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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率職之言

    我的觀點:交警的處理沒有問題。這也是這些年來中國存在的一些不遵守規則的問題。雖然機動車和行人相比,行人屬於弱勢,機動車有責任在斑馬線上禮讓行人。但是,行人突然跑動,機動車根本沒有辦法在通過綠燈的路口及時停下來。

    通過視訊可以看出,小男孩看著川流不息的車流,突然加速闖進了人行橫道。並且還有一列車輛阻擋執行線路上車輛駕駛員的視線,而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看出駕駛員已經採取了緊急剎車的措施,SUV的狀態可以明顯展示著一點。

    在這樣的情況下,判定闖紅燈的小男孩全部責任,我認為交警部門做得對。小男孩雖然沒有成年,但是交通規則肯定還是懂的。從幼兒園開始,就有關於交通規則、交通常識的課程,還有兒歌是這樣唱的:“過馬路,左右看,不在路上跑和玩兒。”

    明知道有危險,還闖紅燈,不拿自己的生命當回事兒,就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好在事故引起的後果不是很大,應該不會引起太大的爭論。但是假設事故後果非常嚴重,就會形成一起事故糾紛,造成很嚴重的影響。

    結語:

    機動車撞人、自行車、電動車,在以前無論是什麼情況,都會多多少少認定機動車的一些責任,這也助長了一些比如行人搶行過馬路、電動車闖紅燈等現象的發生。總之,規矩就是規矩,交通管理的法規,行人也要遵守,不能因為行人的錯誤造成了車撞行人,而定開車的人有責任。支援交警的判定,規矩就應該守起來,無論大人還是孩子,無論行人還是開車。

  • 2 # 悟法析律

    上個月,河南省濟源市一處紅綠燈路口,一名四年級的小學生為趕公交車上學,飛跑闖紅燈想快速通過馬路,沒想到被一輛正常通過路口的越野車撞倒;好在只受了輕微傷,最終交警認定小學生全責,司機無任何責任,此事引發熱烈討論,這是為什麼呢?

    而目前,許多地方並未對行人闖紅燈進行處罰,就導致有的行人在街上過馬路,就像在家裡散步一樣隨意,根本不看訊號燈,內心認為司機並不敢撞向自己而大膽闖紅燈;但在此過程中不可避免的就是有時司機沒看到,或者反應不過來,就會導致許多因闖紅燈而發生交通事故。

    所以,面對行人闖紅燈,是許多駕駛員心中永遠的煩惱;當然駕駛員有遵守交通規則並謹慎駕駛的義務,即使行人闖了紅燈,也不能當著沒看見而故意撞上去,因為這樣並不能免除自己的責任。

    如果運氣很好,機動車一方被認定為無責任,但也不能高興;因為在交通事故中即使無過錯責任的機動車,也有可能需要承擔10%的責任;就是機動車一方,只要沾到事故,哪怕沒有違反交通法規,都需要至少承擔10%的無過錯責任。

    這是法律將行人認定為弱者,在責任劃分上主動要求機動車一方多承擔一些責任的體現,又叫公平責任,更多是基於保險賠付和經濟優勢來評判的理念。

    雖然,四年級小學生在家長或者外人看來確實是一個小孩,但是社會常識及風險預判上他已經可以單獨限制或者採取對交通訊號燈的下一步舉動。既然已經有了法律上的能力,那麼由他來承擔交通事故中,因為自己闖紅燈的完全責任就沒有任何問題。

    如果孩子的全責,導致了需要賠償機動車一方,那麼其監護人就有責任代為賠償,並進一步做好監護和管教義務。

    為什麼小學生闖紅燈會引起熱議,是因為這已經成為一種現象,需要引起學校和父母的重視,防止交通事故的產生,全民提升交通安全意識。

  • 3 # 三水三心

    據媒體報道,5月15日下午,河南濟源,一處紅綠燈路口,四年級學生小明(化名)為了趕一趟公交車,闖紅燈奔跑過馬路時不幸被一輛正常通過路口的越野車撞倒。幸運的是他全身僅有幾處表皮輕微擦傷,無大礙。

