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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發生在十幾年前的事情,我做為一個部分的見證者已經記不太清了。至於為什麼是一個部分的見證者呢?是因為,這些事兒一直髮生在我身邊,但是我卻選擇“視而不見”般的看不到。十幾年後舊事重提,恍惚之間好像能想起寫什麼,但時隔太久,都已記不真切。

如果從頭說的話,應該是故事的起點發生在小學二三年級的時候,大家都是還是小學生。

男女主藍和唸的相遇便是起於這裡。念是我們從小一起玩的玩伴,因為她是我們玩伴中年紀最長的那個,所以她總是揮斥方遒的那個人。藍的加入就像往常一個夥伴的親戚來小住一樣,沒有一點兒異樣,所以自然而然藍也加入了一起玩耍的大軍中,在暑假意味著升級,升級意味著換老師,換老師意味著不用交作業的那時候,我們每日瘋耍,可能闖禍但絕對開心。

由於藍的家並不在這,所以藍在開學後就回到了他上學長大的地方。可能年紀太小,是否傷心,是不是有好好告別,都已經忘記。就像往常中出現了一些小夥伴,後來離開了,沒有人繼續追究還回不回回來,還能再見幾次,所有人都回到了原來的軌跡中。

後來,等她們都長到初中生高中生的年紀,藍又來了,和之前一樣。這一次帶著要發生的故事。

這件事情是很久以後才被揭開,一些天的陰雨,整個屋子裡潮乎乎的,唸的媽媽為念整理床鋪的時候抖摟出來的一封情書。一封來自藍寫給唸的情書,在高中的那個年紀,特別是在以優異的成績考入重點高中的她身上,是被寄予厚望且不允許早戀的。這件事情發作了,她給出的解釋是:第一次收到情書,所以要紀念一下,但是又不敢讓家長知道,所以就悄悄的將情書藏了起來。這個解釋說服了很多人,因為在成年人的世界裡表現優秀的小孩是不會早戀的,在其他的小孩子的眼裡也是,這件小插曲的出現遠比不上月底生活費捉襟見肘時是選擇吃泡麵度過剩下的日子還是選擇吃麵包度過來的重要,很快所有人都遺忘的這件事情。

我是在她們分手了十幾年後才從唸的口中得知此事,原來他們曾經偷偷的不讓任何人知道的在一起過,且持續了兩三年的時間之久。當我知道的時候震驚不已,因為沒有人感覺到異樣,也沒有人知曉。

由於鄉村的人情總是更濃重一些,左鄰右舍的還在差不多一起長大,連帶著村裡的誰和誰家有親戚,誰和誰家有交情總是一清二楚。連帶著附近哪個村裡的親戚是誰,誰是誰家孩子的表哥,都很容易理清楚。所以,當出現新的面孔時,總會想要弄清這時誰,和誰家時親戚。

長大後的第一次相遇,便是藍時隔幾年來的悠家裡的時候,悠拉著藍介紹說這是我的哥哥藍的時候,念問的第一句話是:“你啥家的哥哥?你幾爺爺家的還是你姑姑家的。”悠說這是我舅舅家的。

年紀相仿,那個年代,孩子放學之後沒有一個接一個的興趣班,每當寒暑假的時候,便是每天在村子裡村子外的一寫地方玩鬧,去小河邊玩水,去破爛不堪的橋上用那硬板的手機拍照。後來的那些照片,都沒有辦法洗出來,因為像素過低無法打印。

後來的每年長達兩個多月的暑假和一個月的寒假,他每年都會如約而至,就像每天都會出現一次的夜晚和白天。他們和一行的七八個孩子一起,去常年落鎖的水壩去冒險;去已經坍塌了一般的土屋去捉迷藏;去新挖開的水渠去撿形狀怪異的石頭。彷佛並沒有發生過什麼事情,就是一群小孩子每天都無所憂慮的找尋讓自己開心一點兒再開心一點兒的東西。因為在好幾年的寒暑假裡,沒有人見過他們之間的拉手,擁抱或者是親吻。甚至沒有人感受到他們之間一絲絲的曖昧和不安的萌動。那時是不是有隱晦且短暫的眼神交流,是不是也曾單獨坐在一起聊一些什麼?這些都不得而知。

高中生的生活不會永遠的停留在假期,即使沒有補習班,也會有凌晨六點的晨讀,填滿整天的課表以及蔓延到深夜十點的晚自習。各自回到了自己學校的兩個高中生似乎都被自己的“前程”擠滿著,就像千千萬萬個我們一樣,教室承載了我們的一整個白天和塊塊落落的黑夜。他們也在下課後和上課前的僅有“睡眠”時間裡進行著短暫且是連續的“異地戀”。高中的戀愛總都是這樣,就是睡前的隻言片語,醒來的一個早安鬧鐘。歸校後的他們以另一種方式單獨相處著,他們會在深夜暢聊但卻保證室友不知曉,唸的早起第一個鬧鐘會是藍打來的第一個電話,但是他們不會聊很多,因為馬上就有凌晨六點的早自習。

多年後的今天提起這些事情,或許是時間隔得太久,亦或是當時平淡如水,並沒有青春疼痛文學中的死去活來,銘心不已。假期與學期反覆的發生著,這些事情也想是一個個輪迴一樣,來回反覆。即使是每天相處也沒有人發現,好像他們之間“光明磊落”到被懷疑都沒有可能性。

無論是相隔甚遠還是朝夕相處,好像一直都在悄悄的發生著專屬於他們兩個人的故事。

當兩個人都不會打羽毛球的時候,總有一個更差的。當最差的那個遭嫌棄時,突然就打的不錯,甚至是很好時。這是當時專屬於他們不動聲色的妥協。

但其實也總免不了一些的吵鬧,比如口渴時不是你送來的一杯水,夏天過於炎熱時是別人在身後朝這邊搖動的幾下扇子。也會相互吐槽今天的熱水不是你陪我去水房打的,也會氣憤遊戲通關後向你炫耀戰績,你卻不懂我的英勇。

這件事情的結束是歸於家長髮現,總結而言,無論多少次的青春悸動,多麼難以忘懷的初次戀愛,並不足以抵抗約定俗成。世俗的要求是:高中畢業之前是要集中所有精力在分數上,所以戀愛在那時時大忌。名留青史的大都是世界的反叛者,但世界上的大多數人都是世俗的順從與追隨者。所以,當它被曝光時,都不需要實在的被反對,就被摁滅在事態壯大之前。結果就是,以失去聯繫宣告分手。那些年不曾流行見光死,但是早戀確實大都是依賴在沒有一絲光線的環境。

分手這件事情發生在他們高三的時候,沒人知道是不是曾經深夜痛哭,有沒有扶額嘆息。

甚至在半年後結束了高中生活之後,他們到了一個城市,他們之間的距離就是一輛公交車這一站和那一站之間的距離。可能在那個他們都一起短暫呆過幾年的城市裡,都輾轉走到過商場的奶茶店,換乘很久才能到達的邊緣景區。這個城市很大,大到你在我的附近我也的不到你的消息;這個城市又很小,小到我們曾經在同一個車站折復經過,只是再也沒有相遇過。

後來她下班後回家抱著我的貓貓,他也在勞累的晚上親吻這他的兒女。

草長鶯飛過,鶴鳴皚皚去,長河滾滾,你仍是我年少章譜中濃重的一筆,只是時間擁簇,我們著急向前,無謂成為為更好或者更糟的我們,世界擁擠,我們卻真是不復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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