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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夫妻協議離婚,前妻未改嫁,經濟拮据,兩個孩子歸女方,男人承擔孩子所有費用,還時常給予前妻經濟支援。男人未再婚,也不可能復婚,且不在一個地方。

回覆列表
  • 1 # 那些年做的傻事

    這算什麼好男人啊?二十年都離婚了,女方帶著倆孩子,說明什麼?說明這個男人就是咬死女方的“狼”,有這樣的好人?打死了,送醫院搶救,當仇人還是當恩人?

    提這個問題的人,擰不清還是故意的,和這個男人一路貨色!是找罵來的吧?好男人是賀涵那樣的有擔當,不是陳俊生那樣承擔責任就是好人!

    女人離婚帶著倆孩子,生活拮据,當然拮据了!能不拮据嗎?這都是誰造成的?如果男人佔點人字也不會離婚!足見這個男人要多渣有多渣!還給點生活費,就以為是好人。那好人都死光了!

    女人帶著倆孩子,被男人榨乾了所有。現在又充當好人,這是他應該做的事!是他的本分、義務。這個“願意”一詞用的真是有點欠缺,這是褒義詞。只能用給好人。這樣的男人不配用。

    男人之所以這樣做,是給自己臉上貼金!是良心不能平靜,晚上睡不著,白天吃不香,才這樣彌補的。如果他是真男人,不管誰提出離婚,都應該淨身出戶,以表他的誠信所在。不是離婚以後,裝出一副好人的模樣,做慈善!

    一個女人能支撐二十年離婚,說明給足了這個男人機會,在寒心的情況下,啥都沒要,只要了倆孩子的撫養權。這二十年,女人一直在付出,為家為孩子忍受了多少委屈,成就了這個男人,撐起了這個男人的一切!這個男人所有的一切都是這個女人給的!

    如果一個男人是好人,那他也不僅僅是眾人嘴裡的好人。而是讓妻兒滿意、父母高興的和和美美家的締造者!一個男人事業再成功,錢賺再多,妻離子散,也不是好男人。

    男人給女人和孩子的生活費,是女人該得的,是男人的責任和義務。

    現在離婚了,理應都奉還給女人。沒有女人的默默付出,你男人再牛,也折騰不出名堂。

  • 2 # 情暖今生

    正常來說,離婚了兩個孩子理應一人一個。

    但是女方卻選擇了兩個孩子的撫養權,承擔了照顧孩子的全部責任。原因有幾種:

    一,女方捨不得孩子,擔心孩子跟著爸爸受苦。寧願自己苦點,也不願和孩子分開。

    二,考慮到男方工作忙,不適宜帶孩子。要麼就是男方和孩子在一起的時間少,孩子不願跟爸爸,女方也不放心把孩子交給男方。

    對於男方來說,能離婚,自己又不用擔心孩子。既利於孩子的身心成長,也利於下一段感情的開始。所以從經濟上付出,對於男人應該是最好的選擇。

    只是多年過去,男方可能一直沒有碰到合適的,所以未再婚。

    比起那些擔不起責任,言而無信的渣男,這個男人承擔了孩子的所有費用,還能經常給予前妻經濟上的支援,已經算是做得好的了。對他的這種行為應該給予肯定!

    不過這些也是男方該做的,畢竟孩子是兩個人的,誰都有責任和義務照顧。孩子的成長,教育,都有前妻一個人親力親為,她也是很辛苦的。雖然離婚了,男人也要懂得感恩女人為孩子的付出,應該體諒女人的不易。

    再說了,眼看著自己的孩子跟著媽媽一起受苦,哪個有經濟能力的單身爸爸會無動於衷?

    不管怎樣,對孩子來說有個負責任的爸爸總是件好事。希望這位爸爸能夠繼續支援他們,直到孩子長大成人!

  • 3 # 憶儀

    答:二十年夫妻協議離婚,孩子們歸女方,撫養費用歸男方支出,男方也會給予前妻經濟資助,這是真實的。

    也不可能復婚,這是筆者說的,不是離婚丈夫說的。

    我是婚姻情感諮詢師,先從心理學角度分析一下這個個案。夫妻二十年了要協議離婚?這二十年來,是什麼能夠讓這對夫妻堅持二十年,不只是孩子,更重要的是愛情。之所以離婚不排除出軌,遇小三的可能。出軌,有小三,那是婚外激情,不見得是愛情。

    離異後,前妻在日常生活上照顧兩個孩子,前夫在經濟上撫養兩個孩子,可見前夫對這一家子的一往情深,他們的感情已變成親情了,復婚不是不可能。當婚外激情退潮後,他們依然是一家。

    前妻不再婚,前夫依然願意養著她,可見他們的情感匹配度!

