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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網紅小小莎買豪宅,被指“跳單”事件持續發酵。

1月28日晚,當事人朱女士獨家迴應風財訊稱,陸續服務客戶近1年時間,認為自己並沒有洩露客戶隱私,事情發生之後,她的工作及生活受到了非常大的影響。

以下是當事人朱小姐的迴應原文:

陸續服務客戶近1年時間。客戶從2020年1月22日就已開始服務了,向我諮詢了24套房源,我推薦了12套房源,約業主看房6次,實地帶看並協助談價多次。期間一直解答客戶各類問題有時候甚至解答至凌晨2-3點。

這次房源帶看後,客戶並未告訴我她已經跟其他人簽約,所以我還在為她持續尋找並推薦房源,後來是看到她那條"一次性消費1500萬是什麼體驗"的抖音才知道她已經成交了。問她的時候她否認買了那套房源並也否認我給她提供了帶看服務,然後還直接把我拉黑了,對此我非常的受傷。

當時我作為經紀人跟業主談的價格是1620萬,但買賣二手房的人都知道,最終成交價是需要客戶、業主、經紀人三方談判的,業主需要看到客戶到場才覺得是個誠意客戶,更願意放出底價。當時客戶提出希望1500萬成交,我和業主溝通後發現差距較大,並向客戶反饋"有意向的話可以坐下來談"。按照客戶現在說的,這套房子最終成交價格也不是1500萬,而是1568萬。

我自己認為並沒有洩露客戶隱私。因為我只是在詢問客戶是否買了我當時給她帶看的房子,她說“當然沒有”。事情發生之後,我的工作及生活受到了非常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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