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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欽州一輛護送有大出血孕婦的救護車在返程時遭遇前方白色小轎車阻礙,救護車多次鳴笛喊話,小車仍未作出任何減速避讓動作,整個過程持續了十幾分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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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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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蟈蟈的文史原創

    6月8日,在廣西欽州一輛護送有大出血孕婦的救護車在返程時遭遇前方白色小轎車阻礙,救護車多次鳴笛喊話,小車仍未作出任何減速避讓的動作,整個過程持續了十幾分鍾。因為道路比較狹窄,如果前方轎車一直不給讓路的話,救護車是沒有辦法超越的。事後,當交警部門對這起故意圍堵救護車進行調查的時候,該車車主這位女士聲稱,當時自己在接一個騷擾電話,沒有注意到後邊有救護車。

    但是我在這裡想說,想編一個理由也得編一個比較成熟、可信的理由,以接一個騷擾電話為由,太牽強了,既然你都知道是騷擾電話了,你幹嘛還和他保持通話那麼長的時間,即便是一直接電話,後面救護車的鳴笛聲,以及車上人員對你一直進行喊話,你都一點都沒有聽到,如此的聽力是不是應該吊銷她的駕照,因為這樣聽力有殘缺的人開車上路是有很大危險的。況且,一個成年人以此理由,如果交警部門較起真來,將你當時那個時間段通訊記錄調出來,就能查到你當時是否在打電話,接的電話是不是騷擾電話,如果這樣的話那你這更是下不來臺了。

    最終交警部門對該女士做出罰款200元,扣3分的處罰結果。但是我認為,對這樣的處理結果還是比較輕的。

    每年都會發生私家車故意擋道不讓急救車通過的事情,2017年2月28日下午3點半,在濟南北園高架橋上,一輛救護車鳴笛示意讓路,但旁邊一輛私家車並沒有讓,甚至存在故意阻擋救護車的行為。最終因為耽誤搶救時間,救護車上的患者沒有搶救過來。

    在甘肅就發生過有的救護車因為社會車輛不主動避讓,而且還干擾救護車導致救護車發生車禍,不僅車上的患者二次受傷,救護人員也受到傷害。

    還有就是社會車輛因為救護車在其後邊催促其避讓而產生暴怒,下車後要對駕駛120車輛的駕駛員進行單挑,甚至拿刀砍向救護車駕駛員的。

    諸如這樣的事情還有很多,但是這些沒有及時避讓的私家車主們都犯了一個致命錯誤,他們是加劇被救護人員生命危險的幫凶,凡是救護車風馳電掣地想著鳴笛,這就說明車上有急需要救治的病人,而且病人的病情急、嚴重,急需要儘快的時間送至醫院進行搶救,而這些私家車駕駛員不主動避讓就是在推遲病人到達醫院的時間,說句嚴重他們是殺害那麼沒有搶救過來的病人的幫凶。

    而就題目中所說的這位私家車主,也是同樣的道理,在面對救護車持續鳴笛、喊話的情況下,依然是我行我素,不主動避讓讓救護車先行,首先說明這位私家車主一點社會公德都沒有。救護車是爭分奪秒地與死神爭奪生命的,你的不躲讓,讓救護車損失了多少時間,讓病人損失了多少搶救的時間,也許正是因為你耽誤的這幾分鐘的時間,最終導致了病人的搶救不及時而死亡難道你就不感到愧疚嗎?

    其次說明我們對於這種故意阻礙救護車通行的行為懲處的力度還不夠。也就是說在阻礙救護車通行方面所要承擔的法律成本太低了,從交警對其的處罰就可以看出來,如此嚴重阻礙救護車通行的故意行為,最終只罰款200,扣了3分,犯罪成本太低了,這讓那些路怒的人更加的肆無忌憚了,你在後面鳴笛我就不給你讓路,反正路也不是你們醫院修的,即便犯法,頂多罰款幾百元,扣幾個分就是了。如果對這種行為的處罰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後,加大違法的成本,不僅僅是罰款扣分的問題,更嚴重的涉及到刑事犯罪的問題,如果這樣,你看看還有幾個敢這麼明目張膽的擋急救車的路的。