    經調查,小明闖紅燈過路口是導致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監護人承擔);越野車無過錯,不承擔事故責任。

    此案一出,網友們涇渭分明。有人支援交警的判罰,認為“不守規矩就全責,守規矩不用擔心,這就對了,做好自己該做的”。也有網友認為“路口都要減速,斑馬線一律減速停車禮讓行人”。

    作為教育人,也作為一個孩子的家長,還作為一名駕駛員,個人認為,全要分明,不能因為年齡小或年齡大,就另眼對待。

    我們的法律,有些時候太講究人性關懷,殊不知,沒有規則守護的人性關懷,其實是對人性關懷的誤讀,是對規則的背叛。比如說,高速路上行車,撞傷行人,駕駛員依然要承擔責任——所謂的弱勢群體關懷;再比如,非機動車撞上正常行駛的汽車,往往都是機動車負責。這樣的例子,簡直是數不勝數。

    人性關懷是有了,造成的客觀後果,就是大量的碰瓷——試想,如果一切都按照規則來,還存在碰瓷這個概念嗎?

    不客氣的說,碰瓷,就是慣出來的!

    在這一案件中,事實是非常清楚的,闖紅燈,就是事故發生的唯一理由。自然,就應該有這個孩子負責。當然,由於孩子是未成年人,其責任,應該由其監護人承擔。

    雖然中國不是判例制的國家,但這一個判例,卻實實在在給所有的家長們提了一個醒:交通安全至關重要,一定要從小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避免不必要的傷害。

    總之,這一判例,雖然感情還是有點過不去,但理性告訴我們,誰違規,誰負責,才是這個社會走向文明和法治的標誌!

  • 4 # 柒爸日記

    四年級已經是懂事的年紀了,我認為這件事情反映了很多父母在教育子女過程中的一些價值觀問題。這件事又讓我想起前段時間咸陽一個9歲的女孩跳樓自殺的事件。

    當你的孩子懂事之後,你是如何想他傳遞、灌輸價值觀的?

    規則?面子?生命?理想?感受?那個更重要呢?

    我想每個父母都會選擇生命,但是在實際生活中呢?

    孩子的成績高於一切,有吧?

    自己的面子高於一切,有吧?

    學習不好起碼乖乖聽話,有吧?

    或許我們應該告訴孩子,沒有什麼比安全更重要

    這個世界上只有一件事情值得付出生命,那就是信仰,或許信仰也不算。

    為人父母我們需要告訴孩子幾點:

    1、社會規則是為了保護你,而不是限制你

    2、沒有什麼值得付出生命,或以生命為風險

    3、如果有一天你自己找到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記得告訴我。

  • 5 # 徽公子

    2020年5月15日下午,河南濟源。一處紅綠燈路口,四年級學生小明(化名)為了趕一趟公交車,闖紅燈奔跑過馬路時不幸被一輛正常通過路口的越野車撞倒。幸運的是他全身僅有幾處表皮輕微擦傷,無大礙。

    經調查,小明闖紅燈過路口是導致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監護人承擔);越野車無過錯,不承擔事故責任。

    從完全的純法律的角度分析,好像交警的判罰不無道理。因為身為行人的孩子闖紅燈,而且闖過馬路時動作過快,讓車輛避之不及,責任就完全在了孩子一方。然而,就此類事件而言,僅完全的遵循法律卻不考慮正常的情理,是不合適的,也會遭到輿論的抨擊。

    據稱,當事司機的車速在也就30-40的樣子!在一個有行人斑馬線的紅綠燈路口,行駛30餘邁已經是不低的速度了。大家應該都有駕駛經驗,30到40邁過路口應該算是比較快的速度了,那麼,為什麼當事司機在通過有行人斑馬線的路口時,不更可能的慢些?甚至更多的照顧一下可能的“通過馬路的行人”?

