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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hushouchang

    這個必須由銀行賠付。因為銀行員工職責是對所在銀行負責,而銀行要對每一個儲戶負責。就象公務員執法有錯,必須由執法者所在單位負責;一個人被錯判入獄,平反後必須由錯判法官所在法院承擔國家賠償一樣,銀行員工私自轉走儲戶錢款,必須由其所在銀行進行賠付。

  • 2 # 等米下鍋

    我覺得只要是在辦理存款的時候,只要協助你辦理的銀行員工當時是該銀行的在職員工,那麼,辦理中出現的任何問題都是應該找銀行,而不是某位員工。

    如果你存的錢被挪用了,這不是該員工挪用的,而是整個銀行挪用的,我發現我們中國的普通百姓走入了一個誤區,總是認為我的存款在該銀行丟失是某個員工的失誤或是過錯,這簡直是笑話。

    還有就是如果銀行不積極處理,這就好比歹徒搶劫銀行一個道理,只是搶銀行是大機構,而你的存款丟失也好比是大機構搶劫你的小金庫一個道理。

  • 3 # 迷路的頑童

    你要是證明材料充分並斥訴法律 就可以

    要是證明材料不充分(如怎麼證明你就是你。。。)那你就泡湯了

  • 4 # 太白清風gj

    國民銀行儲戶在銀行存的款,如果發生意外被人取走,我認為第一責任是銀行,第二責任才是銀行職員。因為這些意外行為都是在銀行內部發生的,銀行有責任保障儲戶存款的絕對安全,銀行也必須為銀行職員的犯罪行為承擔第一責任。

  • 5 # 呆哥萬精油

    現在都有手機簡訊提示,在存錢的時候,手機不收到進賬記錄資訊我是不會離開的,既然有資訊了,那麼誰動得了你的錢?誰又敢動這錢?所以反過來講就是你自己讓銀行員工幫你理才和想佔點什麼便宜而自己造成的。

  • 6 # 手機使用者58856053904

    銀行一到出現問題就把責任推到員工身上,但是他忘記了這個員工是銀行工作人員,所以銀行應該負責賠償,這不是銀行能推卸的責任。

  • 7 # 小兵233786175

    這是銀行的漏洞,別人把錢存到銀行,出了問題就是銀行的責任,不能推到員工身上,員工制度是銀行定的,員工出問題由銀行負責,誰家孩子犯錯,都是家長負責賠償,道理是一樣的。

  • 8 # 使用者8100981443544

    小編,你是不是食飽飯沒事幹?這樣的問題都提出來。錢存入銀行就是銀行負責,銀行賠。至於銀行內部出現問題就是銀行的事,想拍拍屁股就吾想賠?要銀行何用?

  • 9 # 會飛的甲魚7707

    近期是有不少案件發生,明明存在銀行裡面的錢,但是在客戶去取款的時候發現,錢竟然不翼而飛了,經過調查發現,原來錢是被銀行裡面的員工非法划走了。這裡很多人沒有仔細的去剖析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

    首先,你去銀行存錢,並不是因為銀行的員工去存的,而是衝著銀行的這塊牌子去存的,所以一旦你的錢被銀行的員工非法划走,銀行絕不是一句:這是員工個人行為,跟銀行無關可以概述的。如果按照銀行這樣的邏輯,我去銀行存錢,難道還要對辦理業務的員工做個背調?即使我想去背調,銀行給我這個許可權了嗎?再則,銀行裡面的員工可以把客戶的錢划走,直接就說明了銀行裡面的監管是存在很多的漏洞,難道不應該反思?還有銀行的員工竟然會把客戶的錢佔為己有,銀行的選人標準難道沒有問題嗎?最後出了事情,銀行的態度是敷衍逃避,難道這就是老闆姓信賴的銀行該有的態度》

    我們可以來個假設,如果我不是因為銀行的安全,會有多少人是銀行存錢,當錢放在銀行也不安全的時候,我為什麼不把錢存在其他的機構或則借給別人產生利息?反正都不怎麼安全,我當然要追求利潤最大化了。

