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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神經別理我A

    既然承諾了工作週期,請完成你的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合同,大學生怎麼了,大學生就可以說一套做一套,自己違約跑網路上來找援助?支援大學生違約的你們都什麼心態?違約合法是嗎?違約應該的是嗎?違約不用負責是嗎?

  • 2 # 小樓統

    你必須要支掙下去,也是你人生的一個磨鍊與過程,對你今後步入社會,面對未來也有一定的幫助,人生的坎是很多的,首先是意志力堅強,才能面對各種險境。有個大學生,在大山失蹤廿多天,就靠意志求生欲,才獲救的。所以社會是個大學校,能學到老師教不了的東西。

  • 3 # 浪子逍

    簡單,你先自己算一算多少錢,然後等生意最好的時候,買一把鎖,直接跟老闆說,把握工資結了,他不結,直接拿鎖把門鎖了,給錢就開,如果他敢打人,先躺地下,再報警,時間跟他耗,他耗不起你

  • 4 # 9969宜善苑

    你是一個大學生,幹了二十一天,就幹不下去了!你知道飯店老闆要幹多少時間嗎?如果你不是富二代的話,可想而知,你的父母的職業應該也是辛苦的!署假間間大學生選擇打工,一個是鍛練自己,第二個增加自己的收入;第三個是體驗一下社會之艱辛。但是飯店老闆不給你工資顯然是不對的!你可以跟老闆曉之以禮,社會上的小老闆他們大多數都是講道理的,不應該扣你的血汗錢的。實在不行就報警。但是反過來說,自己也要承諾自己的諾言,你如果答應幹完一個月,就要是一個月的時間。這個是小問題。

  • 5 # 雨中百合149047235

    人生的第一份工作都堅持不了,何談你以後的工作,學校和社會是兩碼事,我只有初中文化(年代原因),做了很多工作,離開時每個老闆都捨不得,結工資時也客氣的,很多現在都是好朋友,每份工作我都當自己的事做,能吃苦中苦,方為人上人,老闆連工資都不想給你,老闆固然不對,但你做的肯定也不好,事情是雙方面的。你以後離開校,會遇到很多種經歷,但首先每件事一定要用心做,社會不會虧待認真丶用心的人。(文化有限,講的不順口,但是真心話。)

  • 6 # 三釐新竹

    我女兒高校在讀,暑期工做了兩年,可以給你兩條建議:一,他要做生意,不給錢,就在店裡上客時跟他鬧,去年暑假,閨女被剋扣工資,就是這麼解決的。二是,上勞動局的勞動監察大隊,他們會給你桌面上的解決辦法。今年暑假我閨女便要到了。

    總之,不怕事!等你畢業踏上社會,蠻可能遇到這種糾紛。合情合理合法去爭取,即便要不到錢,經歷一回,跨出維權第一步,再學點勞動法知識,你就賺了

  • 7 # 躺在床上看海

    我上學的時候也打過暑假工,你得問明白了工作內容和發工資的日子。好些單位是下個月底才發這個月工資的,有專門績效考核,老闆也不好提前單獨給你錢,只能等著財務到日子根據績效考核算明白工資給你打到卡上。暑假工不只是為了掙工資,更多的是踏入社會了解學校裡所體驗不到的人情冷暖和學會為人處事。要工資是你的權力,不要不敢去問老闆什麼時候發工資為什麼要扣你工資,網路上這樣發些隻言片語對你和對敢要暑假工的單位都沒有好影響。相信肯用暑假工的單位老闆也都是心地善良的人,等你正式踏入工作崗位以後再慢慢回想暑假工的經歷會心存感恩的

  • 8 # 聽竹散人

    我就是一飯店老闆,我只說說我個人觀點!不代表其他,首先作為一個大學生能在暑期打工此舉應值得表揚和讚許,因為一般家庭是不主張自己孩子去打工的,除非你家庭確有困難,一般來我店打工的學生,我都基本接收,交代各種事項,包括工作內容,工資待遇,一般是口頭達成協議,最後我會跟他們說,如果你們感覺艱苦不能堅持或其他任何理由隨時可以走人,而且工資一分不少!我希望各行業有學生在你處打工者請體諒一下孩子們!善待他們,他們也有不容易的地方!

  • 9 # 正直小魚JH

    哪有那麼多合同,我們經常做幾十萬的生意也很少籤合同。飯店我就不太清楚了,按說你一個學生,放假出來打工,能夠解決一點報名學費,也確實不容易。要是家庭經濟情況好,誰願意出來打工呢,再去找飯店老闆多說點好話,老闆應該會給的。別說你還幫飯店做了20多天事,就是沒幫做事,你確實碰到困難了,一般老闆都會給予幫助。這個社會還是好人多。猴子不上樹,多打幾遍鑼。

  • 10 # 綠谷炊煙

    巧了,本人是燒烤店小老闆,賺點辛苦錢,假期工也是長年僱,假期工一般2100一個月,有提成獎金,管吃住。假期工入職的時候,和他們講規矩,講道理,完全沒用,沒有一點契約和誠信精神!

    就拿今年來說,有個假期工幹了五天,下午7點來10點走,他母親來店裡說找仙家給他看命了,不讓過12點。好吧,幹了五天受不了累,跑了,他媽帶著他來結工資350!我就納悶了,五天15小時,想拿全勤的工資,我了個去,還有這種操作!!!

    第二個假期工更奇葩,一個小胖,來了以後,讓洗一塊抹布,不動彈。橫橫的問:憑啥讓我洗?!!我當天給開了,結果他爹來看他,買了好多東西,店裡找不到兒子和我急眼了,再吧檯耍賴,讓我給他找兒子,最後實在沒法報警了,警察來了給他一頓臭罵,賠我500塊錢損失,滾蛋了!

    第三個,說好乾到8.20突然兩天沒來也沒回家,打電話也不接,突然和我說不幹了,我這安排的人手,每天每個員工幹啥都有規劃,因為他突然離職,別的員工都說想家,陸續的招呼都沒打全走了。原來員工15個,現在就8個,老員工6個,假期工2,嚴重影響店裡的生意,早前的計劃因為員工突然離職,全部打亂,來客人都沒能力接單!

    總是抱怨老闆缺德,不給工資,老闆的損失誰負責?好多老客戶來了沒有周到的服務,資源的流失誰負責?

    往大了說是沒有契約精神,往小了說就是坑人,不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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