    我看好這家子,如果有小三,最終淘汰出局的應該是小三。

  • 4 # 使用者LJY

    不明白提出此問題的意義何為?難道就是隨便當閒話家常聊嗎?不論是前妻或前夫,既然是“前任”又明知道不可能再有“復婚”的可能性,男方按照協議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用無可厚非。而一方前任(常年)或(長期)的接受另一方前任的額外“救濟”,難道內心就沒有“一絲”的慚愧嗎?難道接受的就那麼心安理得嗎?若是對方不接濟或不救濟“自己”就真的不能生活自理了嗎?難道就不能用自己的能力來“自力更生”嗎?不論因何種原因造成“婚姻關係”破裂,既成事實的擺在眼前就該要正視和麵對。婚姻關係破裂也只是結束一段不再繼續的感情而已,婚內子女在(家長)各自盡心盡力的愛護下,在共同努力維護孩子的成長階段,家長之間(和諧)的友好相處舉措都屬於正常現象,不論出於何種原因,不應該被“拿出來”炫耀或用來當做“吹噓”的砝碼,或擾亂視覺的混淆概念。男人之所以稱為“男子漢”,就是用男人寬厚的心胸與氣度來體現男人的責任與擔當,只不過“責任擔當”與“感情”絕對是兩碼事兒,沒有可比性更無需“自責”或“問責”。強扭的瓜不甜,不是心甘情願的感情是抓不住、捆不牢的。有些屬於“祕密”性的善舉是無需公開發布的,尤其是涉及到“經濟利益”不僅是保全對方的聲譽,同時也是在維護自己“情面”,還可以為了子女的人生儲存友情歲月。

  • 5 # 飛翔在藍天125487866

    我看了一下評論,我不認為這個男人沒有啥子責任,孩子生活在一個單親家庭很幸福嗎?他是很有責任嗎?為什麼兩個孩子他都給女方帶,男人為什麼就不帶一個?有錢人家裡面請一個保姆要多少錢?大家就是看著這個男人給了點點錢,看來有錢男人真的好。

  • 6 # 威海海濱

    因為不知道離婚的具體原因,我不能給這個男人下定義“好”。

    父親撫養孩子是責任,給前妻經濟幫助是顧念舊情,前妻沒有再婚,給前妻幫助相當於給母女三人幫助,他們的關係,已經在無形中轉變成了親情的關照。

    協議離婚,說明兩人是相對理性的,生活裡就有這樣的夫妻,矛盾不可調和互不低頭在一起太壓抑從而沒有了在一起的必要,覺得離婚是對雙方的解脫於是就這麼做了。

    也有的夫妻是一方出軌有婚外情另一方無法容忍選擇了協議離婚。

    所以單憑男人幫助前妻還真無法認定他就是好男人,但是明知道無法復婚不在一個地方還幫助前妻,之少說明他品質不差。因為我們都不知道離婚的前因。

  • 7 # 醉幕時

    這樣好的男人已經不多了吧?

    孩子的費用他理應承擔,前妻的他其實可以不用給,他也想她生活的更好一點吧。用著跟過去不一樣的方式,讓她過的更好。

  • 8 # 鱷魚粗話

    二十年的婚姻生活,已經將兩人的愛情轉變為親情了,可能因為生活的不適應造成的離開,不管兩人將來如何,他們依舊是最親的人。

  • 9 # 使用者7540252337760

    給女士經濟支援不代表有感情,再說了兩孩子都在女士那裡,就是一種親情。也許就當付了兩孩子的保姆費。要是真有情還要分開嗎?!男士說不上好與不好。畢竟親情還在。

  • 10 # F高山鬆

    兩個孩子是男人的種,與男人同姓。離婚沒有改姓。除了沒在一起生活,與夫妻生活有點相似。既然不在一起生活,既然離婚,那問問孩子,這樣的父親好不好?世上沒有一個孩子會說不在一起生活的父親是好父親吧!

    二十年夫妻,男人大概四十左右。四十多歲的男人就不需要女人了,女人就變成多餘的了。雙方都單身。離婚就意味著互相都不需要對方了,變成垃圾了。只有壞了的電視機冰箱電風扇堆在家裡才礙手礙腳,只有閒置的不穿的衣服鞋子才特別礙眼,讓人看著特別不舒服。人們拋棄的東西都是無用的東西。有用的漂亮的破了一個大洞的牛仔褲會拋棄嗎?不會。

    有能力的不把孩子帶在身邊,困難的反而更熱愛孩子。這符合一般人說的:孩子寧願跟要飯的媽,不願跟有錢的爸。

    支援離婚的前妻,負擔與前妻一起生活的孩子的學費,這樣的男人不算太好不算太壞。如果說好,那男女為什麼還要結婚呢?