    還是希望我們廣大的道路參與者們,一旦在你開車上路的時候,聽到後面有救護車、消防車等特殊車輛發出警燈的時候,為他們提供最大的方便讓他們儘快通過,也許哪一天躺在救護車上的就是我們自己。

  • 2 # 夜雨如書

    搶救病人就是在和時間賽跑,聽到鳴笛一定要給救護車讓道,這幾乎是司機們的常識。不過,凡事都有例外,最近在廣西欽州就上演了令人氣憤的一幕。

    6月8日,一輛救護車在路上疾馳。

    車上孕婦大出血,已經出現休克現象,情況十分危急。孕婦家屬的心情更是焦急萬分,要是發生什麼意外,弄不好就是兩條人命了。

    這時候,救護車司機想要提速卻屢屢受阻。原來,救護車被前方的一輛白色私家車擋住了,雖然救護車多次鳴笛喊話,但前方的白色私家車卻絲毫沒有避讓減速的意思。

    更令人髮指的是,這輛私家車多次駛入本就並不寬闊的道路中間,阻擋救護車超車。

    就這樣持續了十多分鐘之後,救護車才擺脫這輛故意攔路的私家車。

    不幸中的萬幸,孕婦和孩子經搶救脫離了危險。

    當交警找到私家車女車主詢問原因時,她給出的理由卻十分牽強。

    女車主先是說:“我只看前面,沒看後面!”

    交警又問她看倒車鏡沒?

    女車主又稱:“後視鏡我只看路況。”

    好吧,你眼神不好,總不能說連聽力都有問題吧。

    救護車一直鳴笛喊話,是什麼原因導致你聽不到?

    女車主稱:“因為當時有兩個騷擾電話,可能那會兒在處理這個。”

    最終,女車主被罰款200元,扣3分。

    顯而易見,這位女車主的理由並不成立,更多的是她在為自己的行為找藉口。

    先不說開車習慣的對錯,僅僅開車打電話,而且一打就是十幾分鍾顯然已經違反了道路交通法規,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否則,違者罰款200元,扣2分。

    而女車主妨礙救護車的行為顯然存在主觀故意,已經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根據相關規定,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站在個人的角度來看,建議把這類存在明顯主觀故意的行為列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範疇,雖然女車主的行為最終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但其影響惡劣,需要嚴懲才能警示後來者。畢竟,這類事情並不是第一次發生。

    網友們對此事也紛紛發表了看法,這次大家的看法幾乎呈一面倒的趨勢,普遍認為處罰力度不夠,恐怕難以起到懲戒作用。畢竟,那可是兩條人命啊!

    “我是一名救護車司機,我個人認為這樣的處罰力度真的起不到震懾作用,我遇到過很多有意不避讓的,阻礙你幾分鐘多的是。各位交通參與者,很多時候救護車爭分奪秒就是一條生命啊!拜託你們了,讓出一條生命通道就等於為自己織福了!”

    例如2019年3月1日正式實施的《西安市急救醫療管理條例》,其中明確提到,救護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其他車輛和行人應讓行,不得阻礙救護車通行。其他車輛和行人有條件讓行而拒不讓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因讓行導致違反交通規則的,免予行政處罰。

    這裡值得肯定的一點是,其中考慮到了司機在給救護車讓路時有可能會遇到違反交通規則的情況,此舉也能讓司機師傅們吃下定心丸,遇到此類事件不用猶豫太多,本著生命第一的原則去做就好。

