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滄海煙月

    相見不如不見。十年過去了,大學畢業的,年齡大概就是33歲左右了。

    首先,顏值可能下降了,不見還能保留對方青春年少朝氣蓬勃的印象。若是見了,對方若成為了一個油膩的中年大叔了,再來對你嘮叨抱怨生活的不易,或者跟你說早知道當初和你結婚好了。你會不會想自戳雙目,當初自己是瞎了眼嗎?

    其次,在對方可能或者已經有了家庭,自己也有了家庭。家庭的責任是什麼,對你的伴侶,對你的孩子,對你的家庭負責。前任在你的家庭面前只是過去的浮雲,過往雲煙,已經不重要了。

    再次,若是雙方都沒有成家,那麼過了十年,他是否也還喜歡你。而你是否還喜歡他?

    若是我,是不會再與前任相見的,或許他很好,但是十年過去,我已經不是當初的我,現在的我是不會再喜歡當初的他。若是時光可以回溯,我寧願從未認識。

  • 2 # 吃貨進階計劃

    如果已經有現任,那麼我會委婉地拒絕,即使想念,也得先搞懂自己是出於什麼情況想念,如果是三心二意,那不如搞清楚狀況再聯絡。如果單純是還沒有走出前一段感情,更加不可以去匆忙相見。

  • 3 # 克里斯蒂娜princess

    不會再見,很想念的人很愛,很想念的人一定是他先離開,好不容易從分手的悲痛中走出來,為何要再見勾起悲傷的記憶!

  • 4 # 手機使用者52299304949

    已經是前任了 想見就見 真是稀罕 讓他自己稀罕自己 其實最好的前任是相逢不識 彼此都不在是唯一 低頭走路從此只有自己需要守護的現在 再也看不到還有一個位置站著前任

  • 5 # 浪花一朵廣雪水

    歲月流逝,使你發覺與前任分離是自己做的最荒唐的一件窘事。

    以後,不管男友如何聯絡,她都不理睬。就這樣,愛萍親手把自己的愛情葬送了。

    在隨後的日子裡,她真的有點後悔莫及。我怎麼這麼傻,他並沒嫌棄我呀,我竟狠心與他分離。悔恨淚水止不住往下流。

    今天,突然接到前男友來電,說想再見她一次。她這時感到手足無措。見吧,怕配不上他。不見吧,會悔恨一生!姑娘,工作沒有貴賤。人與人沒有高低。為了愛,大膽去拼搏吧,自卑,不敢去愛,只能毀了一生幸福。姑娘你認為呢?

  • 6 # 小孫帶你飛

    如果都沒有結婚,都還單身,愛情如果刻骨銘心,還是有破鏡重圓的可能的話就去見,大家坦誠相待;如果已各自有家庭或者單個有家庭(含男女朋友),那麼最好快刀斬亂麻,不然月絞越亂,最後受傷的是大家

  • 7 # 惟妮

    “非常想念”說明你還放不下他。分開後他突然說想見你,無非就是以下三種情況。

    1.他也放不下你。

    這是最好的情況,彼此心裡都還有對方,不管以前是因為什麼原因分開,放下那根刺,再續前緣。彼此都沒遺憾。

    這種情況下你是很被動的,因為你心裡還有他,而你對於他已是過去。

    他有可能是工作不順利,生活不如意,或者是在別的女人那裡受挫;突然想到你的好,來尋安慰了。

    他有可能把你當普通朋友了,分手後做朋友也是大有人在的。

    如果真的放不下,那就去見一面吧。是第一種情況,皆大歡喜。第二三種情況,那就真的要徹徹底底的放下,該死心了!

  • 8 # 泩192476534

    呃,對於我來說的話,要看當時分手時因為什麼?如果是因為對方欺騙或者做出了什麼傷害自己的事情,說是話,我不會想見他,見了面又如何?如果是因為個性不合而分手,見下也可以,無非是兩種情況,還可以做普通朋友或者繼續做最熟悉的陌生人,但是男女朋友就沒必要了,個性不和,除非有一個人完全改了個性,但那個人還是對方喜歡的樣子嗎?對前任非常的思念,那說明對方有值得讓你思念的地方,如果只是單純的和平分手,分手過後馬上就後悔了,想要繼續走在一起也是可以的。不過,我覺得相見不如懷念,不論哪一種分手,都可能是下一次提分手的導火索。

  • 9 # Stone磊1

    問這個問題就顯得賤賤的...管它怎樣都分手了,又都有各自的生活和家庭,還要再溫習一下功課嗎?傻不拉幾的,人家明顯是想再睡你幾次而已嘛!何必那麼賤呢?要是他得逞了會更覺得你賤...自己當初做對了...

  • 10 # 雲城——幸運

    然後,你就去了,再然後就順道去趟賓館,然後再各自回家,相夫教子?你想要這樣的答案嗎?不想,就好好的,不要說我忘不了誰誰誰,沒有什麼忘不了忘得了,愛情這東西,兩個人互相喜歡愛慕對方才叫愛情,你那個,頂多算個炮友。姑娘,不要作踐自己,好好的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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