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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石頭的眼淚

    明星代言的p2p跑路,暴雷事件其實有很多,其實最後的結局大都不了了之。

    此次,汪涵和劉國樑代言的“愛錢進”翻車,37萬人被騙270億元,網上傳出有投資者舉牌喊出“愛錢進詐騙汪涵退代言費,汪涵請出來還我血汗錢”的標語。

    至於汪涵是否需要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汪涵只會在道德受到廣大投資者的譴責,並不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一般情況下因廣告主非法經營導致的違法犯罪活動,代言人不承擔責任。

    明星作為商品代言人,需要為自己所代言的商品負責嗎?代言某一個商品,對於明星來說是否有什麼風險?

    如果明星和企業簽訂的代言合同是廣告合同的話,按照《廣告法》規定,明星應該就是這個企業商品的代理人身份。產品出了問題,明星需要負相應責任。

    對於那些投資失敗的投資者,我們只能同情,他們想要獲得賠償,是很艱難的事情。高回報,意味著就會有高風險,所有投資者應該在投資前,明白這個道理。

    其實明星為P2P類網際網路金融公司代言並不是說什麼新鮮事,在P2P相繼暴雷之後, 明星代言也引起人們關注,並且不少明星被投資者連帶聲討。

    張鐵林曾因為鑫琦資產代言而被廣大投資者聲討,“皇阿瑪賠錢啊”。鑫琦資產於2015年1月召開以“皇上駕到,一言九鼎”為主題的新聞釋出會,張鐵林出席並題詞“一言九鼎,財源廣進”。2016年2月鑫琦資產危機全面爆發,上海相關負責人被警方帶走,僅上海分公司就涉及資金19億。

    黃曉明也曾因代言被網友喊話“還錢”。2015年11月,黃曉明成為快鹿集團旗下東虹橋金融的代言人,曾有廣告語:“黃曉明,貸你圓夢,賺多多的錢。”東虹橋金融在2016年4月出現兌付逾期,隨後微博上出現了#一起召喚黃曉明來還錢#的話題。

    另外,還有不少明星為網際網路金融公司代言的事情,曾經風光一時的e租寶,曾請來唐嫣、李湘、瞿穎、鍾麗緹、胡靜等5位女星為其宣傳;2015年借貸寶還曾簽約羽泉為代言人;2015年10月底紫馬財行披露范冰冰成為公司形象大使;2016年,王寶強出任團貸網首席體驗官,成為後者形象代言人。

    此次事件最好的結果,就是國家出具相關法律,明確明星代言的職責,以及相關義務,以及需要承擔的相關責任,防止明星為了賺錢,亂代言。廣告金主從不缺錢,明星想要賺錢,二者一拍即合,導致消費者利益受損。

    對於我們普通老百姓來說,投資也罷,理財也罷,都不能輕信高額回報和明星、專 家的代言,關鍵要相信自己的常識,自己看得懂,搞得懂的才能投資。

  • 2 # 我家住樓房

    買房錢被P2P套住?“愛錢進”投資者:看汪涵代言才買的!

    汪涵被聲討?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根據上述媒體(搜狐娛樂)釋出的報道顯示:有人在微博上爆料,汪涵代言的P2P網貸平臺“愛錢進”出現了問題(暴雷),共涉及約37萬投資者、230億元資金,投資人們原本希望汪涵能站出來幫大家,卻發現汪涵只顧自己撈金,出了事卻不管;

    據投資人們表示:當初之所以會選擇買“愛錢進”的產品,是因為看到由汪涵為它代言,而自己出於對汪涵人品的信任,才會覺得把錢投進去不會有什麼風險!

    據瞭解,汪涵不玩微博(都沒有加V),而他只在9年前(2011年)更新過3次微博!

    據瞭解,有網友此前在社交媒體上發文稱:沒錢拿房!都被“愛錢進”套住了!

    據這位網友介紹稱:把自己買房的錢,投了1年期“愛錢進”的產品,債權轉讓9個多月,都找不到“接盤俠”,錢一直被套著拿不出來!

    舉個例項:家住南京的陳大爺,在自己小區大門口,看到幾個西裝筆挺的年輕人在送小禮品,上前一問發現自己“撿到寶了”——他們家理財產品收益近20%,比銀行存款高多了;

    陳大爺心想“這下兒子的婚房又可以多添上幾個平方米了”,於是,就回家拿出近80萬元的購房款,全部投進去了!

