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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這篇文章一年前,我就想寫出來,只是後來搬家換工作,一直擱置,直到前幾日開始著手寫自己賣房時遇到的奇葩事,藉此也為有相同經歷的人作參考。

時間回到2019年,我做了人生最重要的一個決定:賣房換城市。事先宣告下,我不是一個炒房客,純剛需,當初買房也是巧合稀裡糊塗就上車了,第一天決定買,第二天付定金,第三天交首付款,就這樣買了人生第一套房子,在買房過程中,我媳婦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包括選擇面積、戶型、小區,總之真的非常感謝她。

二、為什麼要賣房?

喜歡一個城市,無非就是喜歡這個地方或者那裡有你愛的人。我父母從我初中時就一直待在南京,每年寒暑假我基本都是在南京度過的,慢慢地越來越喜歡這個城市,夢想著有一天能在這個城市定居,只是當時的房價對我來說,也只能想想。畢業那年,與我妻子認識,當時她也透露過想去南方發展的念頭,只是我們當時還沒有到那一步就沒有確定,結婚後,一心求穩的我就在老家,姑且就稱為L市,買了房子,準備就這樣度過餘生了,直到2019年,L市房價突然暴漲,一度漲幅達到全國第一,眼看著房價越來越高,突然覺得好像可以賣了房子實現我的南京夢(當時南京房價基本就沒怎麼漲),於是權衡再三,決定賣房。

當然,這裡還有其他的原因,比如L市本地就業機會少,除了公務員、老師,真的沒有什麼好崗位,當然個人因素也有,比如小區物業太差,甚至進業主家打人也是時有發生……在這裡就不多說了,那時候就想試一試,賣出去了就走,賣不出去就算了。

三、買房需要注意事項

賣房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價格,這個價格不是掛牌價,而是二手房成交價,只有賣出去的價格才是最具參考價值的,但對於L市這種小城市非常有參考價值,畢竟小城市房價不像大城市金融性那麼強,總之,這個價格既要符合你的心理預期價格,又要能賣得出去。

在確定好心理價位後,就可以準備賣房前的準備了,最重要的就是房產證。如果沒有房產證,在交易的時候就比較麻煩,只能走協議賣房,風險也比較高。在這裡說明下,每個地方辦理房產證政策也是不同的,有些城市在買房後就可以辦理,而且證是在個人手裡只不過上面會有現實抵押,但是絕大多數還是和我一樣的情況,交房後要等一段時間(幾年甚至十幾年都有可能,甚至辦不出來)才能辦證,在這裡也提醒買房時一定要確認好開發商的證是否齊全,不要為自己辦房產證挖坑。

沒想到,在開始就遇到奇葩事。一般按揭新房辦理房產證需要: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購房發票、購房合同、移交協議、維修基金髮票。下面就說說在賣房過程中遇到的奇葩事。

1、辦移交協議要預交半年物業費

前面的證件都好說,唯一需要辦理的就是移交協議。這是需要去小區物業去辦理,前面說過我買房的小區物業口碑非常差,我去辦理時被告知必須交齊下半年物業費,不交?不好意思沒法給你辦理,沒辦法我只能預交下半年的物業費。順道說下在退還裝修押金時,物業以房間的煙感報警器不能正常工作為理由,認為我私自改線路,不能退款,我這才意識到交房時發現報警器不能正常工作找物業人員過來看,對方說這個沒事的,就沒當回事,結果就是裝修押金也退不了。那時候只想趕快把證辦出來,不想在這上面耗費太多時間和精力,最終還是妥協了。

2、銀行貸款證明丟失

因為是按揭買房,所以在辦理房產證時需要一張銀行的貸款抵押證明(具體的名稱忘了,好像是這個。)當我準備去中國銀行辦理手續時,信貸的工作人員竟然告訴我:你的貸款抵押證明丟了?丟了?而且唯獨只有我的丟了。當我看到中國銀行的信貸工作人員在自己的辦公桌櫃子裡扒拉一堆檔案時,我就覺得這樣存放不丟才怪,然後對方推脫說,在去市總行找下,我問他們平時都放在哪裡存放,被告知“我也不知道。”再問就是“我也不知道怎麼辦?”

