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曖昧關係就是模稜兩可不明確的又若即若離的關係。這種關係無需承諾,也不需要為誰負責。

朋友之上,戀人未滿!就是,一邊享受著戀愛的感覺,一邊對外卻可以心安理得說自己單身。

還有一種解釋就是曖昧關係是愛情的萌芽階段,介於親密和非親密的一種朦朧的不清晰情感引發出來的情愫,或者說是一種荷爾蒙發生變化引起的不自覺的吸引。有時候是彼此兩個人不言而喻地打情罵俏,類似調情。這也就是為什麼很多人說愛情都是從曖昧開始的!但我們也要清楚地知道:短時間的曖昧是愛情的催化劑,長時間的曖昧則是愛情的“墳墓”!

正是因為曖昧的特殊性,它往往會讓人沉醉其中,因為每個人的處事風格不同,導致在面對曖昧時,體驗感也大相徑庭。甚至有的人會後知後覺,不知道自己已經陷入了一段曖昧關係中。

那麼,我們應該如何去正確面對曖昧呢?

01 曖昧上頭了怎麼辦?

對我來說,如果曖昧期做了戀愛時才會做的親密事情,那就是越界,而越界的人是不值得繼續瞭解。就好比親吻,擁抱,親密的稱呼……。我不覺得有人會這麼沒有男女界限感,他所有的行為舉止,只能表面他就是單純地想要提前享受戀愛的甜蜜與美好;且不用負任何責任。

人在面對自己喜歡的人時,一定是謹慎且小心的。會特別在意對方的感受與看法,本能地保持一定的分寸感,距離感。擔心你會因為他的一些行為而覺得他油膩或刻意。

所以,很多時候總是說曖昧上頭了,就失去理智做了一些出格的事情。其實,更多的時候大家只不過都找一個臺階罷了!對於那些跟你在曖昧期時,什麼事都想做,什麼便宜都想要佔,卻一點責任都不想負的人來說,他並不是不懂,而是故意地試探你的底線,你一步步讓失去原則,失去尊嚴。

所以不要總是說曖昧上頭,這不叫愛,甚至連喜歡都算不上。曖昧太上頭,結局太下頭!

02 快速度過曖昧期,確定關係

我始終覺得一段感情的開始,應該是從“可以做我女朋友嗎?“又或者”我喜歡你,我想要跟你在一起可以嗎?”而絕不是那種曖昧上頭,新鮮感上頭時,沒有任何表白,只是自以為在一起了。

愛情開始前,可能會有一段曖昧期。可能因為你比較害羞靦腆,不好意思表白。彼此又互相喜歡,就默認這種關係一直存在,從而有了一些親密的接觸。但是,這個階段一段不會太長,一旦超過2.3個月,很有可能就只剩曖昧了。

愛情裡,你可以說你是謹慎的,但你絕對不會是無私的;往往你越在乎對方就越自私。有些東西對方是不是真心想要給你,你比任何人都能感受到,錢也好,愛也罷!

不清不楚地開始,自然就會不明不白地結束!

曖昧期可能看起來很美好,但是如果處理不好真的很危險。人的情感都是從一個漸進到消退的過程,就像一壺水,只有加熱到沸點才可以達到飲用。如果中途放棄加熱,放涼後再去加熱就沒那麼容易了。

大大方方的表達自己的愛意,從從容容的接受任何結局。就好像黃永玉先生說的那樣:“明確的愛,直接的厭倦,真誠地喜歡,站在太陽下的坦蕩,大聲無愧地稱讚自己。”

保護自己最好的方式,就是從不高估自己在別人心中的分量。能傷害你的從來不是別人的無情,而是你心存幻想的堅持。及時止損,別希望,別盼望,別指望,就不會失望。

成年人的世界就應該果斷又幹脆,不耽擱任何人,不消耗任何人,不浪費任何人。聚散總是無常,人生別來無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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