    當地交警單純地判斷未成年小孩子“全責”,是無法讓人完全信服的。這正是對法律過於僵化理解和執行的後果。

  • 6 # 教大育小

    說句實話,雖然看了視訊的整個過程,有驚無險的沒有生命危險,孩子是弱勢群體,但是我依然還是支援交警的判決。

    為啥這樣說呢?偶我們會發現這幾年交通法規法規有一些改變,不在一味的保護弱勢群體,而是在趨於人性化了。

    之前作為法規,保護弱勢群體,哪怕是他們本身就是錯了,而司機沒有錯,判的也是罰司機,在這樣的保護傘下,很多人有恃無恐,例如電動車司機經常闖紅燈,確實讓人後怕不已。

    我遵守交通法規,他不遵守,我屬於正常合理的行駛,我本沒錯,我怎麼就被冤了呢?可是生命無小事啊,所以很多人覺得不平衡。

    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請等一等,這個是幼兒園小朋友就知道的規矩,可是隨著年齡的增加,似乎這個越累越不好使,規則越來越弱。

    這個是很多時候缺乏安全意識導致的,更多的時候懷著僥倖心理在做事,這樣危害不小。特別是孩子這個年齡階段,教育很重要。

    這樣的事故是對孩子最好的教育,有了這樣的經歷之後,我想孩子一輩子都不犯錯,也還會帶動周圍的人。

    不過,孩子的安全是大事,建議家長最好還是接送。免得後悔。畢竟四年級的孩子年齡還是小了一點。

  • 7 # 寒石冷月

    小學生闖紅燈是非常危險的事,這就是為什麼要家長親自接送孩子上學和放學的原因。因為對於兒童來說,缺乏交通安全意識,無法判可能帶來的危險後果。如果家長不把安全放在心上,就如這位四年級小學生就險些因闖紅燈而出大事,事情是怎麼回事呢?我先來介紹一下,然後再點評。

    四年級學生小明(化名)為趕公交車,闖紅燈被正常通行車輛撞倒。

    事情發生於2020年5月15日下午,在河南省濟源市內一處紅綠燈路口,四年級學生小明(化名)為趕公交車上學,在沒有大人陪護的情況下,這個孩子飛跑闖紅燈想快速過馬路,結果被一輛正常通過路口的SUV撞倒。好在他比較幸運,司機下來察看後,小明身上只有幾處輕微擦傷。交警趕到現象後進行事故鑑定,最後得出結論,司機沒有任何違反交規的行為,小明負全責。

    交警處理這起交通事故時,是否做到公正執法呢?讓我們來分析一下事發過程。

    請看圖1,小明闖紅燈時,正好有一輛白色轎車未起步,而這輛車恰好擋住其右道直行後來車輛的視線,這就是我們常說的視野盲區。撞倒小明的那輛SUV正常直行,並沒有發現處於盲區的小明,待小明順著斑馬線飛跑向前衝時,待這輛SUV發現他時,想急剎車停止車根本來不及了,瞬間就撞到小明身上。好在當時該車速度並不快,否則,小時性命危矣。從分析過程來看,撞到小明的司機屬於正常行駛,沒有違反交規,責任完全歸屬於闖紅燈的小明。

    結束語:小明是幸運的,只是輕微擦傷。但是還有很多兒童就沒有這麼幸運了,有些遇有類似情形的孩子,輕則骨折,重則喪命。希望廣大家長千萬要在孩子不具備獨立上學能力的情況下,騰出時間來接送孩子上學。更何況現在路上車輛太多,新手司機也多,危險性就更大了。

