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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狂奔的蝸牛41617395

    1。有種補償的心理,髮妻本該享福卻死了,補償給她的親妹妹和岳家。2。還有孩子,覺得是親姨當後母會真心待孩子。3。移情的作用。

  • 2 # 雅潔侃侃樂

    對於這個問題,我是這樣分析和理解的。

    在古代人們一般都很講究禮數和傳統,很多事情都是中規守矩,不敢破了風俗。

    如果結髮之妻離世,多數會選擇未婚的小姨子迎娶,原因應該是這樣吧!

    一:都是一家人,比較瞭解,而且姐妹間一般相貌和性格都會比較接近,透過婚後生活,與小姨子接觸較多,姐夫對小姨子心生好感比較常見。

    二:肥水不流外人田,況且如果有孩子的話,與外人相比,孩子更容易接受小姨做繼母,本身就比較親近,而且小姨做媽媽肯定比較心疼孩子,這樣孩子會更加幸福一些。

    當然如今的社會已經是非常開放和自由了,根本不會再受這種約束,不過現實生活中也依然會有這種情況出現的,估計更多都是為孩子著想的吧!

  • 3 # 談古論金

    古代的婚姻很多不單單是兩個人的聯姻,也是兩個家族的聯合,亡妻去世後,娶亡妻的妹妹的能夠使得兩個家族之間的聯合不因原來發妻的去世造成的空位而受到影響,能夠在很大程度上一仍其舊,繼續維繫秦晉之好。

    另一個比較重要的原因是,如果亡妻留下子女,亡妻的妹妹作為繼母兼姨母,理論上比起其他身份的繼母更加能夠疼愛關懷,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有利。

    (歷史上的吳國太是孫堅的正妻武烈皇后的妹妹)

    (李煜和小周後劇照)

    小姨子可能在姐姐姐夫省親的時候見過姐夫,彼此有所瞭解,可能也是能夠走到一起的一個原因——雖然在古代,這個原因的分量並不是很重。

  • 4 # 萌萌小笑笑

    乍一看,《知否》中娶了亡妻妹妹的男子還不少,顧老侯爺娶了小秦氏。沈國舅娶了小鄒氏。可是這二位似乎在小姨子進門之後日子過得並不太平,他們兩個娶了妻妹,也出於不同的目的。但按照當時的婚姻制度,別說娶亡妻的妹妹,就是媳婦兒還活著想讓小姨子做妾也完全是合理的,很多男人也會這麼做。

    這種娶姐姐搭妹妹或者姐姐死妹妹填的聯姻方式由來已久。周朝時,女子出嫁,多有陪嫁跟隨。這些陪嫁女被稱為媵妾,通常都從妹妹裡選。這樣即使姐姐懷孕了不能再伺候姐夫,妹妹也能接替姐姐,把姐夫留住。姐妹不管誰生了孩子,都自帶母家的血統,那繼承權就牢牢掌握在自己人的手中,不至於旁落到其他女子的孩子手裡。古代的婚姻,本質上是兩個家族利益的結合,繼承人就是利益結合的延續。出嫁女子為了自己的後半輩子能夠安穩,一般也是樂意讓妹妹來做妾侍的。即使她不願意,家族為了延續也會迫使她屈從。後來媵妾制度慢慢消失了,自家姐妹接替嫁給同一個男人的事卻一點沒少。

    古人的醫療水平有限,女子生孩子危險性很高,加上結婚又早,很多女子因為生產,年紀輕輕就丟了性命。曾經的丈夫成了鰥夫,為了血脈的延續總不能一輩子單身,那就必須要找個填房。雖說兔子不吃窩邊草,但窩邊有草何必到處找?小姨子閨閣未嫁,平日接觸又多,彼此熟悉,跟亡妻外形也相似,乾脆就娶來當填房。岳父一家滿意,家族利益得以延續,自己也省的再去物色其他女子了,續絃的風險降低了很多。所以男女方的家庭都願意讓妹妹為姐姐續絃。

    娶妻講究要娶賢,古代女子的精神修養和品德建設大半源於家教。大家普遍的認知標準就是姐姐人品好,脾氣好,妹妹也差不了。所以姐姐去世,最讓姐夫放心人品託付家庭的人就變成了小姨子,不娶她都對不起自己。再說填房這件事,多少有點讓人忌諱,畢竟原來的正房主人已經去世,再住同一間屋子的女子心裡肯定彆扭,但妹妹一般不會嫌棄姐姐,日子也就沒那麼彆扭了。