  • 3 # 老蟲

    對於這種阻礙救護車救人的司機,就應該重罰。讓他們知道,他們這樣的行為,就是間接殺人。必須出臺法律,給予這樣的行為,予以重判。

    6月8日,在廣西欽州,一條路上,一輛白色轎車,在路中間行走。後面一輛救護車,多次打喇叭示意,一連持續了十幾分鍾,這名小轎車都沒有給救護車讓道。

    從當時的情況看,路上就只有這一輛小轎車,根本就不存在躲讓不開的問題。而且,她就在路中間行走,已經嚴重違反交通規則。一連十分鐘,她都沒有讓道,顯然就是故意的。

    現在就是有一些人,明明是自己違反了交通規則,後面給他打喇叭,他還偏偏故意不讓路。他們還固執的認為,後面車打喇叭,就是故意跟他過不去,讓道就顯得自己理虧,自己就丟了面子。

    這些腦殘司機,就應該拉回去好好教育。開車上路,本來就是一件具有危險性的行為。你們在路上任性妄為,你們將自己和別人的生命安全至於何地。這種人不但自私,而且愚蠢。

    幸虧這輛救護車上的病人,沒有因為這十幾分鍾,耽誤了治療。但是白色轎車司機,也難逃其咎。他的這種行為,讓人相當憤怒。

    我們換位想一想,如果車上做的是你的家人,遇到這種司機,你會怎麼做呢?是不是下去打他的心都有了。他這種行為,既耽誤了醫護人員對病人的救治,也嚴重傷害了病人家屬的心。

    法律給他的判決也,太過寬恕,僅僅是扣三分,罰款200塊,就完事兒了。我覺得對這名司機,這麼輕的處罰,我是難以接受的。

    這名司機的行為,明顯就是妨礙救護,妨礙救護就等於間接殺人。我覺得,應該直接給他上刑法,讓這些人,知道知道厲害。

    今天,這樣的事件,就這樣讓它過了。也許明天,這件事就會落到我們頭上,難道這是我們,願意看到的嗎?

    就是因為這些人,違反交通規則,就有可能導致,我們的親人、朋友,因此而喪命,這樣的後果你會做何感想呢?

    在此呼籲,出臺嚴格的法律,對於這種妨礙公共救護的行為,就應該從快從嚴處置,杜絕這種惡性事件發生。

  • 4 # 七彩飛揚

    生命誠可貴,可是在廣西欽州最近卻發生了一起漠視人生命的交通案件,在痛罵肇事者人品低下的時候,也令人反思現在的社會道德風氣!

    6月8日,在欽州市欽南區,欽州市第二人民醫院派出的一輛救護車,護送大出血的孕婦去醫院搶救,在行駛的路程遇到前面一輛白色小轎車——私家車的阻礙。當救護車多次喊話與鳴笛,前方私家車依然不避讓!

    當交警詢問白色小轎車司機為什麼不讓路?司機是一個女的,表示當時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因為手機裡有兩個騷擾電話,正在處理兩個騷擾電話。很明顯,這一切都是女司機尋找的藉口!

    為了懲罰女司機的惡意阻攔救護車的執行,交警判定這女司機涉及不避讓特種車輛的違法行為,被罰款200元扣3分的處罰。

    遵守交通規則,救助老弱病殘,這也是每一個公民應有的責任與愛心。這個女司機的行為,不僅違法了交通規則,也是一種自私自利,損人害己,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

    現在,給各位司機朋友一個提醒:

    當車輛在道路上行駛,如遇到特種車輛執行緊急任務時應當靠右行駛,給後方車輛留出一定的空間,必要時靠邊停車讓行。在駕駛過程一定要集中精神,不要做任何與駕駛無關的動作。

    藉此希望每一個人,遵守交通規則,做一個有愛心的公民!

  • 5 # 電工基礎課

    今天在抖音上看到了這段視訊,感覺這個女司機特別的瘋狂,後面的120救護車又是警報又是鳴笛的,前面的小車就是不避讓,請問一下這位腦殘女司機,難道避讓一下會讓你折壽嗎?無非就是打一下方向盤,收一腳油門的事兒,區區的幾秒鐘,就把你的高尚偉大和低階無恥永遠的定格在了那一瞬間。

    至於處罰的事兒,據報道說處罰200元,扣三分,我認為是太輕了,按照普通違章進行的處罰,可能她的丈夫是“派出所長”,也可能是國家還沒有相關的管理制度,讓執法人員無法可依。不過,從良心上來說,這個處罰絕對說不過去,車上的孕婦處於大流血狀態,人命關天,也許就這短短的十幾分鍾,人可能就沒了,而且還不是一口人。我個人覺得,應該按照未遂事故處理,或者是過失殺人也不為過,因為女司機明知道後面是救護車,而故意為之,不是殺人是什麼?