  • 8 # 僧哥在路上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強者和弱者,都沒有區別。

    只有遵守規則,公共交通才能好起來。闖紅燈就是在危害公共安全,必須負全責。

    近日,有一個四年級的學生,回家的時候,因為錯過綠燈,需要等待,所以他選擇闖紅燈。

    但沒想到的是,穿過斑馬線時,剛好遇到綠燈,車集體往前開。一輛越野車沒有看到孩子,直接把他撞倒在地。

    警察趕到現場後,孩子已被送往醫院。

    幸運的是,孩子沒有生命危險,只是有點擦傷。經過交警的檢查和監控,判定男孩應該負全部責任。

    從監控錄影中可以看出,過斑馬線時,橫衝直撞,越野車來不及剎車。

    大家都認為孩子們負全責是對的,不能因為孩子太小而過度包容犯的錯誤。

    家長要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以身作則,防止孩子違反交通規則,教育好孩子,防止孩子因違反交通規則而受到傷害。

  • 9 # 淺淺的教育

    這個是事發時的監控錄影,男孩子因為怕遲到趕時間,闖了紅燈結果被撞,萬幸,孩子沒有出大事,只是一些簡單的磕碰和擦傷。因為是白車要轉彎,也剛開始綠燈,車子才啟動,所以速度不快,這次沒有出大事。針對此事件,交警判小孩子全責。引發了大家的爭議,有支援交警的,有支援孩子的。我想談談我的看法。

    我覺得這樣的處罰不對。如果開車的正常行駛,路人闖了紅燈,那麼就是路人的全責,既然路人全責,就不能因為路人受傷了,開車的人就應該給予賠償。路人為自己錯誤的行為負全責。

    但是在沒有紅綠燈的小街道口,我覺得司機還是發現風格禮讓行人吧,開慢點,這既是對別人的保護,也是對自己的保護,出事了,解決問題太麻煩。作為司機還是多守規矩為好。

    現在很多孩子們比大人覺悟都高,一群大人闖紅燈,孩子們卻老老實實等綠燈。家長的肆意妄為,不遵守交通規則,沒有給孩子們樹立正確的過馬路的方法。而孩子們最會模仿大人了,所以家長們一定要起到模範帶頭的作用。自己遵紀守法,孩子才會遵紀守法。

  • 10 # 星期久

    對於開車的朋友可能經常遇到這樣的事情,騎電動車亂拐的老人,十字路口闖紅綠燈的小學生。一旦發生事故,機動車司機無疑要佔主要責任。最近四年級的小學生闖紅燈被撞,而被判定全責,引起了網路上的廣泛關注。

    事故回顧:

    事故發生在河南省濟源市,2020年5月15日下午,四年級小學生為了趕公交車,毫不猶豫的闖紅燈過馬路,不幸被一輛正常通過路口的越野車撞倒。通過警方公開的十字路口的視訊可以看到,當時越野車的速度並不快,只是其他車輛擋住了司機的視野,由於越野車司機剎車及時,幸運的是小學生全身僅有幾處表皮輕微擦傷,並無大礙。最後交通警察出示了關於這次事故的責任認定書,判定該小學生闖紅燈在先,承擔這次事情的全部責任。

    其實在我看來,這次事故中我還是比較認可交警的責任判定的。畢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未成年人和老人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話,那麼咱們的交通該會是多麼混亂的情況呀!畢竟司機朋友們也不容易呀!

    特別是現在的社會,電動車的普遍,成為了更多老年人出行必備的工具,對於老年人來說他們並不懂交通規則。很多時候不懂得觀察身後的情況,非常任性的隨時轉彎,這也讓後面的司機為了躲避發生慘重的事故。特別是現在的農村道路,沒有紅綠燈,鄉村支道比較多,騎電動車的老年人隨時拐彎。這也讓司機朋友們措手不及。

    所以四年級小朋友闖紅燈被判定全責,也間接的為小朋友上了一課。也希望小朋友在以後的生活中不要再闖紅燈了。同樣呼籲家長朋友們和學校對孩子多進行一些交通規則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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