷,很適合電動車出行,但同時,還能發現,上路行駛的電動車多了,管理也嚴格了。

嚴格的管理,對於車主而言,是一件好事,如果沒有約束力,道路安全隱患會越大,而電動車作為“皮包鐵”的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只會是“弱勢”一方,所以,雖然對於電動車隱患行為的查處,是有利有弊,有的行為,會影響我們的用車便利性,但總的來說,對於車主是“利大於弊”的。

那麼,現在已經是10月下旬,對於即將進入的11月,還會有哪些電動車行為會要嚴查呢?小行家總結多地會將加強“5個”嚴查,涉及頭盔、號牌等,值得車主關注,及時瞭解不怕罰。

第1個嚴查行為:未上牌上路

在新國標實施之後,什麼樣的車,該上什麼樣的號牌被明確,各地都推進上牌,畢竟,號牌是能夠起到約束力比較成熟的管理模式,擁有百年普及史的汽車,就是這樣管的,它是電動車的“身份證”,可以追根溯源,而對於沒有號牌上路的車輛,這種行為,多地已經持續開展嚴查。

尤其是在11月起,包括河北全省,陝西臨渭等地,已經明確嚴查無牌上路的車輛,雖然處罰只是警告或最高50元的罰款,力度不算很大,但為了避免上路麻煩,未上牌的電動車,應當儘早掛牌,因為,無牌上路的治理是持續性的嚴查行為。

第2個嚴查行為:加裝遮陽傘、遮雨棚

遮陽傘、遮雨棚都是實用性比較高的配置,可以很好地用來遮陽擋雨,尤其在夏天,電動車加裝率很高,而有的地方,考慮到車主的實際需求,並沒有加強管理,但進入10月以後,就有河南方城、固始縣、安徽利辛等地都開啟了遮陽傘(棚)拆除行動,對於違規加裝駕駛人以勸導為主,但拒不改正面臨罰款、扣車處罰,而這一持續性治理,11月將會加強治理,車主注意。

第3個嚴查行為:擋風被的加裝

夏有遮陽傘,冬有擋風被,是很多電動車的標配,但不僅遮陽傘有隱患,擋風被的潛在隱患也不小,它雖然是起到禦寒保暖作用,但會束縛車主,行為不自在,從而不能隨機應變,容易讓車輛更容易發生側翻等事故,在11月河南方城等地,在加強擋風被的查處,而11月不少地方會降溫幅度比較大,加裝比較頻繁,一些地方將會加強嚴查,車主要關注自己所在地,允不允許加裝,不要盲目加裝擋風被。

第4個嚴查行為:不戴頭盔上路

頭盔在前幾年作為電動車車主,還是比較陌生,但隨著2020年“一盔一帶”的推進,現在大部分電動車,對於頭盔很瞭解,包括它可以帶來降低交通事故的損傷,冬天起到保暖作用,目前不少地方的戴頭盔率,已經達到90%以上。

當然,還是有部分地方,騎電動車戴頭盔沒有得到足夠重視,比如我所在的安徽合肥,街頭不少車主,依舊沒有戴頭盔,因此,安徽才擬出臺未戴頭盔罰款50元的規定,不過,暫未實施,當然,其他一些地方,已經從11月,開始執行,包括河北玉田、武安等地,加強未戴頭盔的治理查處。

第5個嚴查行為:電動車入戶、飛線充電

最後一個也是“老話常談”的問題,關於電動車消防安全的治理,這是傷害率極小,但傷害性極高的行為,包括浙江寧波、安徽亳州、上海寶山等多地,都在近期開展持續性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治理專項整治,減少源頭潛在隱患,作為車主,切勿因為貪圖一時之便,萬一發生充電自燃問題,就追悔莫及了。

小行家總結:

電動車作為超3.5億保有量的交通工具,無論是道路行駛,還是停放充電,都有必要建立規矩,對車主有一定約束力,只有這樣,電動車才能夠擺脫之前大家對於它是“隱患車輛”的看法,讓電動車不僅從數量上成為第一大交通工具,從安全、品質上,都能稱得上“第一”的交通工具,當然,這些離不開廣大車主的積極配合,只有大家一起努力,才能營造安全的電動車,安全的出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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