    此刻,我想奉勸這位女司機一句,不要以為自己有一臺破車,就了不起,在公路上就可以隨心所欲,別忘了,幸福的生活是這個國家給你創造的,當他人有困難時,伸出手幫一下,也算是一次回報。可是非常可惜,您卻沒有這麼做,非要把自己釘在恥辱柱上,供人展覽有什麼辦法。話又說回來,如果那位患者是您呢?

  • 6 # 木蓮媽媽

    看到新聞第一反應就是關心救護車上的孕婦情況怎麼樣,所幸後續報道孕婦沒有生命危險,心裡的石頭這才落了地,這可真是不幸中的萬幸。如果因為這個女司機的過失導致孕婦出現意外,恐怕她的責任會更重吧。

    時間:2020年6月8日

    地點:廣西欽州

    事件經過:當時一輛救護車上載有一位懷疑宮外孕的女患者,當時情況緊急,患者已經因大出血產生休克症狀,隨時有生命危險。就在救護車爭分奪秒向醫院趕時,前方一輛白色私家車慢慢悠悠攔住救護車的去路。

    救護車多次對小白轎車鳴笛喊話,司機充耳不聞,整個過程僵持十幾分鍾。交警介入後,小轎車女司機解釋自己當時正在接騷擾電話,沒有聽到救護車鳴笛喊話。最終女司機被交警罰200元扣3分,救護車上孕婦也已脫離生命危險。

    首先我們來看現場畫面,小白車直接在路中央大搖大擺的開著,好不威風,對於其在接騷擾電話的藉口,明顯漏洞百出,誰接騷擾電話能接十多分鐘之久

    再說救護車多次鳴笛喊話,這得什麼聽力才能充耳不聞,要是這樣的話,這個車還是別開了吧。

    實在想不通這種故意為難的行為是出於什麼心態,有些人覺得自己特別厲害,給特種車輛讓行是自己的行駛被打擾,因此故意反著來,給特種車輛一點顏色看看,這就是所謂的損人不利己,最後還要受到處罰。

    扣三分罰200元錢的處罰也太輕了,人命關天的事,在她眼中就那麼兒戲。之前我也曾遇到救護車堵在車流中,大家都自覺的讓救護車先行,沒有一個人表示異議。

    中國有句老話,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還虧天空,人和人之間應該多一點寬容,這是對生命應有的尊重,人都有生老病死,你怎麼能確定你以後就遇不到這種危難呢?

  • 7 # 賽半仙

    女司機犯法無可厚非,這個是冷漠和無知造成的,至於她的說辭,沒聽見、沒看見說服不了任何人。

    事情的處罰結果是扣3分、罰200元,大家表示不理解了。至於警方處罰為何如此之輕,我覺得也有他考慮的原因,而並不是像網上所說的那樣,此女子又關係之類的說辭。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對於故意妨礙和不給特種車輛讓行的違法行為,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是扣3分罰款200元進行處罰。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等車輛通行的,可以警告或者罰款,乃至5日-10日的拘留。

    從這裡可以看出,警方是按照常規處理方式處理的。首先,女司機不知道救護車上有沒有病人,或者有一個情況如此嚴重的病人。第二,不能什麼事情都從重處罰,這會導致法制倒退,會不會有一天又會產生酷刑,比如說某犯人行凶的行為令人髮指,大家呼籲死刑,那麼對於殺人犯和連環殺人犯又該怎麼處理呢,恐怕就得凌遲了吧。

