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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淫合法化”是世界性的話題,截至2018年,世界上賣淫合法化的國家有77個,超過世界國家總數的3分之1。

而在中國,賣淫一直是非法行為,但“賣淫合法化”的話題也經常被提起。有人問,為什麼我們、不能將其合法化,是制度還不夠健全嗎?

並非如此,如果將賣淫合法化,我們也能很快制定出相關的法律法規,但是為什麼不呢?今天我們從《姐姐妹妹站起來》這部電影說起。

這是一部上個世紀的黑白電影,於1951年在中國大陸上映。

這部電影的特點就是“髒”。人髒,妓院老闆老鴇為了錢,各種下三濫的手段都有;臺詞髒,動不動就來一句粗口,放到現在那就是直接被廣電PASS的級別。但它所要表達的東西,能夠直接穿透你的內心。

簡單講講劇情。

1947年秋北京近郊一個貧窮家庭的男人被地主逼死過世,剩下母女二人。母親佟李氏負擔不了二人的生活,只得帶著女兒大香投奔舅母孫大媽,幫著她洗衣服來維持生計。在此期間,跟同院的年輕工人尚幼林有了感情。

然而想不到,舅母是個見錢眼開的人,夥同痞子馬三將大香賣進了妓院。

知道真相的大香不從,想離開,先被毒打一頓,又被妓院老闆強姦,只好屈從。

除此之外,妓院老闆還把自己兄弟的妻子騙進了妓院:兄弟去世,他給錢母子二人,說讓他們拿著先用。誰知道沒多久就去跟他們要錢,母親給不了,也陷了進去。

後來,縣裡官兵來審查,大香以為是機會,跑出來哭著求軍官幫幫她。然而軍官只認錢,把他們帶回去裝裝樣子審了一下,就放了人,大香又捱了一頓毒打,再不敢逃跑,開始真正過上妓女的生活。而她的母親因為沒能救出女兒,投河自盡。

過了一段時間,尚幼林發現了大香,想要贖回大香。妓院老鴇獅子大開口,索要60個銀元。幼林父親把死去的母親攢給幼林妹妹買嫁妝的錢給了幼林,讓他贖回大香。

老鴇收了錢先行溜走,卻讓馬三將他們攔了下來。馬三聲稱大香是自己的女人,不但不肯放人,還叫人把幼林打了一頓。

沒辦法,大香還是被攔在了妓院內繼續接客。

後來,妓院頭牌患了梅毒,老鴇不但不給她找大夫治病,還想讓她帶病接客。頭牌接不了,她就直接用剪刀給頭牌把因患梅毒而長的東西剪掉,再用烙鐵止血,殘忍程度讓人憤恨。

結果頭牌昏死過去,老鴇以為她死了,就要把她裝進棺材埋起來。在裝的時候,頭牌醒來,呼喊著說自己還活著,老鴇卻因為覺得她沒法再接客而繼續把她裝了起來,活埋進地下。

幾年後,勝利的曙光終於出現——解放軍打進北平,姑娘們被救了出來。

解放軍教她們讀書認字,聽她們訴苦,讓她們重新自立自愛並獲得社會認可,最終她們都重新做回了人。

這就是整部電影講的東西,為什麼最後我說她們都重新最回了人,因為在此之前,她們根本不能叫人,只是給老鴇賺錢的性工具。

在這部電影中,演技最好的當屬老鴇一角,看著她,你會覺得這根本就不是演出來的,擺明就是從現實中找了一個老鴇去本色出演。

這是因為她就是從那個時代過來的,而她自己也是被騙進妓院的一員。在拍攝這部電影時,她不過30出頭,但從電影中她的樣子很明顯有50歲,可想而知那段經歷對她的摧殘有多大。(以下為老鴇原型的行為)

1946年以60萬元包典婦女張秀蘭三年半,有一次因她對客人說話不小心,他倆將她手腿捆在椅子上用棍子打,打的張秀蘭尿溼了三條褲子,病了四個月,但還是在病中接客,以後還逼迫她墜過一次胎。

同年以180萬元包典18歲婦女胡美君三年,幹了一年半,就患了很重的梅毒,他們把她打昏過去,老鴇還用嘴咬她胳臂。胡因病更不能掙錢,就在被他們以兩塊大頭賣給一個拉弦子的。

1947年以250萬元包典十七歲婦女於秀珍三年,不到一年半,右臂就被他們將打折,右眼被打瞎。

同年以300萬元包典19歲婦女楊翠蘭三年,期間用過繩子夾鐵絲打她,把手臂打得三天不能動,腿上打得全是傷,又用棍子打頭,以致頭都不能梳。楊翠蘭懷孕四個月,被老鴇一棍子把胎打掉,但還強迫她接客。

1948年以金元券包典17歲婦女吳玉玲三年,經常用皮鞭和棍子打,棍子打斷了好幾根。老鴇用手指甲把她的子宮挖爛,使得她連路都不能走,卻仍逼迫她接客。她跪著給客人請求,老鴇知道後,用洗衣板打她的下身,更揪下她一綹頭髮,還將她的手臂也打成重傷,再關在黑房子裡,只給長了毛的窩窩頭吃。

這些“非人哉”的行為讓人既驚恐又難受,完全無法想象這些女人是如何度過那段慘無人道的日子的。

她們中,沒有一個甘願去做妓女,但是卻不得不做,她們沒有選擇權。而雖然開窯子在當時也違反法律,但當官的卻維護著窯子,這不也是一種變相地合法嗎?