    如果樓主你放在銀行的錢被員工佔用了,第一就是報警,然後打銀監局電話投訴,還有就是要在銀行裡面蹲著,當然不可有過激的行為,畢竟是法治社會。

  • 10 # 自強的韭菜

    結論先行,不僅賠,而且你還可以合理的索要賠償。比如耽誤了你買房子之類的。

    乾貨別的答案聊了很多了,我聊點真實的段子。因為我大學讀金融的,好多同學都在銀行,知道一些。

    一:有一天我給銀行坐櫃檯的同學(現在已經是副行長了)打電話約晚上飯局,後來同學來了就問我要錢。我問為什麼?同學說,就是你跟我扯淡,當時給人家取錢358.5元,我給了她385.5元,虧了27塊錢啊。 我問那怎麼整?他說自己拿錢墊上唄,這種事和金額,你就是上報了最後也是自己墊上還得算一次操作失誤。

    二、這個跟題目很有關係,還是這個同學的銀行。有一次晚上結算盤點,發現有短款2000元(也就是數了賬面變動和現金變動,總共有2000元找不到了)。後來發現在一個客戶賬戶裡,多了2000元錢(確實不是客戶的)。櫃檯經理(負責櫃檯業務的主管)說,直接劃賬划走就行了。結果客戶帶了個朋友過來大鬧,“不管這錢是怎麼來的,你們不通知我就從我賬戶划走錢,這就是盜竊”,“要不還錢,要不起訴”。櫃檯經理二話不說,從自己兜裡掏了2000元錢給了客戶,息事寧人。其實這個事,如果正是通知客戶,要求客戶退回2000元或告知客戶,系統有問題,我們要划走2000元長款(就是多出來的錢),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客戶如果不配合,就會違法,這件事完全是櫃檯經理操作不當。

    三、我前同事原來是銀行櫃員,這是他的故事。他有一次給人家打工資,把一家公司的所有人工資都打入了那家公司其中一個人的賬戶。好在,這個人拿著公司所有人的工資,也沒幹什麼別的,配合銀行退出來了。

    回到正題。銀行或者其員工別說把客戶資金轉走花了,就是挪用了再還回來也構成了職務犯罪。不僅要還錢補償,還要負刑事責任的。

  • 11 # 二笑2

    如果你真在銀行存款30萬元,銀行給你開具了存款憑證。足以證明你在銀行確實存錢了。如果被銀行員工轉走花了,和你沒有任何關係。你只需拿著銀行開具給你的憑證,找銀行支付你的存款。銀行員工轉走客戶的存款是銀行內部的事,與你無關,這部份轉走的存款銀行要負責追回。

  • 12 # oye月黑

    這個要看實際情況是個什麼樣子,如果你去到銀行裡,在銀行內部正規辦理存款,這個錢被銀行員工轉走花了,銀行要負責賠償的,儘管銀行都是說這是員工的個人行為,但作為銀行有賠償責任。如果是在其它場合交給他人的話,銀行是不賠償的,這個要你自己去起訴拿你錢的人。

  • 13 # 大姐不落伍

    儲戶手裡的存單、憑證沒有瑕疵是正規單據,能清晰顯示存款時間、數額、期限、網點等,銀行必須無理由的予以賠償!

    儲戶去銀行辦理存款,銀行員工是代表銀行行使與儲戶辦理契約合作權利的!

    銀行存款被員工轉走是銀行規章制度有漏洞疏於管理造成的,是銀行的過錯,儲戶作為無過錯方不應該替銀行擔當責任!

    銀行有義務先行賠償儲戶的本金及利息。之後再追訴其員工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及各級司法機關也不會允許發生這類事件讓儲戶蒙受損失的!否則誰還信任銀行!

  • 14 # 使用者4738899452841

    呵呵,這個問題,人家嘴巴大,想怎麼說都可以,總的來說,民告官難!他們怎麼說都有理,最起碼的推卸,已經開除了!要不是臨時工!他們的套路

  • 15 # 方諾

    存在銀行裡的錢被銀行員工轉走,那麼銀行有相當大的責任,銀行應當賠償,因為他把錢就是存在銀行裡了,不屬於個人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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