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歷史>

“吾乃清風逍遙神,縱鹿尋天伴月魂。纏纏綿綿做琴韻,甜甜蜜蜜化酒醇。世人皆道情愛苦,誰人見之避三分。若能渡得天仙配,不枉吾發月老吟。”

——《月老詩》

我們國家的過往歷史中有很多的優秀文化和民俗,其中很大一部分都被百姓們一直保留著。但是同樣在古代也有著很多讓人不能理解的習俗,或者是生活習慣。我們當然沒有辦法去評判這些方式放的正確與否,畢竟我們不是身處那個時代的人,無法感同身受就沒有話語權。

我們國家的老百姓最在乎的就是家庭和婚姻,百姓們認為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都有著為一個家族或者說家庭傳宗接代的責任,古代人非常的在意文化和家族底蘊的傳承。人們常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所以說結婚的目的就是為了能夠孕育下一代,在古代江南的大部分地區人們都是以家族的形式生活在一起,每一個男孩女孩早在孩童時期就會被宗族長輩給安排婚事,待他們成年之後就會按照婚約結婚生子。

成家立業,先成家後立業,對於現代人來說這些東西是不切實際的,因為大家都知道養育一個孩子的費用是非常昂貴的,如果事業不夠穩定是很難有能力去維持家庭的開銷的,所以說大部分的百姓還是會選擇先立業再成家。但是對於古代人來說,特別是古代的窮人來說結婚僅僅只是一個流程,並不需要有太多的花費,夫妻二人簡單的舉行一個婚禮,承父母之命,經媒妁之言即可成為夫妻。對於那時候人們來說成為夫妻是增加家庭收入的一個途徑,夫妻二人同心協力,男主外女主內簡簡單單的就可以造就一個幸福的小家庭。

古代的封建家庭中通常都是以生男孩為好,重男輕女也在一定的程度上造就了男女比例不平衡的現象,一個男孩往往能夠受到家中更多的重視和關愛。但是從客觀角度上我們也不難看出參與繁重勞動和在外征戰的人絕大部分都是男性,男性的死亡比例也相對較高,所以說那個時代更加需求男性也是一種必然。

典妻婚的出現

很容易看出來夫妻婚姻是一種封建時期盛行的腐朽婚姻制度,從字面上就可以看出來這是一種踐踏婦女尊嚴的行為。古代的人們因為戰亂所以會導致很多的人口流失,對於那時候的人們來說傳宗接代是非常重要的,於是乎一種畸形的婚姻制度就出現了,那就是典妻婚,這和娼妓類似,但是物件是已婚的婦女。這種制度最早出現在兩漢時期的長江以南的部分地區,《漢書·主父偃傳》記載:“男子疾耕不足糧餉,女子紡績不足於帷幕。

百姓靡敝,孤寡老弱不能相養。”貧窮的男子沒有足夠的能力贍養父母,同樣也沒有足夠的錢財去娶妻生子,但是為了家庭的傳承就需要找到一個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和自己生子,其次就是為了一同照料家中的年邁父母。典妻中的典指的就是一種租借的形式,需要典妻的男子與夫妻中的男方簽訂一定的協議,交付一定的錢財租借對方妻子。在這裡有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普通的典妻,即丈夫將自己的妻子租借到典夫的家中,典夫給予原配丈夫一定的補償,在一定租期內妻子需要給典夫生子或是幫助照顧典夫的家庭。還有一種就是“坐堂招夫”,妻子在原有家庭中經過原配丈夫的同意招典夫,讓典夫來到家裡生活,並且收取典金。

租期或長或短,其中契約的細節是由雙方自行確認的,這是一種違背倫理道德婚姻形式,當然如果出借妻子的一方多半也是因為家境實在困難才會去做這種事,男方沒辦法維持基本的生計於是乎就將自己的妻子租借出去,收取費用或者其他回報,待到租借期滿再迎還妻子。

很明顯這種風俗在絕大部分的人們看來都是無法接受的,可惜在比較盛行的一些地區無論是官府還是個人都試圖去阻止,但是都沒有太多的成效。故而出現“嫁妻賣子,法不能禁,義不能止。”的現像。

一部分朝廷的更是專門為了這個風俗出具了法令,以求禁止這樣的事情發生。在明朝時期國家的法令中就有明確禁止這樣行為的說明。《明律·戶婚·婚姻》裡就規定,“將妻妾受財典僱於人為妻妾,杖八十”,那時候的朝廷就打算用這種嚴苛的法令來制止這樣的行為,但是因為在一部分落後的地區人們對國家法令的理解不夠,依然我行我素。這種禁令的出現在短時間內還是有一定的成效,但是還是有部分人在或明或暗的地方從事著這種交易。到了清朝時期這種風俗再一次的盛行了起來。古代窮人娶不上媳婦,怎樣延續香火?古人想一個辦法,這個方法違背倫理道德,但是依然有人踐行,朝廷屢禁不止,沿用到清朝。

清代的典妻婚

《西征隨筆》記載“然督撫藩臬,皆滿洲人為之。此輩不諳吏制,貪暴成性。三十年來,有司民以奉仁官。取之閭左者,十倍正供,桁楊桎梏,至賣兒貼婦以償。”滿清軍隊自入關以後開始對關內的中原人進行了長時間的擄掠和暴力鎮壓,大肆搶奪他人的妻女。作為老百姓自然是沒有絲毫能力與這些關外的遊牧人鬥爭。滿人入關之後不僅僅通過搶奪的方式搶奪財產和擄掠女性,還通過強加賦稅等方法迫使百姓典妻易子,就這樣本來已經快要消失的夫妻婚姻再一次盛行了起來。

在以往的朝代中朝廷雖然沒有能夠完全的禁止這種限制這種行為的出現,但是總歸有這樣的法令出現,但是從清代開始已經沒有了相關的禁止法令,似乎已經預設這樣事情的存在與發生。古代社會婦女群體一直都是較為弱勢的一方,典妻婚的出現其實也是父權、夫權的一種伴生制度,意在讓婦女成為服務家庭和男性的群體。這是封建腐朽思想中的典型體現。

結語

典妻婚的出現是一種封建思想氛圍下的必然結果,是哪個社會的權力階層預設和放縱才造成的。是一種對女性群體的壓榨。隨著時間的不斷流逝,它隨著各種封建腐朽風俗的消失一同泯滅了,這是一種尊重倫理和道德的選擇。人的權力的是平等的,無關性別和民族。晚清時期的人們或許受到了西方思想的影響這種現象在逐漸消失,近代後就基本不存在了。雖然這種婚姻制度在我們看來完全沒辦法理解,但是它卻依然是實實在在的過往歲月中發生過的事。

參考資料:《資料參考》、《漢書·主父偃傳》、《明律·戶婚·婚姻》

最新評論
  • 毛新宇妻子劉濱:剪了短髮,嫵媚成熟,戴上口罩也遮不住高顏值
  • 血戰中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