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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歐洲能源危機愈演愈烈,越來越多的歐洲國家開始尋找其他出路,以緩解國家能源短缺的問題。在歐洲長期因環保問題,而被打壓的煤炭等化石能源相關產業,正逐漸回暖,但這讓歐洲國家逐漸遠離《巴黎協定》中規定“碳中和”目標。為了解決相關問題,多個歐洲國家相繼宣佈退出《能源憲章條約》(ECT),如西班牙和荷蘭。在布魯塞爾舉行的歐盟峰會期間,法國總統馬克龍也做出退出該條約的決定。

法國等歐洲國家之所以會退出,是認為條約過於保護化石能源領域的投資,阻礙了歐洲實現“碳中和”。《能源憲章條約》起始於上世紀90年代,三十年間歐亞大陸50多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該條約,中國也在2001年成為能源憲章代表大會的觀察國。條約賦予了能源公司索要賠償的權利,即在某個國家的決策和環境法規,對能源公司的投資回報產生損害之時,可以在私人仲裁法庭要求該國賠償損失。

條約中的一些規定,意味著成員國想要在條約的框架下,對某些能源公司進行限制,需要付出額外的代價。馬克龍指出,最近的幾起案例表明,條約導致了某種投機機制的產生,併為一些化石能源公司帶來了鉅額補償。馬克龍還對捲土重來的化石能源產業表示擔憂,並強調更應該將投資集中在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以及核能開發方面。

退出條約是否會有助於歐洲實現“碳中和”目標,現在還不得而知,但幾乎可以肯定的是,歐盟接下來會出現很多成員國退出條約的情況。在馬克龍做出決定之前,已有兩國退出,而法國氣候高級委員會在對條約進行評估過後,建議法國退出的同時,也呼籲歐盟退出。另外,歐洲議會環境委員會主席康芬也認為,條約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歷史謬誤,企業可以起訴國家也是一件荒謬至極的事情,歐洲國家從中退出更是好事一樁,他希望德國也加入“退群”的行列。

德國是全球清潔能源的先行者,早在2020年就施行了一項棄煤計劃,意圖到2030年減少一半以上的溫室氣體排放。不過,為了應對能源危機,德國已經大規模重啟煤電生產,預計冬季的燃煤發電佔比將提高至35%左右。如果德國的天然氣供應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而其他清潔能源又無法彌補電力供應缺口的話,那麼德國相對較高的煤電佔比局面,將會一直持續下去。這意味著德國環保政策大幅後退,歐洲想要實現的“碳中和”目標,到德國這裡就成為一紙空文。康芬點名德國,可能是為了扭轉這一局面。

歐洲議會經過數十年的發展,對歐盟各國的政策走向有著十分強大的影響力。而環境委員會在環保政策方面,能夠影響歐洲議會的決策,康芬作為環境委員會主席所說的話,會給到德國一定的壓力。一旦德國跟隨退出條約,基本上其他歐盟國家也會做出相同的選擇,不管內心是否真的同意。因為能源危機下最困難的德國,都選擇退出條約,其他國家難以找到拒絕的理由。

當然,具體情況會如何發展,誰也無法預料。在能源危機已經對德國民生經濟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情況下,德國是否會選擇“退群”,也需要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畢竟“碳中和”是未來的目標,而能源短缺是現實面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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