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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大商業思想薈萃之地。戰國時崩潰的宗法制,晉國春秋時期就就已經遭到破壞。春秋時期雖然時常發生篡位奪權之事,但是晉國發生的以庶支取代嫡支為君的現象卻是絕無僅有的。春秋時期,晉無公族,宗法制淡漠,這是晉國不同於其他諸侯國之處。

春秋初期,晉國發生了大宗與小宗的幾十年鬥爭,直到公元前678年,曲沃武公正式成為國君,小宗代替大宗,庶代嫡成功。武公後繼位的獻宗大滅公族,使晉國宗法制中的血緣關係被沖淡,宗子對庶支的支配力量大大減弱。

晉國從春秋時期時傳統制度、思想對其的束縛就較小,勇於接受新思想。戰國時期,韓趙魏三國也繼承這種傳統。三晉地區的法家和縱橫家較多,三晉的縱橫家,追求個人利益,朝秦暮楚,反覆無常,遊走於列國之間,功利性很強。

三晉地區雖然最早形成“重農抑商”的思想,但由於其特殊的地理位置與國情,這種思想對三晉地區的商業發展並沒有形成很大的影響。戰國時期三晉地區商業思想較為典型的主要有白圭、商鞅、荀子的思想,下文主要對其三人的思想進行論述。

1.“樂觀時變”的經商理念。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中提到多位致富有道,對社會發展起到一定影響的商人,但他只對兩位商人進行了詳細介紹,一位是范蠡,另一位就是白圭。白圭,曾在魏國為官,有“商祖”之稱。

白圭的主要經營的領域是糧食這類生活必需品和絲、漆等手工業原料。經營糧食成交量大,消費彈性小,市場大需求穩定,無論百姓的收入情況如何,都不能放棄對生活必需品的購買。

白圭的成功離不開他先進的經商理念,根據市場行情和年景豐歉的情況,“人棄我取,人取我予”準確把握市場規律,善於捉住時機。當年成較好,五穀豐登時,農民手中糧食較多,市場供應量大於需求量,價格較低,他就大量購入,將糧食儲存起來。

當年成不好時,農民所收穫的糧食較少,糧食供因不足以滿足市場需求,他就將之前所儲存的糧食果斷售出。白圭在購進糧食時不會過分壓價,出售糧食時也不會將糧價過分抬高,具有一定的商業道德。

白圭在經營過程中採取“欲長錢,取下谷”的策略,即薄利多銷的銷售理念,雖然單位商品利潤不高,但是積少成多,糧食市場廣闊,需求穩定,獲利甚豐。“長石鬥,取上種。”則是白圭為了讓貨源充足而提出的想法,提倡農民在糧食生產中採用良種,以此提高糧食生產率。

經商過程中,決策者和實際執行者之間的關係十分重要,若二者的關係出現裂縫,那麼在經營過程中則容易出現差錯。若能處理好和下屬間的關係,那麼決策者和執行者將會配合無間,使商品利潤得到最大化。

有些商人缺乏仁心,囤積居奇,引起市場混亂,物價飛漲,給人民的日常生活帶來很大的不便,物價上升,還會產生一系列的相關後果,其他行業也會受到影響。白圭認為一個經商者,想要成功應該具備四個要素:

“智”、“勇”、“仁”、“強”經商者要有勇有謀,德才兼備,不能一味的追求金錢,否則會給社會帶來負面影響。經商成功後,不光能創業,還要有守業的堅強意志。由於白圭的經商理念和較高職業道德,給後世商人帶來了深遠的影響。

2.“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孥”的抑商思想。商鞅本為衛人,年少時就喜歡法家思想,後來曾為公叔痤的中庶子。商鞅在魏國這段時間,三晉地區濃厚的法家思想及商業繁榮的社會現狀對其思想的形成有很大的影響。

法家思想的中心觀點就是從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維護君主統治,強化中央集權,法家的思想特點決定了商鞅對於商業的態度。第一,商業的迅速發展,影響封建等級制度,動搖了君主專制統治的加強。

商鞅強調“利出一孔”即只有君主才能分配社會資源,而商業活動的發展,使社會財富的分配脫離了控制,很多商人“無爵而尊,無祿而富”。商鞅對社會等級作出規定,貶低從事商業活動的人。