  • 11 # 飄搖的炊煙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相愛需要緣分,相守需要耐力。不同性格的兩個人在茫茫人海中相識,直至組建家庭,這是多麼的不易。然而不是每一個人都懂得珍惜,也不是每一個人都理解責任的意義。所以走著走著,便散了。

    既然協議離婚了,說明兩人緣分已盡。難以理解,男人在離婚的時候,為什麼沒有爭取孩子的撫養權,而是將他們都留在前妻那兒。這樣毅然決然,是不是外面有人了。沒有再婚,並不代表身邊沒有女人。這是兩個概念,不能混為一談。

    前妻為你撫養兩個孩子,往後餘生,都被他們束縛住了。箇中滋味,誰能知曉?男人一身輕鬆,想去哪裡就去哪裡,不用考慮孩子的就餐問題,不用顧及孩子的教育問題。 只要給點錢前妻就行了,其他一概不在考慮的範圍之內。反觀前妻,她就辛苦多了,有兩個孩子在身邊,什麼都幹不了,更別說另尋一段感情了。

    這樣看來,男人給予前妻經濟支撐不是應該的嗎?她過得不好,男人的娃也會跟著一起遭罪。

    離婚的原因不得而知。就衝男人不要孩子這一點上,我覺得有點不可思議。把包袱都甩給前妻,自己優哉遊哉。這樣對前妻是不公平的,給的那點錢對於前妻的辛苦付出來說,不值一提。

    說什麼今生不再婚,也不復婚。話不要說得太滿,到時打自己的臉。如果真的是好男人,就不會出現現在這種局面。總而言之,這個男人心不算壞,但絕對稱不上好男人。

  • 12 # 小鑫談情感

    答案毋庸置疑,說明這個男人重情重義。

    二十年夫妻協議離婚,不管什麼原因離婚都沒有誰對誰錯之分,只能說兩個人脾氣性格不合,或者三觀不合,才導致離婚。

    離婚後還能繼續給前妻經濟上的支助說明你重感情,所謂“一日夫妻百日恩”畢竟曾經認可過對方,畢竟你們還有孩子,在自己能力範圍內相互扶持,不讓孩子和前妻受太多委屈,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有擔當,是好男人。

    如果有可能,還是希望你們能走到一起,為了孩子也為了彼此有個照顧。

    如果不能走到一起,那就希望你們都能找到自己的歸宿,相互扶持相互理解的過好未來的每一天。

  • 13 # 渝州的一抹紅

    雖然不知道是為何離婚,但老話說,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做了二十年夫妻又要修多少年才換得來今生的相聚呢?

    況且還有兩個孩子,承擔孩子費用,見前妻困難幫扶一把,覺得做得很好,是個重情重義的漢子。

    並且你們互相現在身邊都還沒有另一半,為了兩個孩子的成長應該多溝通。孩子的未來畢竟還是很重要的。

  • 14 # 漂流情感影視

    你好,看到你的問題,我只想說,這還用問麼?如果說這都還不算好,那麼什麼樣的男人才算好。

    老話說的好,夫妻還是原配的最好。但是很多時候,很多家庭由於種種原因,婚姻分裂。

    能走到一起組建家庭,本就不容易,更何況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年。離婚後,可能彼此都會組建新的家庭,因為還不老,人都希望有個能知冷知熱關心自己,有個說話的伴兒。看到前妻家庭生活不易,作為前夫,能夠在力所能及的時候幫忙也是一種好事。因為畢竟你們有孩子,有感情在那。一日夫妻百日恩。如果不是有什麼仇恨,也用不著斷了聯絡。離婚後,也有和諧相處的離婚夫妻。有時間,帶著孩子一起去玩,一起吃個飯,這種還是有的。

  • 15 # anjun8888

    我只能說這個男人好有責任心,居然都20年了,幹嘛不復婚呀!我覺得雙方已經沒有感情了。只能這樣說,這是一個好男人,有孩子的牽掛,他負了他該負的責任。

    如果孩子們都已經長大,都能夠獨立了,我還是希望男方或是女方,都應該為對方的另外一般就考慮找個老伴安度晚年。

    別孤獨一輩子,找一個相愛的人,後半輩子好好愛對方,唱出一首夕陽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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