    當然我也同意對女司機的處罰過輕,但也支援警方的判罰。畢竟法律存在的目的是保護所有公民的,而不是用來洩憤的。不喜勿噴。

    先來看看事件的經過。

    事件還原

    6月8日,廣西欽州一輛救護車在返程的途中,遭遇前方白色小轎車的阻礙,救護車鳴笛喊話讓其避讓。可小轎車沒有做出任何避讓的動作,整個過程持續了十幾分鍾。

    據瞭解,由於車上病人為一名宮外孕孕婦,情況非常危急,病人早一分鐘接受治療,就多一分機會。

    醫護人員和救護車司機都很著急,不停鳴笛、喊話,甚至想強行超車,都沒成功。

    從視訊中可以看出,超車失敗有前方女司機的原因,這就可以說明她不但聽到了救護車的警笛,也看到了想要超車的救護車,她是故意不避讓救護車。

    救護車在這種情況下,沒有任何辦法。只能再次尋找超車的機會,可“你追我趕”的場面足足持續了有10多分鐘。

    鳴笛聽不見,甚至連喊話也稱聽不見,這就讓人匪夷所思了,不知道這位女司機心裡到底是怎麼想的。

    禮讓執行任務中的特種車輛是一個公民起碼的素質,不避讓特種車輛更是一種違法行為,可這位車主竟然視而不見。

    萬幸的是,救護車上的病人經過搶救脫離了生命危險。

    6月10日,警方對女司機的行為進行了處罰,女司機稱自己當時在接騷擾電話,沒有注意到救護車。

    這種說法是沒有說服力的,騷擾電話接聽10分鐘這種說法有誰信呢?難道靠邊停車不可以嗎?說白了還是素質太差。

    該女司機被處以罰款200元和扣除3分的懲罰,並接受了警方的批評教育。

    這也說明一個問題,可惡的人不一定要十惡不赦,只要在雪中不送炭,轉而潑上一盆涼水,就能給受害方造成嚴重的後果。

    遇到避讓就違規的情況下,前方司機應該如何做?

    被處罰“沒有緊急避讓特種車輛”最多的情況,是前方車輛怕違章的情況下發生的。

    比如前方紅燈,後方救護車駛來,前方司機想等綠燈後再儘快避讓,這很有可能就會被處罰。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前車在保證行人安全的前提下,駛過停車線靠邊,讓後方的特種車輛先走。

    一定不能因為怕違章而不給執行任務中的特種車輛讓道,雖然沒有違章但已經構成違法了。

    這種違章是可以通過正當手續免除的。

    中國有規定,如果司機因為避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而造成違章,可以去交管局進行申訴並撤銷違章。

    經交管局核實,如情況屬實交管局需要撤銷車主的違章行為。

    所以,當司機在行駛中遇到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時,正確的做法是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第一時間給特種車輛讓道。

    總結

    女司機的行為,在網上引發了眾怒,網友紛紛對其行為發出嚴厲的指責。但其實生活中也有很多類似感人的瞬間。

    2019年7月22日上午,在四川省遂寧市的一處隧道就發生了感人的一幕,早高峰時段的隧道內跟往常一樣擁堵,一般通過這段隧道需要20多分鐘,可體型巨大的消防車只用了5分鐘,這被稱為“教科書式的讓道”是在不約而同的情況下發生的。

    幾百輛私家車主,貼著隧道兩側,每輛車都儘自己的努力貼近隧道牆壁,哪怕技術不好的司機也會反覆多次,儘可能貼近牆壁。

    他們只想給消防車讓出足夠的空間,讓消防車去儘快去執行任務。

    如果有一名車主不自覺,消防車就沒辦法儘快趕到出事地點。

    可以說這一事件,完全是可以進入教科書讓孩子們學習的,這才是一箇中國人應該具備的品質。

    而消防官兵也被車主們自發組織的讓路行為感動。

    “軍愛民、民擁軍”放在什麼時候都不過時。

  • 8 # 大國演義OL

    最近,一條視訊在網上火了,引起了網友的批評議論。在一輛救護車護送一位大出血孕婦返程途中,被一輛小轎車阻擋了十幾分鍾,多次對其喊話都沒有避讓。對此網友們討論應不應該對這位司機重罰,在我看來應該重罰。只靠道德約束是受不到沒有公德心的那些人的重視的,只有重罰與他的利益掛鉤,才能約束不道德的行為。

