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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倫敦那個動盪的六十年代,人們揹負著經濟復甦的艱辛與壓抑,但同時樂觀主義也開始萌芽迸發。

年輕人的摩登,叛逆,成為了當時的主流文化。

在那個時候,人人都以瑪麗蓮·夢露為女性之美。

一頭亮麗的金髮,外翻的大波浪,要塗抹出烈焰紅脣,招搖過市。

脣邊的一顆痣增加挑釁的嫵媚,完美的曲線身材全是女人的曼妙。

然而在這樣的年代,卻有一個奇妙的女人開啟了審美的新篇章。

她以一頭中性的短髮取代了夢露式的曲線美,像一陣大西洋的清新海風,吹走了倫敦散不去的霧。

她就是Twiggy,本名是Lesley Hornby。1949年9月19日出生在倫敦北郊的一箇中產階級家庭,父親是一個木匠。

Twiggy(小樹枝)這個外號是男友對她的暱稱,因為她實在是很瘦,矮小的身材、未發育的胸部、竹竿般的長腿就像一個小樹枝拼起來的小人。

但恰恰就是這醒目叛逆的男孩般短髮,加上Twiggy勇於嘗試的大膽態度,少女特有的勇往直前的率真本質,高度契合了六十年代叛逆而躁動的靈魂。

1966年的1月,Twiggy當時的男友Nigel Davies安排她去為Leonard’s hair salon做新發型的模特,不僅可以獲得一次免費的理髮,還能由著名攝影師拍照。

Nigel一定沒有想到,正是這次免費的理髮,開啟了Twiggy的新篇章。

造型設計持續了七個小時,但Twiggy完全沒有疲憊,反而全程都興奮極了的狀態。

造型結束後她來到當時的著名攝影師Barry Lategan的住所拍攝照片,在此之前,Twiggy從未有過上鏡經歷。

而她面對鏡頭時,完全沒有新人的羞澀。

Barry後來回憶說:“Twiggy當時的短髮造型,完美地突出了她精緻又個性的臉龐。誇張的下睫毛裝扮和特別的眼線畫法,在當時來說前所未有。”

就是在這樣一個平靜的倫敦午後,Barry拍攝出了他最有名的一張照片。

而照片裡的臉被稱作"The face of 1966",也成為了一個嶄新的審美符號。

她的出現如同一場“時尚風暴”,席捲了人們的視覺世界,還引領了一種時髦的眼部化妝方式。

於是從1966年開始,Twiggy的形象開始出現在Daily Express,Vogue,Elle等報紙雜誌上,那年Twiggy年僅17歲。

隨後,男友Nigel Davies改名為Justin de Villeneuve成為Twiggy的經紀人,全面打理她的模特事業。

但是她不走秀,因為她身高只有1.67 米,體重只有82斤。

她不同於當時所有的模特,她沒有傳統女子該有的曲線。

但瘦弱的身子骨沒有讓她抬不起頭,沒有線條的身體,反而更有靈性。

Twiggy這樣"雌雄同體"的形象,風靡了那個時代的歐洲與美國,並且可以說是影響至今。

超模Kate Moss剛出道時,就被稱作Twiggy的翻版。

Kate Moss

1967年她來到了美國發展,這陣中性風和以瘦為美的風潮,也是毫不客氣地席捲了紐約。

Twiggy參與了有關時尚解放的運動,在暴露的無袖襯衣中見不到胸罩了。

當然也會有些時候,Twiggy不喜歡自己的身材,甚至有些痛恨拍照:“總是要在胸衣裡塞滿紙巾,才能撐出一點曲線。”

別看她體型消瘦,其實這並非病態,只是新陳代謝太快,連醫生都愛莫能助。

Twiggy並不節食,不抽菸不喝酒,她也喜歡冰淇凌,喜歡香蕉,喜歡做夢,和大多數青春期女孩一樣爛漫。

除了做模特,Twiggy還涉足影視,電視,音樂,名副其實的娛樂圈寵兒。Twiggy的走紅還引領了high street fashion的潮流。

在英國,所謂的高街,其實就是主要商業街的意思。

在時尚界甚至專門給在高街開設連鎖店的品牌一個稱呼叫高街時尚品牌,基本上採取大批量零售,價格和定位都比較福斯化的。

Twiggy在超模時期就是high street girl路線,到現在年過70也一樣。

09年初,Matthew Williamson和H&M合作時,Twiggy買了很多他設計的男裝來穿,因為“剪裁很棒,而且,H&M的36碼剪裁很適合我。”

Twiggy作為當時的時尚年輕 icon,完全沒有一味崇尚高階品牌服裝,而是走著超模也愛平價的時尚路線,就像她隨性的笑容一樣,沒有架子。

Twiggy一直主宰著自己的時尚路線,堅持為自己做造型挑衣服。

她身上穿的衣服很多都是自己動手做的,她別具一格的招牌三層睫毛造型,也是她根據自己的喜好畫出來的。

她自豪地說:“我13歲時就已經自主決定衣著方式了!當時市面上的服裝設計並不關注十幾歲的人,於是我就自己做!當年我的計劃可是讀服裝設計專業,成為時裝設計師呢!”

她一直喜歡色彩鮮豔的平底靴,雖然拍照時總是穿高跟鞋,但是在私下的生活裡,她始終覺得高跟鞋會讓自己摔跤。可以說是很清新脫俗的超模了。

她知道自己想穿什麼,Twiggy不必追求時尚,因為她就是時尚本身。

Twiggy當紅之際作為平面模特,一個小時的收費是240美金。而同期名模不過每小時40美金。

這是時尚界第一次出現如此懸殊的同工不同酬現象。

從1966年到1969年,短短几年裡,Twiggy取得了一場又一場輝煌的成績。

在她還不清楚自己的到底掙了多少錢時,Justin全面管理她的財產收入。

可是Justin幾乎每兩個月就更換一輛產自義大利的新車,並會豪爽地一口氣定製10套頂級西裝。

物慾橫流的生活讓Justin不斷向各大公司索要高價,連帶著Twiggy的名聲也被搞臭了。

1970年,Twiggy停止了模特的工作。三年後,她和Justin分手了。

當年Twiggy剛在紐約走紅時,有旁觀者說“她只能紅幾個禮拜”,然而今年Twiggy已經七十歲了,拍戲、代言拍攝廣告工作依舊不斷。

化妝品廣告,暢銷書排行,超模節目的錄製處處有她的身影,彷彿青春猶在。

Twiggy登上《i-D》雜誌的封面

Twiggy代言的玉蘭油廣告

Twiggy和她的暢銷書《A Guide to Looking and Feeling Fabulous Over Forty》

甚至作為超模出身的Twiggy還曾贏得兩項金球獎。

Twiggy現已步入晚年,但是屬於她的時代,從未逝去。

她那看起來略有點笨拙,又有種少年特有的氣質,這樣純真無邪的形象,永遠是時尚界的俏皮小鬼。

她是Twiggy,但她不是孱弱的“小樹枝”。

因為在她的“枝頭”上,永遠蹦跳著無數精靈,迸發著無窮的生命力。

不提倡大家過度追求以瘦為美,因為美本身就是多元的,高矮胖瘦,各有韻味。

但我們依舊不能忽視Twiggy的出現如同一場流行革命,改變了時代對審美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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