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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虎他爹

    如果文學書指的是嚴肅文學,影視作品也指的是嚴肅影視,那麼,我傾向於同意這個命題,雖然“深度”是一個比較模糊的詞。

    為什麼嚴肅文學書更有深度?

    首先,嚴肅文學資訊量更大。

    電影超過3小時恐怕就沒人看的下去了,所以電影一般只夠短篇小說的故事量,改編長篇小說時,往往要做大幅刪減,否則就容易顯得拖沓。

    小說當然需要情節(當然,一些先鋒小說是沒情節的,也很好),但對情節的離奇性要求不高,寫得拖沓一些也可以,比如《金瓶梅》《布登波洛克一家》《約翰·克里斯多夫》的情節就比較慢,此外像《簡·愛》,故事上完全是斷裂的,屬於硬傷,但並不妨礙這些書成為名著,因為名著的線索多元,資訊量比較大,不完全依賴故事。

    其次,嚴肅文學可以議論和抒情,影視就比較困難。

    從模擬生活的角度看,影視更有優勢,但小說也不能太接近生活,它需要有獨立的視角。雖然不少評論者認為作家不應該在小說中亂髮議論,認為這樣破壞了小說的敘事氛圍,是一種比較低階的寫法,但《戰爭與和平》《悲慘世界》《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輕》等,事實上都將議論融入其中,我們也不好說這就不好。

    影視中如果加入議論,會感覺很彆扭,所以導演往往用比較間接、曲折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觀念,這樣也無不可,但容易產生誤會,像《戰爭與和平》那樣有分量的思考,實在是用鏡頭語言難以表達的。

    當然,除了影視語言與文學語言本身語法的限制之外,閱讀思維與影視思維也是不同的。

    閱讀是一種需要學習才能獲得的能力,只有經過10多年的學校教育後,人才可能與小說中的人物產生共鳴,這決定了,小說本身是文化的產物,需要基於文化背景來闡釋它,透過一本小說,看到的絕不只是一個故事,而是一個巨大的背景。

    影視則不一樣,小說有人看不懂(當然,很多人自認為看懂了),影視卻很少有人看不懂,影視不需要太多解釋,它非常直觀,所以它與文化背景之間的聯絡就相對弱,而與人的本能更靠近,好的影片全世界的人都是看得懂的,從電影中不太容易看到其背後的文化背景(專業人員也許是可以的,普通觀眾沒必要),所以容易讓人產生不太深刻的感受。

    可以參考波茲曼的《童年的消逝》,可能有助於對這一話題更深刻地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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