    下面我們來看一下這件事的具體經過。據瞭解,6月8號當天,在廣西欽州的一條小路上,載有一名大出血情況比較危急的救護車在返回醫院途中,遭遇了一輛白色小轎車的阻礙不能通過。當時情況緊急,救護車多次對前面的小轎車鳴笛喊話,但是小轎車並不理睬,沒有給救護車讓道,整個過程一直持續了十幾分鍾。

    事後,找到小轎車駕駛員,他自稱當時在打電話,沒有注意後方的救護車。這種說法顯然是站不住腳的,這位司機也得到了相應的懲罰,被罰款200元,駕駛證扣3分。在我看來這個處罰對他來說都是輕的了,如果由於他的阻礙,孕婦的情況惡化,那就是兩條人ming的代價,就不是200元和3分能與其相提並論的了。

    在中國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條、90條,不避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的,扣3分、罰款200元。《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規定,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其中的特種車輛包括:救護車、消防車、警車、工程救險車等擔負特種勤務和安裝著警報器標誌的車輛。再一個,我們作為一個文明,有道德的人在遇到救護車時就應該及時避讓,為他人的生命開啟一條希望的路,這是作為人的基本的道德良知。所以,不管從哪個方面來說我們都應該禮讓救護車,這不僅是文明有道德的體現,更是法律規定的作為公民的義務。

    有人擔心自己因為禮讓特種車輛而導致的違法行為會不會被扣分?在這一點上大家不必擔心,在這方面也有著正式的規定:對於主動避讓救護車而產生的交通違法,交警部門會自動核銷。並且這種行為是受到鼓勵的。

    對於主動避讓救護車,不僅僅是一種道德共識,在法律上也有明文規定我們有避讓的義務,所以我們如果日後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及時避讓。生命有恙,人間有愛,禮讓救護車,為生命讓道!

  • 9 # 鄉村王三姐

    罰款200元,扣三分,這是最後對於這名阻礙護送大出血孕婦的救護車十幾分鍾女司機的最終處罰。

    這件事情曝光後,全國民眾對於這位年輕女司機的所作所為都是氣憤填膺,對於最後的處罰結果輿論更是一片譁然,都覺得處罰太輕了。

    幸虧大出血的孕婦沒有因為這十幾分鐘的阻礙,出現生命危險,否則這個處罰絕對是不合適的,不僅孕婦的家人不會同意,全中國有良知的廣大群眾也不會同意。

    以結果來量定處罰,這無可厚非,但根據女司機自己的描述和她本人對這件事情的態度來看,這件事情確實應該加重處罰。

    首先,女司機聲稱自己在開車的時候,因為在處理騷擾電話,而沒有意識到後面有救護車要通過,咱們先不要說女司機已經違反了交通法規中禁止開車打電話的規定,最主要的問題是女司機在撒謊!

    救護車的警笛聲,我們都知道,是非常響亮的,況且在圖片中那種開闊的道路上,更能聽的格外清楚,再加上救護車司機一直摁喇叭,十幾分鍾這麼久,女司機就是在睡覺也能聽得到,但她被處罰時依舊不能真正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用自己在處理騷擾電話沒有聽到為理由進行搪塞。她明明是在故意阻礙救護車,這種故意的行為,給他人的生命帶來了巨大的威脅,難道僅僅只按照交通法規去處罰,這樣看起來就不太合適了。

    顯然這位女司機受到的處罰太輕了,那我們分析一下為什麼女司機會故意阻礙救護車呢,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救護車在不緊急的情況依舊強勢超車,讓我們心裡多少有些不舒服,這讓很多人心裡都有一種逆反心理,但這並不能成為我們故意阻礙救護車的理由。救護車裡面的人傷勢不嚴重應該是我們所有人共同的期盼,而不能以傷勢嚴重與否決定我們是否要應該給救護車讓路。

    這種稍微有點變態的報復心理是極其可怕的,所以在處罰的時候,即便不能加重處罰也一定要對這樣的人進行深刻的思想教育,讓她們真正認識到自己犯下錯誤的嚴重性。

  • 10 # 律水青山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訊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因此,該小車的行為受到處罰是有法律依據的。

  • 11 # 酬兔說事

    救護車護送大出血孕婦途中,遭遇小轎車阻礙十幾分鍾,該重罰嗎?

