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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別傻傻的要求房本上加你的名字了,應該這麼做!

房本上有你名兒也不一定是你的房有三種情況,第一男方婚前買房,婚後用工資或公積金還貸加不加女方的名字,婚後還貸的部分的增值都有女方的一半,但男方讓父母轉賬還房貸的加了女方的名字,女方也分不到房,因為女方對房子沒有任何的投入,自然對房子也就不享有份額。

第二男方婚前全款購房不加女方的名字分不了房,加了女方的名字不寫贈與協議,女方也是分不到房的,就算是你給了錢在婚前購買房屋,如果沒登記結婚,那你的投入只能算是借款要求對方償還,對房子的增值部分一分也得不到。

第三男方出首付,女方出裝修款,聽著合理,實際上在離婚時女方還是分不到房的,如果離婚,女方只能要求返還裝修殘值,當然了,你要是解氣你也可以將你的裝修都給刨了。前提是不要損害對方的房屋自己家電等,要是破壞過頭還是要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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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什麼有人會想花5萬/月,去租奧邸國際?
  • 父母應不應該給孩子掏光積蓄去買房?作為父母你怎麼看待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