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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一般要經歷3個“叛逆期”:第一個從2歲的時候就開始了,第二個在孩子6歲左右,第三個就是孩子12歲進入青春期。

對於叛逆期的孩子,相信很多父母都有這樣的體驗:家長越禁止的事情,孩子越故意要做。

比如家長說不要動桌上的玻璃杯,結果剛去廚房一會兒,回來就看到滿地的碎玻璃片。原來父母不提醒還好,說了以後孩子便對“玻璃杯”起了好奇心,伸手去拿又拿不穩,於是就摔到地上碎了。

這種情況屢見不鮮,尤其是在室外,經常看到父母大吼:“路上有車,不要跑來跑去!”但這一喊完,孩子跑得更歡了,很容易發生危險。

有一次,我在停車場就看到這樣的情況:一個媽媽一手拿著東西,一手牽著女兒,前面走著一個小男孩,媽媽說:“小凱,你走慢點,等一下妹妹!”

誰知剛說完,小男孩就飛快地向前跑,差點被一輛剛起步的車撞倒在地,男孩嚇得哇哇大哭。媽媽趕緊上前檢視孩子有沒有受傷,一邊拉孩子起來,一邊斥責他:“都說了慢點走,你跑什麼跑!”

類似的情況,令父母很是頭疼,孩子怎麼說也說不聽,說多了孩子越是要跟你對著幹,這是為什麼呢?

為什麼父母越禁止的事,孩子越故意要做?

01好奇心的驅使

孩子在懵懵懂懂的年紀,對未知世界充滿了好奇,並且沒有形成危險意識和規則意識,幾乎認知不了父母所說的“搗亂”或“危險”後果。

比如家長跟孩子說拿小刀會割傷手,但是孩子沒有割傷手過,他不知道會發生流血和疼痛的後果,對這個“後果”有著強烈的好奇心,便躍躍欲試。

心理學上也叫做“禁果”效應,家長越是禁止的事情,越引起孩子的好奇心,也許孩子本來沒有這個想法,但是家長的一再禁止,反而令孩子動了心思。

02引起父母關注

這一種情況常發生在多胞胎家庭裡,父母對待孩子不平等,於是孩子便通過叛逆的行為來引起父母的關注,也可以看作是一種“報復”父母的幼稚心理。

比如上面例子中的小男孩,因為媽媽只牽妹妹的手,令他感到很不公平,而且媽媽還批評和指責他,很容易就引起孩子的逆反心理,偏要跟家長對著幹。

哪怕父母的出發點是為了孩子好,怕孩子亂跑受傷,但是嚴厲的語氣只會激起孩子強烈的逆反心理,不惜用自己“受傷”的後果來“報復”父母。

03青春期的叛逆

孩子在青春期的叛逆往往表現為:否定、批判、對抗和冷漠四大特點。這時候的孩子已經形成了比較自主、成熟的想法,對於父母的管教表現出否定和懷疑的態度。

孩子與父母經歷不一樣的時期,父母還用自己老一套“標準”來要求孩子,但孩子發現父母說的不一定是對的,不符合孩子自己的“標準”,於是對父母消極抵制或公開反抗。

往往孩子覺得自己長大了,父母還總把他當小孩子看,於是想要擺脫父母的束縛。比如父母說:“快去睡覺,別熬夜了!”然而孩子玩遊戲正起勁,頂嘴道:“我已經長大了,不要你管!”

那麼,父母應該如何應對孩子的“叛逆期”呢?自然後果懲罰法

每個孩子小時候都有好奇心和探索欲,這是他們對外部世界的認知和學習,父母越是禁止,越是阻礙他們認知的發展,不如放手讓孩子自己去探索,並承擔行為產生的後果。

這是一種“自然後果懲罰法”。比如父母不讓孩子玩水,孩子偏要玩。確保孩子不受傷的情況下讓他盡興地玩,等衣服溼了以後讓他自己洗衣服,這樣孩子就知道“玩水”的後果了。

但對於有些危險的東西,比如刀具、電器,父母就要轉移這些刺激物,放到孩子拿不到的地方,也不要總是在孩子面前提起。

父母平等對待孩子

對於多個孩子的家庭,父母就要平等對待孩子,不偏心也不忽略孩子的感受。尤其是二寶出生以後,大寶往往害怕父母對自己的愛被搶走,於是對二寶產生敵意。

還有一些父母總是要求“大寶讓著小寶”,越是這樣說,大寶越是不願意讓,容易變成自私、不愛分享的性格,叛逆心理也更為嚴重。

所以,父母不僅在物質上對孩子做到一視同仁,還要給予孩子同樣的關愛,多花時間陪伴孩子,消除孩子的不安全感,才能營造和諧的家庭環境。

尊重孩子的想法

當孩子有了獨立自主的意識,父母也要尊重孩子的想法,不要過多幹涉或者擅自幫孩子做決定。當孩子遇到重大的抉擇時,父母可以幫孩子分析其中的利弊。

同時,父母也不要對孩子雙重標準,比如有些父母自己經常熬夜,但是卻催孩子早點睡覺,孩子就會覺得:“憑什麼你可以熬夜,我不能晚睡?”

所以,父母要以身作則,不是一味禁止孩子,而是規範自己的行為和習慣,給孩子做一個好的榜樣,這樣才能達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說給父母聽:

幾乎每個父母都想要一個聽話、懂事的孩子,不希望孩子跟自己頂嘴、對著幹。其實這樣“叛逆”的孩子也不是沒有優點,他們更有自己的主見,獨立性強、不會對父母過分依賴。父母要好好引導,培養孩子的性格優勢,改掉叛逆、自私等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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