    劇中老侯爺在白氏去世之後,續娶了大秦氏的妹妹小秦氏。大秦氏作為老侯爺的髮妻,在世時和侯爺的感情是非常好的,如果不是為了家族利益,必須要逃過虧空公款的大難,顧老侯爺說什麼也不會娶白氏。白氏死後,老侯爺對大秦氏去世的愧疚讓他產生了想要補償大秦氏一家的想法,這才迎娶了大秦氏的妹妹小秦氏做填房。可個人覺得大秦氏的死,其實隱藏的故事也挺多的,細思極恐,小秦氏也很可能跟姐姐的死脫不開關係。

    至於沈國舅娶了小鄒氏做妾,則是對亡妻的一種懷念。在禹州過苦日子時,大鄒氏和國舅的感情很好,卻為了保護皇后失了性命。皇后和皇帝都覺得愧對鄒氏一家,不能帶著人家享福,還讓人為自己送了性命。為了加以彌補,才把小鄒氏也許配給了趙國舅。讓鄒家能夠名正言順的享受皇家的榮耀。

    至於能不能對孩子好,大豬蹄子們都是理想主義者,覺得親姨不會虧待了自家外甥。可到底不是親生的,從古到今好後媽實在是少,這個跟娶得是不是小姨子沒有關係,只在於人心是不是足夠善良。

  • 5 # 臣妾沒空

    大家好我是歷史真鑑。這個問題我來回答。《知否》中娶亡妻妹妹的現象,很早就有這種婚配方式。這種婚配方式叫做表姊妹婚,又叫媵婚。

    中國歷史上最早記載的表姊妹婚是舜帝,他同時娶了堯的女兒娥皇和女英。

    春秋、戰國時期,表姊妹婚非常普遍。《爾雅·釋親》中記載"女子同出,謂先生為姒,後生為娣。"。後來,經過時代的變遷,還出現了同宗姊妹陪嫁的現象,稱為媵婚。

    比如歷史上的趙飛燕與趙合德、大周后與小周後等等。、

    清朝中也有滕婚現象,比如孝惠章和淑惠妃、珍妃與瑾妃等。

    等到了現代社會,隨著西方文化的引進,以及中國文化的演變,這種現象已經很少出現,從現今道德和倫理上束縛了大多數人,但也有例外。

    滕婚的好處:

    首先,在最早的滕婚,是姐亡妹替。姐姐去世後,遺留下的孩子成為最大的問題。而續絃妹妹,解決了這樣的社會問題。遺留的孩子和小姨是有血緣關係的,這樣就避免了,因為沒有血緣關係而導致的虐待問題,會很少出現。

    第二,滕婚會使原親家關係不會疏遠。俗話說,擇良婿。既然有姐姐在前邊,對於姐夫的人品以及家庭情況很熟悉,可以放心嫁。再者,古代非常注重聯姻關係,姐姐去世,不能因此斷絕了兩家的聯姻。聯姻不只是婚姻的關係,還涉及政治、利益等等。

  • 6 # 宛如清揚

    知否:為什麼很多男人選擇娶亡妻的妹妹?比如二叔的父親在秦氏死後娶小秦氏?

      婚姻制度裡,既允許一夫一妻多姬妾制度,男主外女主內的情況下,也需要有人主持中饋,而妾室大多數朝代都不能扶正(可以有例外,但不普及,有些朝代會受到嚴懲),於是,男人的原配去世後,必須續絃,否則家中大事無人主持,子女無人教育,動搖社會根基,後果相當嚴重。

      題主問為什麼很多男人選擇娶亡妻的妹妹,我覺得吧,在必須續娶的前提下,妻妹是個不錯的選擇。

      為什麼這麼說呢?我舉個歷史上的例子,司馬炎的第一任皇后楊豔。武元皇后楊豔生病後自知不久於人世,但是擔心司馬炎會把他寵愛的胡夫人立為皇后,擔心自己兒子司馬衷的地位不穩,於是臨終前再三請求司馬炎,說:“叔父楊駿的女兒楊芷才貌兼備,願陛下選她來備六宮。”後來,楊芷入宮,成為司馬炎的第二任皇后,而司馬衷也因此而保住了太子位,後升級成皇帝。(至於這廝的質量問題,不忍細說。)

      楊豔的想法,其實是大多數女人乃至女方的想法,而這,也代表了男人一部分的想法。

      從家族利益上來說:正室都是經過三媒六聘,走過大量程式而來的高門大戶,至少是門當戶對的存在。這樣的女子過世後,男人再娶妻妹(管她是嫡是庶,是嫡系還是旁支,或許會按權勢來選定女子人選),也都還是同姓,可以保證男女雙方仍然在同一條戰線上,共同向前。女方為了鞏固先夫人的地位而進,男方為了穩定妻族的勢力而續,共贏。在這一點上,司馬炎就是最好的例子,弘農楊氏可不是一般的貴族,而司馬家族的勢力也非同尋常,互相延續才是最好的。

