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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執中bj1

    歸業主共有,這是合法的結論。

    但共有往往由於沒人主事,而管理權流失。

    所以業主們應該儘快成立業委會,把屬於大家的車位管理起來。

    許多權益在法律上很清楚,但還需要去主張、去爭取,否則就是水中花、鏡中月。因為民事糾紛就是規定你要去主張自己的權利,否則就等於放棄。

    不主張,等於放棄!

    不主張,等於放棄!

    不主張,等於放棄!!

  • 2 # 噢噢噢哦哦哦哦哦007

    如果是有房屋和車位的糾紛可以找房管局投訴處理。地上車位的日常管理權在於物業,物業有負責基礎設施及維護的義務。如果是獨立產權的屬於購買的個人所有,如果是集體產權的話是屬於業主集體所有。購買了車位也需要每個月繳納車位管理費,好的商業地段商業城車位都是開發商自持,因為可以賺更多錢。

  • 3 # 弓長122478076

    根據物權法,小區內規劃中有的車位歸當事人所有;不在規劃中佔用路邊、廣場、綠化等新增的車位歸全體業主共有,就是說,歸業主自己管理。

  • 4 # 秋風起160351085

    這個車位誰強勢歸誰管,業主委員會強勢歸業委會,物業公司牛叉,就歸物業公司,反正不歸業主管。這就是現實生活,不要講法律,不要奢望打官司。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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