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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為天,自古以來人們就把吃當作頭等大事,因為只有吃飽了肚子才能生存,一旦老百姓吃飯都成問題的時候,天下就會大亂,所以古時候歷朝歷代,都把解決糧食問題擺在第一位。那你知道,除了吃最重要以外,人的第二等大事是什麼嗎?

公元220年,漢獻帝禪位給曹丕,是為魏文帝。當時,天下剛剛經歷三國之亂,民不聊生百廢待興,有個叫王朗的大臣於是上疏曹丕,提了幾個建議,也就是歷史上和諸葛亮出師表齊名的《勸育民省刑疏》。

其中,王朗提了一個重要性僅次於糧食的問題,他說,必須保證老百姓“嫁娶以時,則男女無怨曠之恨”!也就是說,男婚女嫁非常重要,如果女孩子嫁不出去,男子漢討不到老婆,那就會有“怨曠之恨”,和吃不飽肚子一樣,照樣會成為社會不穩定的根源,因此呢,人的第二等大事就是婚姻嫁娶。

男婚女嫁,是天經地義人之常情,在老百姓眼中,婚姻有“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的重要性,所以,自古以來,人們特別重視“擇偶”、也就是慎重挑選自己的人生伴侶,不是說隨便娶一個回家就完事,古人擇偶有“五不娶”的講究,也就是說有五種女人、不能娶回家,是哪五種呢?

漢代禮制規定:

喪婦長女不娶,無教戒也。世有惡疾不娶,棄於天也。世有刑人不娶,棄於人也。亂家之女不娶,類不正也。逆家之女不娶,廢人倫也。

以上就是古代的“五不娶”。首先第一種不能娶的,是“喪婦長女”,也就是家中母親去世比較早的長女(長女,就是大女兒)。

古人說“養子不教父之過,養女不教母之過”,過去的女孩子,主要是由母親教導,怎樣做妻子,怎樣當媽媽,都是由母親言傳身教,如果母親很早過世,長女就要承擔起母親的責任,但是她又沒有學習的榜樣,一切都只能靠自己的堅強,所以性格必定就很剛強。

古人娶妻有個很重要的目的,就是希望娶一個溫婉的賢妻良母,所以,古人認為從小沒有母親教戒、性格剛烈的女孩子,不適合做妻子。這種思想在今天看來很不公平,但在過去卻造成了很多女子的不幸。

古人娶妻“五不娶”,第一是喪婦長女不娶,第二是“世有惡疾不娶”。所謂世有惡疾,主要是指兩個方面,一是指遺傳疾病,二是指不良嗜好,用現在的話來講就是基因不好,所以不能娶;

第三種“世有刑人不娶”,也就是說她的父輩祖輩有人犯罪的不能娶回家,按照過去的說法就是要“家世清白”,娶妻得娶清白人家的女子,家世不能有汙點;

第四種,亂家之女不娶,也就是說女孩子的父母如果作風不太好,比如母親水性楊花父親嫖賭逍遙,這種家庭的女孩子,恐怕也很難成為賢妻良母;

最後第五種,逆家之女不娶,什麼是逆家之女呢?這裡也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指父母不孝,俗稱逆子,父母不孝女兒自然也看在眼裡學在心裡,將來娶回家也有可能不孝順父母;還有一種就是本身比較叛逆的女子,個性很強我行我素,不服從管教,這種女孩子也不可娶。

那麼從過去“五不娶”的習俗可以看出,古人的婚姻觀念,主要還是深受女子必須“三從四德”的陋習影響,順從、賢惠,是娶妻擇偶的基本要求,現代人的婚戀觀早已有所不同,有個性和思想獨立的女性更受歡迎,但是,從道德層面來說,古人的“五不娶”還是有一定的參考和借鑑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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