由於我當時在濟南工作,然後在接下來一個月的時間裡,我開始跟銀行的拉鋸戰,每次問對方怎麼處理?對方只是說我幫你找找,然後又沒有下文,“我也不知道怎麼辦?”這是我聽到最多的一句話,然後就沒有下文了,眼看這樣耗下去也不是辦法,最後我問她丟失怎麼解決的方案,她才告訴我只能登報掛失,然後公示一個月後,確認沒有問題後才可以重新補辦。因為當時賣房合同已經簽了,這個時間超出了合同期限,這條路肯定不行,超時間,我就算違約了。最後,我想到這是有貸款才需要的證明,如果提前還款是否就不用這張證明了,對方表示可以,所以我只能被迫提前還款,剩餘貸款還有幾十萬,臨時還交了4800元的違約金,好在有家人幫忙,加上信用卡、花唄各種倒騰,幫我度過這關。後來,我也給銀監會打電話投訴這事,不過也是不了了之,最後終於把房產證辦了出來。

2、找了一個讓人操碎心的中介

提前說下:找中介一定要找大中介,這裡的坑就太多了,並不是看不起小中介,但是小中介素質真是層次不齊,各種不正規。賣房時,我是在貝殼找的中介,當時想到這個平臺名氣大,應該不錯,現在來看自己太天真了,實際上貝殼只是一個平臺,上面都是加盟的各種亂七八槽的房產中介,我找的這家雖然門牌掛著德祐,但是籤合同時蓋章卻是另外一個公司。

找好中介後,我將掛牌價(建議在你的底線價格上增加一些,留有談價餘地)告訴中介,當時L市房價已經開始蹭蹭漲了,然後中介上門拍照,這裡建議在拍照前一定要將家裡收拾下,很多人買房子其實就跟淘寶購物一樣,都喜歡看好看的,起碼能提高看房量,成交的機率也更大。

大概半個月後,中介就聯絡我有人中意想面談,心想那就去吧,面談的時候也很搞笑,第一次賣房以為就是買家賣家談,正規來說,這個工作應該是中介去談,當時感覺加個還可以,價格也符合預期,就確定了。其實在這裡,我就犯了一個錯誤,就是沒有了解買家更多詳細情況,只想著趕緊賣掉,忽略了很多關鍵的資訊點,導致後面的流程走得特別艱難。

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我記得當時中介是帶有選擇性地把一些關鍵點告訴我們,比如房屋價格、貸款方式等等,雙方就簽字了。現在看來,這裡風險實在是太高了,中介當時就是避開了一些看似不重要的資訊,但是實際很重要的,比如買家的信用情況,直到後來回來看合同時,我突然發現,合同中有一條關於買家身份的條款,而且前面打了勾,敢情買房子這人就是一中介,後來我猜測,這個購房的人應該是看到我的房子和報價後,感覺有炒房空間於是準備買了再賣(當時交流時,買家說首付款是用第一套房子抵押出來的。)說心裡話,看到這條心裡不膈應那是不可能的,不過既然合同簽了,只要能成交就行,結果事遠遠沒這麼簡單。

3、買家被銀行三次拒貸

合同簽好後,我就等著對方走貸款流程了,前面說過辦房產證那事,因為自己不懂,所以剩餘貸款是我個人支付的,中介告訴我,貸款部分是需要自己解決或者找他們提供過橋貸款服務,當然這個費用可不是一般地高,不是像有些地方是用買家的錢解壓(說實話,我現在也不清楚L市到底是怎麼操作),後面就是漫長的等待批貸過程。

第一次銀行走的是工行,中介的信貸專員信誓旦旦說沒問題,買家被拒貸,原因不清,我當時想可能是大銀行稽核嚴格,要求高吧,當時從外地白跑了一趟。第一次不行,那就換銀行,大銀行不行那就走小銀行,最後選了剛落戶的浙商銀行,各種籤檔案,結果等了半個月後同樣被拒貸。這裡還有一個小插曲,我這套房子是我婚前買的,而且只有我一個人的名字,在整個過程中,中介、房管局、公證處都不確定,是否我媳婦一同來辦,最後只能辦理了一個公證委託,確保不用再讓她來,這點真的無語!

