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會>

勞容枝在二審法庭上的迷之操作再次引發關注。開庭說了一句:“我48歲,我沒整過容。”在法官問話時說了一句:“你去問法子英去吧”。還在法庭上翻供說:“我不是共犯,是脅從犯”,看上去她前言不搭後語,沒有任何關聯性,實際上她的目的可不一般。

開庭第1句說自己沒有整過容,看上去和這個案子毫無關係,實際上他在一審時說過:在別人的印象裡,他一直是一個溫柔的人,連一隻雞也沒有啥過,再加上一審結束後,也不知道哪裡冒出來的一小波人,說他漂亮,說他溫柔。那麼勞榮枝為什麼要說這些話?

他接下來說,自己膽小,我也是一個悲傷母親的女兒,並且一邊說一邊淚眼朦朧,這麼多信息串聯在一起,你應該知道他想幹什麼了吧。字面上看他是在告訴大家:我面容姣好,我溫柔,我沒有整過容,我是天生麗質,如果你不知道這是一個身上揹著7條人命的女人,你會想到什麼?一個柔弱無骨,可憐的美女形象展現在了我們面前。那麼勞榮枝就成功地在大眾面前立下了柔弱的,可能也是被迫的一個人設,而這也是他為達目的的第1步。

我們再看,當法官問到他和法子英是什麼關係時,勞榮枝用嬌滴滴的聲音說著最狠的話:你問法子英去。

人們都知道,早在20年前法子英被抓後按照法律,判決已經生效,墳頭草都不知道多高了,還怎麼去問法子英。試圖把所有的事情推到一個已經不在的人身上,這叫四無對證,換言之他企圖將所有與犯罪相關的事情推到一個,已經不會說話的人的身上,他認為:不管自己說什麼,法子英沒了,就無人印證他所說的話,這就是他為達目的的第2步。

又是立人設,又是懟法官,他想達到的目的可不一般:在法庭上他翻供了,說自己並不是共犯,而是脅從犯,自己也是被法子英威脅才會做下那些事情。要知道依照法律共犯和脅從犯之間的差別可是天壤之別。如果讓勞榮枝翻案成功,從共犯變成了協同犯,那他有可能會被當庭釋放,這就是他最終的目的,再結合他為達目的的前兩種手段,就可以看出,他想要煽動輿論,讓他成功脫險。不得不說他實在是太天真了。

他以為她能成功,但事實上一審判他死刑,除了口供之外,還必須有其他證據輔佐,哪怕勞榮枝不承認自己犯罪,也會有其他的證據去證明他所做的事情的真實性,判決才能生效。勞榮枝認罪伏法,其他證據也不能少。給一個人判死刑是一個非常嚴肅嚴謹的事情,就連古代的皇帝也不能輕易說出這樣一個人推出去斬了的話,一旦隨隨便便這麼說,史官也要給他安上一個暴君的名頭,更何況是律法昌明的如今?

勞榮枝7個月被提審了48次,這48次的記錄,工作人員也是逐字逐句地一一核對,我不相信,一審已經給他判了死刑,這次卻因為他的幾句話,就能讓他翻供成功,就能讓他在被關了這麼長時間後還能無罪釋放,這不可能!

可能有人會覺得,為什麼不相信一個柔弱無骨的女人?那我憑什麼相信呢?我不相信法律,不相信法官的判決,就因為他說的幾個字,就因為他立的人設就要相信一個身上揹著7條人命的女人嗎?試問哪個柔弱可憐無辜的女人,會在目睹7個人在自己面前失去生命後,還能面部改色的隱姓埋名,輾轉於各個大城市的KTV,98活的有聲有色?

麥小瘋的觀點:

如果說勞榮枝真的像他自己所說的那樣,是一個善良,柔弱膽小的模樣,那他更應該做的是好好地懺悔他的所作所為,盡力賠償受害者家屬去換取哪怕對方一秒寬恕,為他的家人,或者說他口中那個悲傷的母親爭取一絲生存空間。

勞榮枝最起碼要在生命的最後時刻關心關心他的家人吧。勞榮枝的所作所為,說沒有給家人帶去壓力那是不可能的,先不說那7個人的家屬無法在罪魁禍首身上發洩憤恨會找上勞榮枝的家人,就是說輿論,在得知這個勞榮枝的所作所為後還能放過她的家人?就算輿論不找上他,勞容枝的家屬這輩子都要活在別人的指指點點當中。她是真善嗎?她符合人之將死,其言也善的規則嗎?

麥小瘋寄語:他要真的善,他還會立人設,懟法官嗎?這麼做無非就是想多活兩天,至於她的家屬只是被她利用的工具,用來翻案的工具,何其自私!

9
最新評論
  • Twitter 交易後的第一次,埃隆馬斯克暗示 DOGE 將進入該平臺
  • 男子哭訴做“上門女婿”的7年:吃飯不能上桌,零花錢從不超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