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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訪者問:

心之愛諮詢師答:

讀到你描述的成長經歷和當前經歷的痛苦掙扎,我感到非常哀傷、心疼和憤怒。哀傷、心疼於你的自貶和無助,憤怒於你父母的教養失當。如果你所言與事實相符的話,可以說你母親對你已達到了情感虐待的程度,父親則難逃情感忽視的嫌疑。

你當前在家庭中的處境:

(1)媽媽厭惡你使你感到絕望。媽媽對你不是沒好臉色就是神色高傲。

(2)你給媽媽買東西,她高高在上、感到理所當然,可能稍微對你好一點。(3)一家四口人只擺三口人的碗,你只能吃你買的東西。

(4)你的毛巾永遠墊在最底下,你的鞋子不可以放在鞋櫃裡……

(5)一家人吃飯,媽媽永遠在罵你,弟弟旁邊煽風點火,爸爸笑而不語。

你分析出的母親厭惡你的原因:

(1)你是個女孩,由於計劃生育你從小被寄養在爺爺、奶奶家。(分離創傷)(2)直到初中回家,媽媽對你情感疏遠。(情感忽視再次引發被拋棄體驗)(3)你成績不好,沒法得到媽媽的認可與欣賞,弟弟卻是985高校生。(有條件的愛,嚴重損害孩子的自尊和效能感。)

(4)媽媽和奶奶關係不好,說你長得像奶奶,媽媽遷怒於你。(將婆媳恩怨轉嫁於你,使你成為替罪羊)

(5)你說你性格呆、愛哭。你曾用漫畫發洩捱打後的情緒令你媽媽更討厭你,罵你白眼狼。(嚴重剝奪孩子的對抗性需求,並以指責的方式試圖引發孩子的內疚感。)

你對母親的矛盾心態:

(1)你特別想離開媽媽又感到離不開媽媽。

(2)你因你“想離開又離不開”而羞恥(丟臉),瞧不起你自己。

(3)你沒有安全感。媽媽安排你相親很負責,你希望媽媽幫你安排相親。你害怕不聽媽媽的話,找不到合適的伴侶。

(4)你感到你外表普通,不擅長和異性相處,異性願意瞭解你源於你看起來很好說話且你的家庭條件不錯。

(5)你可以通過砸錢滿足虛榮、服從,使媽媽喜歡你,可是永遠不會讓媽媽愛你。

(6)你討厭自己沒出息、懦弱,害怕不按媽媽的想法來,媽媽會徹底拋棄你。(7)你害怕你未來的伴侶因你沒有媽媽而看不起你,沒有家裡的光環,沒有異性喜歡你。

從目前來看,你徹底離開媽媽獨立,依然有很長的路要走。你當前的困擾根源於父母教養失當引發的極低自尊,這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的不足(1)自愛(2)自我認知(3)自信。故而,想走出當前困境就要在心理和行為上在這三方面進行覺察和調整。

從自愛來說,你首先要明白你之所以得不到媽媽的待見往往源於媽媽對你是一種有條件的愛(不是男生和學習成績不好),而由於你沒有滿足媽媽的期待,從而沒法獲得媽媽的愛意。這是你媽媽犯下的最大錯誤,並且至今沒有意識到。

有條件的愛會嚴重損害孩子的自我價值,即使達到了雙親的條件,孩子都可能惶惶不可終日,你沒有滿足媽媽的條件就更是雪上加霜,導致你的自我卑微到塵埃裡。

“這不是我的錯,這不是我的錯!”這是你首先要樹立的信念。這種信念的樹立要完全地無條件的愛自己(自愛),哪怕外界再怎麼否定你,你都要無條件地愛自己和關懷自己,這是身為孩子和人的最基本的權利,故而要停止自我批判,當傷心難過的時候擁抱、照顧自己。(例如,寫日記表達情緒、安排好自己的生活、帶著善意結交朋友)否則,就說明你沒有完成與母親心理上的分離,那個嚴苛、懲罰性的母親影像和現實中的母親聯合起來屠戮你的自尊。

從自我認知來說,從你的言行來看,你已經部分地內化了媽媽對你的貶低和批判,認同了媽媽的信念,彷彿你就是一個沒有優點的人,從而感到不能失去媽媽的保護。

我在想,你媽媽對你的相親極為負責是否是一種潛意識地弱化你的行為呢?沒有你媽媽你真的不能完成一次自主地相親嗎?現實情況往往不是這樣,而可能是你忽視了你的潛力和優點。

故而,在以後的生活中,你要試圖尋找身上的閃光點,認識到自己的潛力與侷限,經常可以遵從自己的內心列出自己的優點和不足,優點繼續發揚,接納或者調整不足。“哪怕我有缺點不足,我依然可愛,值得被愛!”

從自信來說,就是一個人要有信心影響他人和事物的發展,這就往往要拿出勇氣嘗試,敢於平靜地表達情緒、據理力爭。即使失敗也要總結經驗,只要把失敗當作人生必然經歷而不成為否定自我的毒素就好。在實操方面,就要嘗試閱讀一些自助書籍,學習溝通技巧,在與親人、朋友的溝通中積極實踐,慢慢熟能生巧。特別在與媽媽的溝通中,不要過分受到媽媽的情緒侵擾。

以上的步驟是一個漫長和艱苦的過程,如果你感到力不從心,不妨尋求心理諮詢師的幫助。最後,祝好!

——袁寒柏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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