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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碩作(新華社發)

最近,兩起有關資料安全的事件引發關注。工信部近日就新浪微博App(手機應用程式)資料洩露問題,對其相關負責人進行問詢約談。新浪微博迴應稱,已採取了升級介面安全策略等措施,後續將落實企業資料安全主體責任,切實做好使用者個人資訊保護工作。此前,為線上商戶提供營銷服務的微盟發生業務資料丟失事故,給企業和商戶造成嚴重影響。

資料安全保護事關每位公民的合法權益,也事關企業發展和經濟社會大局。在大資料時代,如何增強人們的資料“安全感”?

誰動了“你”的資料?

當用戶註冊某個手機軟體時,會彈出要求使用者授權通訊錄、麥克風、地理位置各類資訊許可權的條款;在街邊或商場的促銷活動上,商家招攬顧客掃碼免費領取獎品;在商場等公共場所,看到來歷不明的免費無線網路,一些人會不加考慮地連線上網……日常生活中,人們經常遇見這樣的場景。不經意間,個人的資料資訊面臨著被直接或間接“竊取”的風險。

隨著網際網路的迅速普及和資訊化的深入發展,各種資料化資訊被快速生產、收集、儲存、處理和利用,大資料時代隨之來臨。

當今社會,資料被視為一種新型資源。通過對收集的使用者資料進行深入分析和挖掘,企業能根據客戶的地域、類別、喜好、社交需求等個人資訊,綜合判斷使用者的消費需求,更加精準地“推銷”產品,謀劃產業佈局。

大資料在帶來新機遇的同時,也帶來了新挑戰,資料洩露、資料濫用等安全風險突出,隱患不小。一旦資料洩露或者被濫用,騷擾電話、網路詐騙等也可以由“誤打誤撞”變為“精準定製”。

守住資料安全“紅線”

“資料安全問題處理得好壞,直接影響到個人隱私甚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這是數字經濟發展道路上必須面對的挑戰。”北京郵電大學網路空間安全學院教授辛陽指出。

在大資料時代,資訊所具有的商業價值日漸成為企業的核心競爭力,越來越多的企業投入巨資收集、整理和挖掘資訊。如何平衡個人資訊保護與產業發展間的關係,成為當下亟待解決的問題。

2019年1月至12月,中央網信辦、工信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四部門在全國範圍組織開展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專項治理。2019年12月30日,四部門聯合印發《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行為認定方法》,將31種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行為進行了分類認定,為移動網際網路企業劃定使用者資料安全保護的“紅線”。

業內人士指出,大資料採集要遵循三個原則:合法原則,即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資訊;正當原則,即不得以欺騙、誤導、強迫、違約等方式收集個人資訊;必要原則,即滿足資訊主體授權目的所需的最少個人資訊型別和數量。

合力強化資料“安全感”

近日,工業和資訊化部關於推動5G加快發展的通知,強調進一步強化5G網路資料安全保護,指出要圍繞典型應用場景,健全完善資料安全管理制度與標準規範;要合理劃分網路運營商、行業服務提供商等各方資料安全和使用者個人資訊保護責任等。

5G時代到來,資料安全保護面臨著更大的挑戰。各方應加強合力,讓非法收集、濫用資料的“灰色空間”越來越小,讓使用者的資料安全感越來越實。

近年來,中國不斷加快相關法律制度建設。2017年6月1日實施的網路安全法,對個人資訊保護提出專門要求;2018年5月1日,國家標準《資訊保安技術個人資訊保安規範》正式實施;2019年5月,國家網信辦釋出《資料安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此外,針對個人資訊資料安全,國家和地方層面上的專向整治活動力度不小,為資料安全上緊“保護鎖”。2020年初,浙江警方針對全省網際網路企業涉個人資訊資料安全的專項整治工作拉開序幕,此次活動將貫穿全年,將有效打擊整治與個人資訊保安相關的違法犯罪,加強網際網路企業的資料安全保護,規範網際網路企業涉個人資訊經營行為。

業內人士指出,對網際網路企業而言,要強化法治思維,落實法律規範,守住法律底線,這是落實大資料發展戰略、推動企業資料型別業務有序發展的重要保障。平臺方應通過使用者協議或隱私協議等方式,明確告知使用者收集資訊的具體內容和目的,堅持“最少必要”的原則。對使用者而言,每個人都要為個人資訊把關,養成安全使用手機軟體的習慣,當發現個人資訊被洩露時,要勇於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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