      從感情上來說:先夫人留下的子女,一般而言是嫡子女,尤其是嫡子,權益相當多,但是續絃所生的子女也是嫡出,如果正妻之位換了人,先夫人的子女地位相當尷尬,很容易出岔子。但是續絃和先夫人同宗甚至是同父母,那問題就沒有了,繼任對前任的孩子,感情上會比他人要更親近一些,而且無論誰的兒子繼承家業,都是同一姓——至於裡面的婦人之計,那另說,不管怎麼樣,打斷骨頭連著筋,肥水沒流外人田。如果後夫人沒有生養,更容易把感情寄託在這個嫡子身上,很明顯,他們是一條船上的人,必須互相依靠。對於男人來講,當初的深情厚意,現在可以轉移一部分到現任夫人身上,也是另一種紀念,當初顧老侯爺娶小秦氏,沈國舅娶小鄒氏,大致上也是這麼想的。

      從禮法上來說:這是媵婚制的延伸。媵婚制是從春秋時期就有的婚姻形式,女子出嫁時必須以妹妹或者同宗女子陪嫁,真正的帶著嫁妝帶著妹妹們嫁進來的,比如說懷嬴嫁重耳,同時五人,相當地壯觀。這當然是男子的特權,也是女方為保證利益的一種方式(路途遙遠,萬一路上正主掛了,還有人頂上,萬一男人不喜歡,還有備胎)。比如說天子娶後,三諸侯來媵,媵再帶人嘿嘿,一大排……歷史上有不少這樣的,除了懷嬴,還有大家熟知的《三國演義》裡的吳國太,清廷裡多的很,他們都是這麼個型別,姐妹同時進門。

  • 7 # 貓員外

    這主要是出於對血脈後代的安全性,以及對家族利益的考慮。

    實際上,在古代,男子娶妻,一口氣娶姐妹倆的還真不是少數,民諺雲:小姨子的屁股蛋,姐夫佔一半。嗯,很粗俗,但是很有道理。

    在古代,醫療衛生條件低下,生產是一件非常有風險的事情。不但平民,即便是皇家,幼兒的夭折率放到今天看也是非常恐怖的,產婦的死亡率就更是驚人。中國古代強調坐月子期間不能見風,要“捂”,現在醫學告訴我們這是錯誤的,這實際上增加了產婦的死亡機率。

    那麼,有一個問題就要很現實的加以考慮:失去了生母的幼子,其存活可能性是大大降低的,尤其了有了後媽之後。

    後媽這個問題,放到現代都沒有辦法很好解決, 更不要說古代了。真遇到個狠心的後媽鐵了心要弄死前任留下的孩子,很多時候即便是父親也保護不了。古往今來案例多多,就不多說了。

    那麼,娶小姨子就成了一個非常經濟、方便、可行性很高的方案。

    首先,取了小姨子,依然可以維持夫家和岳家的關係。在古代,大家族之間的婚姻,不可能是基於愛情,更多的是基於利益。張家和王家藉著姻親勾搭在一起,攜手走上共同發展的道路,結果張家嫁過去的媳婦死了,那之前的合同就有報銷的風險,嫁個妹妹過去可以繼續維持兩個家族的利益。

    其次就是,小姨子嫁過去,再怎麼狠心,一般也不會對親姐姐的孩子下毒手。更有助於家族內部團結,有利於後宅穩定。

    所以,就會出現題主所問的情況。這個其實不算誇張的,古人很多筆記記錄裡還多的是一步到位的解決方案:娶姐姐送妹妹,雙保險。耶!

    古代男人真是幸福啊……唉、、、

  • 8 # 自娛自樂自在其中

    首先,古代高門之間結婚,除了看人之外,主要看結婚兩家之間的關係與利益。二叔的父親先娶了秦氏,在秦氏死後又娶亡妻的妹妹小秦氏,主要是為了鞏固兩家之間的利益基礎,使雙方存在利益的橋樑;

    其次,俗話說有了後孃就有了後爹,古代很多男人都是這樣的,在這樣的情況下,一般為了自己已經去世的女兒的孩子,為了防止外孫被虐待,無法長大等原因,會選擇將另一個女兒嫁過去。

    一方面可以說是照顧姐姐留下的孩子,另一方面也可以維持兩家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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