當年好不容易毀掉了妓院,消滅了這個不把女性當人看的買賣,現在卻又有人叫囂“賣淫合法化”,就算加上以自願為原則,也只能說這些人太天真了。

賣淫的本質,就是把女性當作取悅男人的性工具,在這個過程中,她們是不具備人權的。如果法律將賣淫合法化,就等於在助長這一觀點,即法律也同意通過賣淫這種方式去剝奪女性的人權。

其次,如果賣淫合法化,就會正大光明地形成產業鏈,而女性就成了這條產業鏈中的物品。

同時,只要產業鏈一形成,就會有龐大的利益糾葛產生,這就是犯罪的開始。

這是一個極其賺錢的生意,而錢,是最考驗人性的東西之一。我們也都知道,人性是經不起考驗的。

比如影片中,頭牌給老鴇賺了那麼多錢,當她生病時老鴇卻一點都不憐惜,不僅對她惡言相向拳打腳踢,還讓她帶病接客甚至活埋了她。

又比如在疫情期間,國家那麼緊張,人民岌岌可危,卻有人賣假口罩。

錢已經吞沒了他們的良知。

處於性交易市場後面的資本黑手也一樣,他們會為了賺更多的錢而去想方設法地增添人員,所以強迫、監禁、坑蒙拐騙的事情一定會發生,然後通過各種利誘威逼的手段營造出她們自願的情形,再勾結一些愛錢的政府官員,那麼將會有無數女性成為受害者。

這樣的事情在現在合法的各行各業已經發生了無數次。

甚至在那些貧苦人家中,女孩兒將會非常危險,她們很可能會被送去賣淫而緩解家庭的窘迫現狀,或許她們理解家裡的窮苦願意去做,但這真的是自願嗎?不,只是“不得不”罷了。

比如電影中的大香,但凡有辦法吃上飯,也不會去尋舅母討生活,更不會被舅母所騙。而在知道被騙後,她也想逃離,可被毒打以及被老闆侵犯讓她失了貞潔,她也只能留下。

所以合法化看似給了她們正當的理由去進行性交易,其實是剝奪了她們生活其他的可能性。

總結一下,為何賣淫不能合法化:

1、剝奪女性人權;

2、形成產業鏈後會增加很多女性受害者

3、中下層尤其是下層女性將失去生活的選擇權

最後,順便說說為什麼代孕不能合法化?

上週看到臺灣通過了什麼代孕合法化的草案,大概就是說支付酬勞給女性,且女性自願,就可以代孕。

代孕需要的是什麼?最基本的,身體健康的女性。再本質一點,就是在拿女性的子宮在做交易。這跟賣淫同理,把女性當成了生育的工具。

產業鏈形成後,同樣會有許多“被自願”的女性陷入裡面,犯罪行為也會不斷髮生。

在廣州有一家彩虹寶貝代孕機構,專為同志群體提供代孕服務。

在其保障說明中,有兩點很關鍵,第一是提供卵子,保證卵子是客戶所需要的;第二是保證結果,就是客戶說男孩就保證是男孩,說女孩就保證是女孩。

第一點,提供卵子。去哪裡尋找卵子?肯定不是醫院的卵子庫,所以我們應該想到平時在類似網咖廁所、酒吧廁所、公共廁所之類的廁所和一些電線杆上看到的那些賣卵小廣告。這些都是不合法的,屬於黑產。

他們無法保證女性取卵的安全性,而因為賣卵不孕或差點死亡的女性比比皆是,網上一搜就能看到。

這些女性的年齡都比較低,多為10多歲20多歲的女孩子,令人唏噓,同時她們根本不清楚取卵的危害性。

而這家機構很可能就是從黑產中獲得卵子。

第二點,保證結果。我們都知道,生孕的結果其實不完全可預知,就算有醫療器械輔助檢查觀測,也不能保證結果的準確性。那麼如何才能保證結果?只有打掉。

就是說,如果客戶要男孩,你卻懷了女孩,那就給你打掉,重新生。而這種操作對女性的身體傷害有多大,不用說也知道。

這樣暴利,根本不是“自願”二字能夠說清楚的。

尤其對底層的女性來講,代孕比賣淫更加讓她們沒有選擇的餘地,因為社會對代孕的態度比賣淫的態度好很多,底層的女性很容易就聽到這樣的話:“叫你去代孕又不是叫你去賣,有什麼不願意的?遲早都要生孩子,早點試試不也好?還能解決家裡負擔。”

無論是賣淫還是代孕,合法有合法的理由,不合法有不合法的原因。但在中國,我認為不合法的原因比合法的理由更加重要。

說得重一點,如果代孕和賣淫合法化了,那其實就是變相將女性(尤其是中下層女性)合法奴隸化了。

或許未來有一天,能夠出臺一種中立化的法律,即並不將這兩樣行為合法化,但也能讓真正自願和有需求的人得到滿足。

但這一天,還有很遠,因為人性,經不住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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