“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商鞅將“功”的標準定為軍功和勤於耕田者,阻斷了工商業者的獲取政治權利的路徑,又明確規定,對於無功者雖富的工商業者日常生活消費不可奢侈、富貴。

貶低工商業者的社會地位,抑制其獲得正當社會權利。商鞅將在魏國形成的商業思想,應用到了秦國,商鞅重農抑商的思想,奠定了歷朝歷代經濟政策的基礎,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3.肯定與限制並存的商業思想。荀子,戰國時期趙國人,信奉儒家思想。儒家思想的基本主張即要求各個階層的社會階層遵循符合自己禮制的行為準則和規範,要求統治者與被統治者,各守其業,各司其職,試圖平衡各階層的利益,以此來維持社會正常運轉。

戰國時期,社會的劇烈動盪,明顯打破了儒家所要構建的政治藍圖。基於儒家的基本思想,儒家的商業思想具有二重性,既肯定商業活動的社會功能,又對商業行為進行限制和打擊。

荀子充分肯定商業行為存在的合理性,他認為社會各階層應各司其職。“農分田而耕,賈分貨而販,百工分事而勸,士大夫分職而聽”,商人也為社會經濟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只有社會各個階層都努力經營自己的職業,才會實現天下大治的局面。

他認為農、工、商三種不同的社會分工,“未嘗有兩而能精者也”,因此,商業行為和商人不可或缺,也不可合併。士大夫不與民爭利,不從事工、商一類的職業,這還是因為儒家學說在荀子思想中所起的作用,即社會各階層應該嚴格遵守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不能逾越。士農工商各守其職,維持社會的正常運轉。

要求統治階層不能從事工商一類的職業,不能與民爭利。這不符合禮制的要求,也對工商業者的利益造成損害。但是,荀子在維護工商業者利益的同時,他的根本目的還是為了維持一個森嚴的等級社會。

因此,他將商業看作是士人不得從事的賤業,工商業者是處於等級社會底端的階層。荀子認為農業是社會發展的基礎,“工商眾則國貧”進而提出“省工商之數”、“務本禁末之為多材也”的主張,他的主張和法家所倡導的重農抑商有異曲同工之處。

荀子的商業思想在當時具有一定的進步意義,對商業與商人的態度具有雙重性,既充分肯定其存在意義和作用,又認為商業屬於賤業,商人屬於“小人”,還應限制商業發展規模,使其不能與農爭利。

三晉大地囊括了華北平原、蒙古草原、黃土高原三個地理單元。橫跨華夏中原核心地區與北方大漠一帶。在中原、北方兩大區起到了紐帶作用,商業的活動使兩大區域的聯繫加強。

通過對三晉地區商業發展情況的深入探討,可知商業悄無聲息地滲透到社會的方方面面,改變了人們的消費方式,思想觀念,影響著三晉地區的獨具特色文化發展與三晉人民的精神內涵。

第一,韓趙魏三國根據其特有的地理環境,因地制宜發展經濟,制定經濟政策。趙國邊疆處於與少數民族交接地帶,實行半農半牧的經濟類型,且與少數民族進行邊境貿易,體現三晉地區具有因地制宜的適應性特色;

第二,三晉地區是法家思想的搖籃,重農抑商的思想可能與三晉地區商業發展繁榮有一定關聯。法家思想主張依法治國,強調成文法的頒佈,可以避免主觀隨意性,體現了三晉地區的理性精神;

第三,三晉地區地處天下之中,交通便利,商業發達,商品流通範圍廣,由南到北,由東到西無所不包。趙國邊境與少數民族接壤,擁有農耕民族與遊牧民族的雙重特性。地處與少數民族交界處,邊境貿易發達。加強了農耕民族與遊牧民族的經濟、文化往來,體現了其兼收幷蓄的文化特點;

第四,商業的發達,使這裡的人民見識廣博,思想活躍,誕生了許多優秀的思想家。兵家、縱橫家、名家、儒家、道家等諸子文化在這裡交流融合;第五,三晉地區商業的發展使這裡的人民具有強烈的功利性和進取精神。趙國男女爭做倡優,趙國女子入後官,奔富貴,體現他們對於金錢的強烈追求。

結語

三晉地區商業的的發展,不僅對經濟、政治產生影響,還對三晉地區人民性格、精神文化的塑造也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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