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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網友投稿,湖北十堰一名6歲男童被家長獨自留在車中。因為家長疏忽,將車鑰匙遺忘在車內,男孩自己玩車窗的時候不慎將車門和車窗鎖死,頭部被卡住。等到路人發現並緊急破窗解救,孩子已經停止了呼吸。即便後來送到醫院,小男孩卻因窒息時間過長,搶救無效死亡。

據了解,出事男孩的母親是要帶著孩子出門辦事,才將孩子留在車內獨自等待。事件一經爆出,立刻引發網友激烈討論,認為每次孩子安全事故的背後,都有一個不負責任的家長。家長監護不到位造成的悲劇既讓人心碎,又令人憤慨。

根據資料統計,中國平均每年近20萬名0~14歲兒童因意外傷害而失去生命。然而,各種不同的兒童安全隱患在疫情期間尤其突出,兒童安全事故也頻繁發生。前不久,河南一處施工現場發現了四名兒童屍體。四個孩子都是進入土坑玩耍,卻在貨車卸土時被掩埋造成窒息死亡。深圳兩名女童也在玩耍時從19層的家中陽臺墜樓去世……每個小生命的逝去,都在為家長們敲響警鐘。

現在,企業基本已經全面復工,家長都紛紛回到自己的工作崗位。但各類學校的開學時間卻一再推遲,孩子們不是獨自在家,就是跟隨家長外出辦事。工作與帶孩子難以兼得,固然是不可調和的關鍵矛盾,但家長的安全意識的缺乏,以及平時對孩子的安全教育不到位卻是隱患的根源。一旦家長疏忽對孩子的監護,就有可能釀成追悔莫及的大錯。

沒有不貪玩的孩子,只有不重視的家長。對於許多父母來說,或許真的需要通過考核才能成為合格的監護人。在很多歐美國家,將未成年子女單獨留在車內、未成年子女無人看管或者交由其他兒童看管、將未成年子女留在危險地帶等,均被視為危害兒童的行為。如果由於父母監護不到位致使兒童發生意外,那麼他們輕則會失去孩子的監護權,重則會受到刑事懲罰。

此前,美國一個華裔家庭在舉辦燒烤派對時,尚且年幼的兒子不小心掉入泳池。即便父親及時發現並將孩子送到醫院,孩子健康也並無大礙,但孩子父親仍然被警察帶走,險些失去孩子的監護權。

與其他國家相比,中國對監護人的責任約束泰國薄弱。在監護人過失導致孩子受傷甚至死亡的案例中,家長几乎不用承擔刑事責任,反而認為孩子的離去對家庭已經是很大的打擊,通常會"人性化"地不再往孩子父母傷口上撒鹽。遭遇類似事件,家長也往往會向事故發生所在地的機構、商場、街道辦要求索賠,卻很少有人反思自己的過失和責任。

在現實中,成為父母無需任何門檻,但父母的失職卻需要用孩子的生命安全買單。如果不想再看到悲劇重複上演,除了加強對監護人法律責任的追究,還需要每一位父母在日常生活中將孩子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只有做好兒童安全教育,父母盡好監護責任,才能為孩子守護住平安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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