    對此,有網友調侃道:成都房價之所以虛高,就是因為這麼多“炒房客”炒起來了的!

  • 3 # 小新的娛樂時代

    題主好!

    談到明星代言,讓我想起早年間趙本山的一句廣告詞:不看廣告,看療效!

    所以,是否購買某樣商品,小新是不會被“誰代言”而左右自己的決定的。

    一、為什麼要做廣告宣傳?

    從前,我們喜歡說,“酒香不怕巷子深”。

    那個時候,我們的物質生活還很匱乏,老百姓可以選擇的消費品也不多,競爭基本很少。

    所以大家只要做出來的產品,真的符合大眾胃口,都是可以慢慢佔領市場的!

    每個細分領域,都有很多個品牌、很多家公司在競爭。

    而老百姓面對眼花繚亂的市場,一時之間不知如果做選擇。

    這時候,廣告就應運而生了!

    為什麼廣告宣傳,要請明星?

    前文說到,為了引導老百姓選擇自己的產品,越來越多的商家,開始在廣告投放上傾注更多的資源。

    對於是請普通人,還是明星來拍廣告,各家企業都有在嘗試。

    有些人因為拍廣告出了名,比如中國臺灣的林志玲。

    比如小新曾經遇到的一件事:

    2019年的時候,中國產手機已經基本佔據了國內的安卓手機市場,有華為、小米、OPPO、vivo、魅族等等各種品牌。

    有一次我的一個表妹,想讓我幫她在網上買一部手機,我問她型號,她卻告訴我她不知道型號,那我怎麼買啊?!

    結果他發了一張圖片給我,說就要圖上張某興代言的這款。

    我幫她查到型號之後,她才問我,這款手機畫素怎麼樣啊?螢幕多大的啊?重不重呢?有幾個攝像頭啊?

    你看,她連手機的型號、基本的引數都不知道,就決定要買這一款,僅僅是因為這手機是她喜歡的愛豆代言的!

    更多的是看市場反饋和佔比。

    看日常反饋,當然是看它的口碑如何,如果大部分人購買之後,都是稱讚的態度,那我多少會比較信任了。

    另外,就是看市場佔比,如果一個品牌,在整個行業的佔比很高,那基本也是通過質量和服務,贏下了市場,相對而言,更容易有保障。

    以上,就是小新的個人見解啦!

    我是小新,快樂的小新!

    大家給來個 免費 的關注,支援下唄!

  • 4 # 賞劇品情思己

    明星代言很久前就被忽視不信了!

    如果有喜歡的明星代言吃,喝,玩,小的消費,覺得可以試一下,美其名曰支援偶像!如果是需要大投入或是跟身體有關的,基本明星不如帶貨直播可信!因為很多時候最初的帶貨他們都自己用,自己嘗,好了,核實了,價效比高了,才會賣!這也是直播火起來的原因!

    不說我們,就說70歲的老奶奶都用智慧手機,電視,廣告也許有效果,但是現在民警都去家裡告訴你,不要被網路上騙,你還有什麼理由被騙?再上當的就是自己毛病!

    明星代言,他們有沒有用過我們不知道,好不好他們不知道,代言給廣告費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人云亦云的時代不存在,明星說好可信的時代更已經消失了!

    多少年前,趙本山的什麼螞蟻事件,後來讓大家聞傳銷就跟看見一樣?所以,如果上當受騙說是因為明星,那就是給自己找心理安慰!自己笨,不需要理由,不貪財,不跑偏,實實在在的過日子!看看明星,欣賞美好事物,娛樂娛樂就是最好的!

    2020不好過的一年!明星代言天邊雲彩!我們能活著就是中彩票!大家穩穩的幸福吧!祝大家2020順利,健康!

  • 5 # 勻楓財技大兜底

    “這些個糟老頭子,他們都壞的很”。就是針對明星代言的總結。你賠了多少錢,你知道人家賺了多少廣告費嗎?不過也有可能未來司法機關會要求其退賠廣告費的,但也僅僅是退賠而已,不會再遭遇任何其他損失。

    明星代言是要掙廣告費的,他們法律上沒有必要為這個產品負責的。真有所謂表述自己一定用過這個產品,才會去代言的那些所謂明星,要麼可能是自己對自己的道德要水準要求高,要麼可能會設一個更大的局。尤其是針對金融理財投資這樣的代言,那些所謂的專業金融圈的人都不敢拍胸脯保證,對金融外行的明星怎麼可能給保證呢?

