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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後,一位很久不聊的親友突然微信發來資訊,幾句問候後,便問老圖有沒有了解虛擬幣,也就是類似於比特幣。我的第一反應他估計是在“炒”或者在所謂"挖"。雖然在財經領域,但老圖一直與虛擬幣都保持著距離。我一直認為虛擬幣並沒有政府機構授予它的價值,它本身也並沒有任何價值,也沒有與什麼有價值標的(如黃金等等)掛鉤。我在想,虛擬幣憑什麼讓它有價值可以為我的資金提供增值保值。

虛擬幣所謂"價值":

這位親友推薦後,我便查詢了相關資料,虛擬幣所謂的價值是通過網路積累一定的使用者,達到一定量,然後在美國西方國家尋求交易所進行上市,虛擬幣從此披上投機色彩。也僅是投機,我們可以檢視比特幣的走勢圖,波動的激烈程度,恐怕一個心臟不一定受得了。

虛擬幣當前:

1、 老圖聽到很多朋友說,區塊鏈會成為未來大發展趨勢,所以虛擬幣也會是主流。這是哪跟哪,區塊鏈這只是一種去中心化記賬方式而已,跟虛擬幣沒有等號關係。

2、 虛擬幣跟炒股一樣的,只要炒上去,我們現在手裡有這麼多挖的虛擬幣,到幾年後就發財了。一定要清楚,股票是國家合法交易平臺,它背後是上市公司股權。而虛擬幣它是魔術一樣,所謂"價值"僅是障眼法而已。

3、 比特幣現在不是上市了嗎?現在XX虛擬幣以後肯定也會上市的。一定要弄清楚它們,比特幣國家也並不承認。早在2014年,巴菲特多次警告稱:"遠離比特幣,關於比特幣具有巨大內在價值的想法在我看來是個笑話。"

監管層態度:

1、 早在2013年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資訊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聯合印發了《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資訊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髮〔2013〕289號,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網際網路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2、 2020年4月2日,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協會再次釋出《關於參與境外虛擬貨幣交易平臺投機炒作的風險提示》

我們該怎麼做:

1、 相關監管部門多次強調抵制非法金融活動。

2、 堅決遠離虛擬幣投機炒作。

3、 投資理財,選擇國家認可合法合規渠道、產品等。

4、 投資理財前,請仔細了解所投資標的物其投資風險等相關說明或合同等。

5、 高收益背後蘊含著巨大風險。凡事脫離常識性的收益率,都存在高風險、虛假、欺騙的可能性。我們一定要認清所謂的虛擬幣、投資理財產品的本質。保持理性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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