這時候我其實有點急了,兩次拒貸說明買家可能還款能力不行,收入不夠,要麼就是徵信有問題,而這時我發現在籤合同時,中介並沒有給我看買家的徵信資訊,甚至對他的還款能力評估都沒有,第二次被放鴿子後就很不爽了,請假來回折騰,讓我疲憊不堪,加上借的那部分錢,心理壓力特別大,回到濟南後,也不敢多聊房子的事情,我知道我們倆心裡有一塊巨石壓著,只是誰都不說而已,當時唯一能做的就是等,抽著這時間去山裡走走,透透氣,對第三次批貸我心裡也沒有底,甚至比較絕望。

最後選了郵政銀行,又是辦卡又是籤檔案,不出意外:拒貸!這時候,我開始問中介,到底是什麼原因,中介說這個買家就是一箇中介,收入也不是很穩定,妻子剛工作還沒有收入流水,中間還傳話說如果買家想全款支付,能否優惠,當然被我斷然拒絕!

買家也知道自己貸款這條路走不通,準備用他妹妹名義重新籤協議,我一問剛畢業的在設計公司做設計,這條路根本也是走不通,銀行又不傻,這樣你所有申請材料都得造假了,斷然拒絕。原本以為能正常走完流程的事情,就僵持在這裡,在整個過程中,中介沒有提出一個解決方案,只是說等等。

4、來自買家的威脅

眼看等著不是辦法,還得自己想辦法,最後我跟媳婦商量下,等合同約定時間到了就直接解除買賣合同,重新找買家。誰知道,這又出事了!在買家得知後,他竟然威脅說,他不會解除合同,就算解除了他也會法院起訴,就算敗訴也要拖我的時間,這樣我就不能再賣了,而這時中介選擇了保持沉默,我也清楚,他們都是一條船上的,不會站在我這邊,我只能找也自己的律師同學諮詢,結果是像我這種情況,如果買家起訴基本是敗訴,但是從司法程式來說,他可以繼續上訴,就是明知敗訴也要拖著你,而在這個期間房屋是不能買賣的。我當時最壞的算就是,大不了房子不賣了跟你耗到底,那段時間壓力超級大,滿腦子想辦法怎麼去解決這個問題。

最終結局

人生不像是電視劇,事情在合同約定最後一天,中介那邊告訴我買家已經籌集好全款,原本想堅走司法程式,但是考慮到現實情況,還有房貸那部分借款,最終還是完成了這次坎坷的賣房,收到房款那一刻趕緊把之前借的錢全部還清。其實,現在想想當時選擇也是對的,賣房幾個月後疫情來了,從那時開始房價就開始漲不動了,主要是二手房成交基本就停滯了,同小區那段時間基本就沒有成交,其實算下來也有損失,但是對我來說,提前一年來到南京比什麼都重要。

最後一晚把房子重新打掃了一遍,自己的東西塞滿整整一車,離開L市的時候已經是晚上7點多,那一刻說不出什麼感覺,開心還是難過?當時只有一個想法:我只想離開這個地方。

四、寫在最後

從現在來看這次賣房,各個環節的坑都踩了一個遍,物業交接、銀行、買家貸款、中介,都是自己沒有做好功課,過於盲目樂觀,雖然結果是好的,但是這個過程真的是太痛苦了,總結下每個環節的問題:

1、物業:提前預交物業費的霸王規定,這條確實沒有辦法避免,當地預設就這種情況,找有關部門反映也只能是拖時間,而且物業可以隨便更改政策,後來我得知物業就故意不開移交正面,所以只要能辦,一定要儘快!

2、銀行:丟失證明,這個確實是我沒有預料到的,小機率事件讓我遇到了,但是讓我心寒的是銀行的處理態度,只能靠自己去解決,說實話要不是因為精力問題,我一定要投訴到底的。

3、中介:一分錢一分貨原理同樣適用於中介公司,大城市可能好點,小城市就難說了,看合同時一定要一個字一個字去看,而且買賣的時候一定要多對比幾個買家,不要衝動,也不要聽中介忽悠,他們只是想盡快賣出去房子;其次一定要看買家的信用情況,避免出現拒貸的情況。

以上就是我這次坎坷的賣房記,供大家參考,少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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