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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給你打電話催債的就一定是催收嗎?

說你欠債不還就能證明你真的是“欠債不還”嗎?

最關鍵的還是,你真的欠錢嗎?

最近河南的邵小姐就遇到了這麼一件鬧心的事,她最近老是接到一些陌生的催債電話,在這些電話中他們一直都在強調邵小姐欠了一家名為“某零借款”網貸平臺的錢,現在逾期都五年多了,強制要求邵小姐在規定的時間內償還這筆債務。

而當邵小姐接到這些電話以後就感覺到非常的疑惑,因為按照正常的情況下,他們在說我欠網貸平臺的錢是要拿出足夠的證據證明的,就像我們欠了銀行的錢,我們也能查詢到自己的欠款記錄,而這些網貸平臺到底是幹什麼的我都不知道,雖然我是一個推銷員,但是最基本的職業道德守則我還是知道的。

話說回來,我們在最近這幾年裡經常都會接到這些陌生的催債電話,在電話中也都是自稱為是受到某某銀行或網貸平臺委託的催收機構,甚至於他們還說我們“欠債不還”或者其他更難題的話,而不知道大家想過沒有,接到催債電話的就一定是欠錢的人嗎?

從現有的實際情況來看,當借款人逾期之後,他們遭受到“身份不明”人員這是我們所能預料到的,畢竟“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嘛,但是借款人的親屬好友以及他們通訊錄、通話記錄的人接到這些催收電話,我們還挺能理解,但這些電話我們每次都接,接以後我們只要求他們提供最簡單的信息能證明他們是銀行或網貸平臺委託的人和提供能證明我們欠債的相關依據,這過分嗎?

對於我來說,這並不過分,也是借款人和接到電話的人一項最基本的權利,說不好聽的,他們給我打電話首先是知道了我的個人隱私信息,而這些個人信息沒有經過我的授權他們的收集行為也都是違法的,可他們交代不出來合法的個人信息來源渠道,甚至於就連能證明他們身份信息的相關依據都提供不出來,這如何證明他們是催收呢?

其實,對於現在的借款人來說,他們的訴求也非常簡單,他們所欠的債自己也承認,也可以說是做到了“光明磊落”了,在逾期之後,他們也介於困難了P2P平臺協商解決問題,但最多的受害者是遭到了拒絕,而償還所有的債務,他們也償還不起,最關鍵的是他們想要償還符合法定利率的債務,這也是他們的權利,更是他們依據法律規定而提出的一種合理的訴求,而且還合法合規。

但是,借款人的這種有法可依的做法卻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誹謗成“反催收”這種沒有法律依據的言論,其實這其中最關鍵的一點就是,這些“別有用心”的人誹謗依法協商的借款人是“反催收”群體其實沒有任何的事實依據,因為他們無法證明這些打電話侵害借款人以及他們親屬好友的陌生人就是催收,他們拿不出他們的身份信息。

而借款人作為中國公民,他們享有知情權的合法權利,更有權知道這些每天給他們打電話騷擾的人到底是一些什麼樣的人,他們的身份又如何的認定或者說如何審核他們的催收身份,如果就連這一點最基本的都做不到、查不清的話,那麼又何以證明這些借款人遭受侵害的投訴行為不是維權而是“反催收”呢?

話說回來,這些每天不敢用實名電話給我們打電話的人到底是不是催收,沒有一個人可以證實他們的身份,而這些利用虛擬撥號威脅恐嚇借款人以及與債務無關人員的行為,倒是一種“尋釁滋事”行為,這一點我們不用說大家也都知道。

最關鍵的是,他們似乎在給我們打電話的時候都在刻意隱瞞自己的身份信息和他們所隸屬的公司信息,甚至還刻意隱瞞了他們和銀行或網貸平臺之間的“委託關係”,說實話,在我們眼裡認為,如果這些人可以拿出銀行或網貸平臺的委託證明或其他可證明他們身份信息的相關依據,其實也沒有那麼難,他們如果真的合法的話,借款人在遭受侵害後的投訴行為說不一定還真的是“反催收”,但這個前提是他們必須得有證明自己是催收的相關證明。

因為,現在的年輕人不僅僅要面對每天各種各樣的生活壓力,還要面對這些就連身份都無法證實的“催收”的威脅恐嚇、敲詐勒索等,最關鍵的是,現在的法律雖然非常完善,但真正做到恪盡職守的卻沒有。

就拿現在的年輕人個人隱私信息來說,他們的手機號以及更詳細的其他隱私內容,他們親屬好友的聯繫方式等等是怎麼洩露出去的,我們暫且說這些是網貸平臺是通過“債務轉讓”,可大家要知道,他們轉讓的債務信息可不包括借款人親屬好友、通訊錄、通話記錄的關聯性聯繫人啊,如果在他們轉讓的債務人信息裡面包含了這些,那足以說明他們所謂的“債務轉讓”只不過是為了掩蓋非法交易公民個人隱私信息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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