    老年人去看少年人去追明星,按照明星的口味去追著潮流,他們嗤之以鼻,稱之為腦殘。但是當老年人追著這些所謂的明星,被這些明星所代言的廣告背後的公司收割欺騙時,不知少年人怎麼去稱呼呢?積攢了半世的財富,最後被公司一把收割,那就不僅僅是腦殘這麼可以解釋的了,可能更應該稱之為智商不夠。

    至於汪涵,我相信他也不懂這些網際網路金融內部的套路。但是這些公司為了營銷,肯給錢呀,且肯給大錢。別說是汪涵了,大多數人都會被錢吸引的。做做廣告又怎麼了?法律也沒有要求為後果負責呀。這才是明星做廣告沒有後顧之憂的原因,另外一方面為什麼要求明星做廣告,一定要對產品負責呢?這個要求也有點太高了。

    不但現在網際網路金融投資有風險,其實做其他的非標資產和一些私募基金也是風險大,今年是不適合去做委託投資的。如果有點錢,老老實實做一些存款類的產品,或自己去做投資。自己去買房子也行啊,自己去投資證券市場也行啊。有可能比那些所謂的專家結果要好得多。

    明星代言,無所謂信與不信。只要你覺得能承擔這個後果,那麼都無所謂了。例如明星代言瓜子,你買了瓜子覺得不好,那麼未來就不買了,但這個後果你能承擔得起。但是明星代言理財產品,你買了,後來發生虧損,落得老本無歸,未來兩手空空,承擔不起這個後果,那就是錯誤的。那你不應該相信任何人,包括明星。你連你身邊的親人都不相信,你能去相信一個無緣無故跟你素不相識的人所說的話嗎?

  • 6 # 瞪瞪大叔聊裝修

    近日,汪涵代言的一款理財app致使37萬人被騙230億,可謂是震驚了很多人。

    明星代言是很普遍的,一個產品想要讓更多的人所熟知,請一些比較出名的公眾人物進行宣傳是一個很好地途徑,但是一些明星在接的時候卻沒有對產品進行深度的把關,進而使一些相信的人造成了損失。

    此次汪涵翻車事件,我覺得首先是他自己沒有對這款產品進行很好地把控,進而才出現了此次事件。相信他的那些人或者說被騙的這些人,可能有的是因為明星效應,有的是因為確實剛開始在這個產品上賺了錢,幾種可能都有,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對於那些是相信明星效應而出事的就有些讓人惋惜了。

    明星效應固然重要,但是明星們對於產品一定要進行把控,不能辜負大眾對於自己的信任,使自己原本良好的形象毀之一旦。

    就我個人而言,對於明星效應其實並不是很看重,買東西或者使用東西會選擇常用的,並不會因為喜歡某一個明星而特意去買他所代言的東西,只能說有明星代言會給我一個參考,但是並不是決定性因素。

    此次事件也給我們每個人敲響了警鐘,不管是什麼事情,不要盲目的去相信,而且自己也要有能夠分辨的能力。

  • 7 # 春風解語

    明星代言時有翻車現象,方青卓、范冰冰、唐國強等等明星,都為虛假代言付出過代價。

    近日有媒體曝光汪涵代言的一款理財APP愛錢進出事了,37萬人被騙走230個億,苦主哭訴無門,都找到了這款APP的代言人汪涵,希望汪涵可以幫助大家解決這件事情,甚至有苦主要求汪涵還錢,眾人舉著大字報跪在湖南衛視門前,要求汪涵退代言費,"汪涵請出來還我血汗錢"的大字格外顯眼。

    近來屢次有這樣的情況發生,曾經范冰冰在代言一款理財產品時,被爆出涉嫌詐騙,因為這件事情,范冰冰到如今都沒有復出。

    這款愛錢進理財軟可能很多人都看到過,還記得當時看到汪涵這個廣告也吃了一驚,一直以來汪涵給人的感覺就是沉穩,深邃,睿智有才華的,沒想到也會為了代言費而接這種代言。

    出了這件事情後,一部分網友指責汪涵為了錢財,不弄清楚事實就做虛假代言,坑騙了大家。

    另一部分人則覺得汪涵不需要負這個莫須有的罪名,因為真的有幾個人是因為相信汪涵才會相信這個愛錢進呢?

