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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5月23日下午6點,李澤鉅離開公司,乘坐私家車返回深水灣寓所。行至一條單行道時,早已埋伏在此的張子強一夥人,將車子前後截住,他們人手一支AK步槍,李澤鉅和司機不敢反抗,只好束手就擒。隨後,2人都被轉移到人跡罕至的鶴藪圍村,整個綁架過程不超過5分鐘,這就是著名的“李澤鉅綁架案”。

對於這起案件,大家都非常了解,李嘉誠付了10億3千8百萬贖金,張子強收了錢立馬放人。但是在交易過程中,李嘉誠曾對張子強說過一番話,如果張子強按照他說的做,不僅不會死,反而會飛黃騰達,一直瀟灑到今天。那麼,李嘉誠說了什麼呢?

順利綁架李澤鉅之後,張子強單槍匹馬去了李嘉誠的豪宅,親自進行談判。不得不說,大佬就是大佬,李嘉誠一點都不慌,還帶著張子強在自己的豪宅裡參觀了一圈。談到贖金問題,張子強開口就要20億,這筆錢李嘉誠不是沒有,可一次從銀行取這麼些錢,也是個難題。老李打電話安排了半天,只能取出10億現金。

張子強聽了之後,半天沒說話。李嘉誠笑著說道:“我家裡現在有4千萬現金。你今晚可以全部拿走,就當是‘誠意金’,你看如何?”

“痛快!李先生,我佩服您!為了表示我的誠意,20億不要了,10億就10億。但是,錢必須三天之內準備好,錢到位,我立即放人。不過,4千萬太難聽了,4(死)不吉利,去掉200萬吧。”短短几分鐘,談判就完成了,張子強開著車拉著3800萬現金揚長而去。

第二天,李家準備好了10億現金,並提供一輛麵包車用於裝錢。由於現金太多,張子強等人足足拉了兩次才運完。臨走前,張子強跟李嘉誠握手,說了一句:“我這麼做,你們會不會恨我?”

“你請放心,我常教育孩子,要像獅子一樣去奮鬥,像菩薩一樣善待人”。聽到李嘉誠這麼說,張子強當即表示:“你李家言而有信,我也說到做到,今後再也不騷擾你的家人。”

這麼多錢該怎麼花,李嘉誠給張子強提了一個建議:“你可以用這筆錢購買我公司的股票,保你這輩子生活無憂。”對於這位商界大佬的話,張子強並沒有聽從,只是迴應了“呵呵”兩字。

有人質疑,如果張子強不亂花,把錢用來投資,真的能安然無恙嗎?我認為是可以的,理由有兩個。

第一,無論是綁架李澤鉅還是綁架郭炳湘,這兩家人都沒有報案,全當花錢買個教訓。既然沒有報案,警方自然不會抓人。第二,“李澤鉅綁架案”既沒人證,也沒物證,香港警方手上僅有的口供,還是後來大陸警方提供的。而在香港,只要沒有證據,就算抓了人,張子強照樣能打贏官司。要知道,張子強曾在啟德機場搶了1.7億港幣,就是因為沒有證據,警方不僅放人,還賠償他800萬。

被判無罪釋放之後,張子強振臂高揮,心情甚好

一個多月之後,李嘉誠旗下長江基建上市,巧合的是,股票證券程式碼正是01038,和贖金的數額非常相似,當時的股價是12元一股,後復權股價在90元左右。10億多的贖金,張子強一人分了3.6億,如果全用來買股票,可以暴漲到25億,這還不算分紅。

可惜張子強沒聽李嘉誠的話,拿了錢就去澳門豪賭,輸得一乾二淨,最終落得身敗名裂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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