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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老雲,

事情是這樣的。

李易峰前腳剛因為“嫖娼”發表聲明,後腳就被警方通報並帶走拘留,人,塌房了嗎?

但,中文互聯網這事是兩極管的。

畢竟在歐美國家,明星出去開遊艇派對,就是找一群的模特,愛豆,偶像也沒粉絲指責。

為什麼擱在中國就不同了。

男的就不配有生理需求了嗎?

但以老雲來看,這個明星喜歡嫖娼事情的問題不在“生理需求”而是在偶像誕生上。

這是東亞文化帶來的輻射影響。

在,中國,日本,南韓,泰國尤其明顯。

東亞娛樂圈的明星想賺錢得靠“飯圈”。

你別小瞧這些“飯圈”的生產力。

明星商業價值,跟“飯圈”的生產能力有著很大的關係。大明星的“飯圈”能通過造假數據把一朵牛糞包裝成一道價值不菲的菜餚。

這道牛糞包裝的菜餚,會通過營銷和隨處可見的推廣,最終賣給那些路人和消費者。

但,飯圈女孩們有一個很重要的條件:

偶像,你不能談戀愛,不準嫖娼約炮。

為什麼粉絲不允許偶像談戀愛?

沒有法律不允許偶像談戀愛,但是談戀愛就要做好掉分,事業下滑,翻不了身的準備。

偶像這個行業跟主播沒什麼區別。

它賣的不是業務能力,而是商品服務。

這裡面有一個很簡單的邏輯:

追星的人,大多是有情感需求的。她們索要的是偶像對她們的呵護陪伴以及價值觀認同。

所以,粉絲為了從偶像那裡獲得自己需求的情感價值,她們會不斷地給偶像花錢,儘自己的能力讓他火起來,讓他有人氣。

粉絲們能接受出道7年以上的偶像找對象,甚至出道幾十年的偶像都是粉絲都在催著他們找對象,為什麼出道要幾十年以後粉絲們才會催偶像找對象呢?是因為作為粉絲這些年,粉絲已經獲得的力量比付出要多得多了。

她們已經滿足了,獲得幸福了。

這種情感最後會轉變成——

我希望你希望,就像我現在很幸福一樣。

但,出道沒個7年8年的藝人,沒有說這話的資格。往小了說我從牙縫裡攢錢買專輯,往大了說有些粉絲幾萬幾十萬的砸錢追星,還什麼都沒有給她們呢,偶像怎麼好意思談戀愛。

所以,無論偶像的“人設”怎麼變化,他們還是要夾緊尾巴做人。

畢竟偶像都是靠粉絲營業賺錢的,

得罪了粉絲,會影響到投資方對偶像的市場信心,隨之而來的就是接下來的資源安排。

所以——偶像出道前10年裡,就不要想著談戀愛,想要過正常的生活,就不要去做偶像。

其實大家都知道,電視劇人物是虛擬的,綜藝人設是虛擬的,理智清醒的人都知道這些是假的,但它們帶來的各種感受是真實的。愛豆同理,新時代的文化產物罷了,他若能將人設形象維持得真實有趣,自然會有粉絲買賬。