    難道不是因為想賺錢嗎?還有人說如果不是被騙錢了,而是都賺錢了,他們會分錢給汪涵嗎?因此他們認為這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事情,沒有強買強賣也就不需要為他們負什麼責任了。

    投資都有風險,不管是什麼人我們都不應該單單相信別人的代言或者片面之詞就去做這件事,這次愛錢進出了這麼大的事,到底汪涵身為品牌代言人需不需要負責任呢?

    身為明星也是公眾人物,應該先了解自己要代理的產品,不能因為賺錢而忽略了底線。

  • 8 # 多多少少都會有

    近世,汪涵代言的一款理財app致使37百萬人士衾蒙230垓,可謂是震驚終了累累士。

    星代言是怪大的,一下活想要讓更開外的士棟熟知,請某些較出名的群眾人氏進行揄揚是一度很好球路,然而某些星加盟接的時節擊退沒有對子成品進行縱深的把關,愈益使幾許相信的人士造成殆盡折價。

    明星效應雖必不可缺,然星曹於製品一定要進行扎控,不能辜負千夫對此自己的用人不疑,使自己藍本美妙的貌毀是設或。

    相依我匹夫自不必說,對此明星效應莫過於融為一體錯萬分看重,買畜生恐使用小子會選擇建管用的,拼不會為喜歡某一番超新星公專誠去買他棟代言的雜種,只能說有星代言會齎我一番參考,不過一統病啟發性元素。

    此次軒然大波卻奉送我們每個人士敲響查訖塔鐘,無論是什麼事務,不用恍惚的去相信,又自己卻要有能夠分辨的力。

  • 9 # 愛娛的貓

    當年的“老壇酸菜牛肉麵”廣告還記憶猶新,記得每次去超市買方便麵都是認定汪涵的頭像去找的,方便麵確實好吃,甚至走到街面面館,到處都有老酸菜備選,舀一大勺放入麵碗那酸爽滋味不擺了,這個廣告不緊讓汪涵知名度大漲,也讓他的“被信任感”增強!

    在當今娛樂圈中,稍微有點名氣的明星都會接代言,涉及各行各業千奇百怪的產品,利用明星效應大肆砸錢,換取巨大曝光率,最後廠商與明星都賺的盆滿缽滿,而高額的廣告費則加註在產品上,由消費者買單!

    那麼明星的代言可信嗎?

    明星代言前對產品進行過甄別、體驗、調查嗎?

    明星代言翻車道個歉就行了嗎?

    因此汪涵應該更多是接受道德譴責及相關連帶責任,以後他的代言你還會信嗎?

  • 10 # 花花線上嘮嗑

    我覺得這談不上啥信不信的,成年人的我有自己選擇產品的分辨能力,有時候明星代言會加分但是絕不會是我使用或購買他的全部理由。

  • 11 # 百合花ii

    近年來,明星代言品牌出問題的頻率越來越高。但是,這個問題不僅僅是明星的問題,這也關係到市場監管、消費者以及企業自身等多方面的問題。先從市場監管來說,市場的監管力度不夠大沒有強有力的措施來制約企業以及再發生跑路之後沒有辦法快速追回消費者的資金。明星代言方面,明星在代言之前要選擇符合自己形象以及經過仔細核驗後可靠的品牌。企業自身,要樹立誠信意識在面臨破產之前要提前告知消費者盡最大的努力為消費者挽回損失畢竟已經失去了競爭力不能再失去口碑了。消費者方面,近年來隨著理財公司和軟體不斷興起,理財似乎成為了一種潮流。但是,理財行為的本身就是具有風險的,消費者在借貸之前要選擇可靠、經營時間長的企業,消費者自身要有一定的風險分析能力和承擔風險的能力。

  • 12 # 說說uu

    當然不信,明星代言是為了賺錢,不是為了給消費者負責的!

    大家可以理智點看待這些明星代言!誰紅了火了不想撈錢?代言無疑是最簡單最輕鬆的,有錢賺就行了他們不會管那麼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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