    答案:該重罰,才能有震懾的作用,才能讓她吸取教訓。

    事發地:廣西欽州

    事發時間:2020年6月8日

    事發原因:

    事後,這名女司機到交警隊接受調查,女司機聲稱當時在接一個騷擾電話,並沒有聽到後方救護車鳴笛,最後對女司機做出扣3分,罰款200元。

    救護車前行遇阻礙,女司機有沒有撒謊行為:

    其一、救護車行走的路是鄉間小路,車輛少,沒有其他聲音阻礙。

    其二、救護車和白色轎車的間距非常的近,鳴笛喇叭是可以聽到的。

    其四、女司機聲稱在處理騷擾電話,這是站不住腳的狡辯,從視訊中可以看到白色轎車左右開,多次阻礙救護車,其肯定聽到了救護車鳴笛,其有撒謊狡辯嫌疑。

    每年我們都能從新聞看到某地救護車被私家車故意阻礙,妨礙特種車輛行走,救護車、消防車等,請那些阻礙的人善良一點,你們的謙讓就可以挽救一條生命,甚至救治更多的生命,與人為善是會有好報的。

    一枚酬(醜)有靈魂的兔子。

  • 12 # 格格鬥愛baby

    這個必須重罰!女司機只是被罰了200塊,扣了3分,真的太輕了!我看了視訊,救護車多次鳴笛和喊話,但是白色小汽車仍然死死地擋住去路,沒有給救護車讓路,而救護車上是一個危急的產婦,已經出現休克。

    我也是媽媽,說實話,看到當時瘋狂阻礙10餘分鐘的小汽車,我真的很憤怒,因為車上的不只是產婦,還有肚子裡的孩子。真的太危險了,那種情況,任憑任何一個有公德心的人都會非常氣憤!

    1、駕駛白色小轎車的女司機說:她在接一個騷擾電話,沒有聽到救護車喊話。

    後面白色小轎車的司機接受採訪說,自己偶然聽見了一聲,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因為自己在處理騷擾電話,沒有意識到後面有救護車要通過!其實,這就更要處罰她了!開車接電話,多麼危險的行為,觸犯了交通規則,更要罰!而且,給人覺得,她就是在說謊,那麼大聲音的救護車,跟在後面喊了你那麼久,你卻說沒聽見,誰會信呢!

    2、差點耽誤兩條人命,最後卻只是罰了200塊,扣了3分,真是太輕了!

    最後處罰是,罰了200塊,扣了3分,個人覺得,對於這樣無視規則和他人生命的司機,只是這樣的處罰,太輕判了!應該重罰,以儆效尤,如果人人都不避讓救護車,那麼救護車的意義就失去了,也是對生命的無視和冷漠。

    可能連幾歲的孩子都知道,要避讓救護車,可是這個女人的行為,真的令人3觀盡毀。

    建議嚴懲這個無視規則和他人生命的女司機!吊銷駕照!回去重考!

  • 13 # 安平144796971

    禮讓三先——救火車、救護車、處警車。犯規的,不配開車,阻礙十幾分鍾,屬故意行為。

    一、永遠吊銷駕照。二、造成損失的,追究刑責經責。人大有代表既建議見死不救入責,故意阻礙“三先”車,造成重大後果的,應擔責。

  • 14 # 武哥說文

    救護車鳴笛喊話,

    搶救在爭分奪秒。

    無良司機長佔道,

    倫理道德都忘了。

    十幾分鍾接電話,

    罰款200太輕了,

    這種人該進監牢。

    切記敬畏特種車,

    請給生命留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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