這就是現實的法則和規矩。

所謂偶像,就是粉絲用錢來買你10年的太監生活。

但,仔細想想怎麼也不可能啊,偶像是藝人,可也是人啊,男的女的也都有正常的生理需求啊,你總不能真的相信一個偶像的都30多歲了,還是處男,3年5年都沒跟人上過床吧。

所以這就是偶像跟粉絲的默契——你私底下要真談戀愛可以,但是不要讓粉絲知道。

粉絲知道了,那就是欺騙,你花著粉絲給你砸的錢去跟別的女人談戀愛,100%脫粉。

脫粉就等於掉錢。

偶像不想掉這個錢,更何況談戀愛的風險也很大,就不說外界的誘惑了,萬一分手了呢。

找女友不行,找粉絲更不行。

粉絲又不是傻子,腦回路清醒過來就是一套小作文扔過來,要麼給800萬打發,要麼就等著被曝光睡粉,等著人設崩塌,要是錢也不給,賬也不認,人粉絲直接告訴你強姦。

所以,發洩生理需求找女友,粉絲都不行,那不就剩下只有去金錢交易了麼,而且還不能去那種隨便的地方,要找專業的。

明星找小姐不是愛你孤身走暗巷,

他們的老鴇不是大叔和大媽,

娛樂圈的老鴇是模特公司,金融公司,時尚公司,電影公司,文化公司等各種皮包公司。

因為,他們身處上流社會,所以走的是商業化管理,專門給那些明星和權貴們服務的

就跟你在南韓電影裡面看到的那樣。那些女人都是專業的且受過專業化培訓,技術方面也極其出色,明星們不需要付出任何時間成本,只需要一點點錢就能夠達到自己想要的。

藥品,器具,多人,幼童……都是常態。

很多事情,都是突破人倫和道德底線的。

明星也不用擔心會被人告發,

即便不小心被意外曝光,老鴇也有專門的法律事務所以及公關部去跟上面的人溝通,來保證客戶的安全,還有專門的水軍來轉移話題方向。

老鴇只認錢,而明星們,最不缺的就是錢。

所以各取所需的生意就有了。

唯獨有一點尷尬——嫖娼這事兒違法。

根據咱們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某種程度上,作為一個公眾人物,一旦被曝光嫖娼,這職業生涯基本上就已經走到頭了。

但,你要解決生理需求——對於上升期的偶像來說——確實沒有比嫖娼更安全的選擇。

我這不是在給李易峰洗白白,

而是藉此告訴大家一個觀點:就是當你在表面看到一隻蟑螂的時候,說明背地裡已經有無數只蟑螂了,蟑螂早就搞髒了那鍋湯。

成龍大哥厲害吧,是很厲害,但是成龍大哥的花邊新聞可從來沒有停過,你仔細查一下從80年代再到2010年前,成龍大哥到底和多少女星發生過花邊故事和花邊新聞照片。

就連大哥自己在自傳承認的女人都不少於幾十個了。所以,你可以想象,連大哥這麼有本事的人都把持不住,憑什麼相信一群連業務能力也沒有,只能靠賣臉營業的偶像把持住。

賣臉,到底賣的是什麼?

說好聽點賣的是“形象”,

不好聽賣的就是“色”與“想象”。

從偷稅漏稅,到黃賭毒——

整個娛樂圈早就爛掉了。

這裡面沒有一個人是無辜的。

而娛樂圈爛掉一個很大問題就在於,社會對所謂明星的態度出了問題,就像很多事情,它就不存在什麼警示,很多事情已經成為了潛規則。

就拿李易峰來說,

他在被警方通報的前一天,還在發公告闢謠呢,為什麼他敢這樣做呢?是因為他相信,他這樣做背後的資本可以幫他擺平。

他背後的大人物可以幫他打點。

畢竟,嫖娼算什麼事呢?這個娛樂圈裡,哪個又是乾淨的?要真想查,沒一個經得起查。

這就是規則。而這規則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而是長期的積累形成,沒有一人無辜。

你看導演管虎,牛吧。

常年跟黃渤合作,把大陸能拿的電影獎都拿遍了,結果在拍《老炮兒》的時候請了李易峰還有吳某凡,他給出的原因還很抽象:

“因為國外成長經歷,特別乾淨,眼睛特別單純,跟別的(大陸成長)男孩不同”

是的,他們兩都很乾淨,是啊能不乾淨嗎?跟你們這些當年的老炮比起來,那確實乾淨。

所以你要說管虎不知道李易峰的為人嗎?

這是不可能的,

同在一個圈子裡混,

就是沒見過,也或多或少地聽說過流言蜚語。

我們姑且認為管虎不在乎那些流言蜚語,這也就是說他們根本就沒拿嫖娼這件事當成事。

揣著明白裝糊塗罷了。

圈子裡的事,大家都在假惺惺罷了。

當一隻蟑螂的存在,會誘發一隻又一隻的蟑螂的產生。雖然一隻蟑螂傷害不大,但是當有天積累到幾百只蟑螂,佔領你的廚房的時候,你可以試想一下,會造成多麼大的傷害。

明星就跟開企業的老闆一樣,老闆是經不起查稅,這些明星除經不起查稅還有經不起查嫖和炮。我早已經對內娛不抱任何希望。

娛樂圈需要整頓,為了整頓——

這個窩端了都可以。

畢竟咱中國地大物博,有的是優秀的人才,把現在這批從小文化不高,道德修養有限,卻在資本營銷中奪得暴利的明星換掉也行。憑什麼,他們既不學無術,也不講道德,輕輕鬆鬆賣個臉就能賺幾個億,憑什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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